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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樓燒烤被9樓投訴:我兩件貴大衣染上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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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樓自家陽台烤肉,沒想到被9樓的鄰居投訴到了物管那裏,說汙染到自己的衣服,還被要求以後不能在自家陽台做燒烤……家住北碚區華立北泉花園小區的陳女士很疑惑:難道是因為我的燒烤太香?難道在自己家裏做吃的也算“擾民”嗎?

樓上鄰居上門抗議

12月3日晚上7點過,陳女士和好姐妹在家裏自己動手做燒烤。她倆采購了一堆食材,搬出之前購買的燒烤架和有環保認證的無煙煤。出於安全和通風考慮,她們將燒烤架放在了未封閉的景觀陽台上。

陳女士把燒烤架架在靠內的位置,並沒有挨著欄杆。肉在烤串上“滋滋”地冒出油花,兩人正吃得興致勃勃,聽到有人敲門。打開門看到是一對夫妻。男子自報家門,說是9樓同戶型的住戶。“是你們在家燒烤是吧,把我兩件很貴的大衣染上了味道!”

“他說話的語氣很強勢,那名男子看起來似乎想往家裏衝。”陳女士說,麵對有些“來意不善”的鄰居,她和朋友感覺害怕,做出提醒後,對方才往後退了一步,但手一直扒著門框。

陳女士解釋說,這是景觀陽台(該戶型有另一個生活陽台),不知道你們會在這裏晾衣服,而且使用的是有環保認證的無煙煤,幾乎沒有什麽油煙。

男子繼續說,你們不該在家裏做燒烤,“以後不要在陽台上燒烤,你們該去廚房、或者鄉下烤!”陳女士告訴記者,對方還表示,夏天曾發現有人在陽台煮火鍋,把自己的衣服熏上了味道,認為也是陳女士所為。雙方爭論了約十分鍾後,對方扔下一句:我把這棟樓的房本都查完了,就是為了找到你們做燒烤的人!然後憤憤離去。

為緩解矛盾送燒烤上門被拒

雖然對於“不速之客”的指責有點懵,但陳女士心想,畢竟是樓上樓下,不要把關係搞得很僵。她想起來,剛才那位鄰居提到自己是東北人。

東北朋友不是都愛吃燒烤嗎?

為緩和鄰裏矛盾,陳女士和朋友精心烤了一把羊肉串,主動送上樓去。然而,對方拒絕了她們的好意。他說,我不太相信你們的手藝。

陳女士隻得回到家,開心燒烤的心情也沒有了。期間,小區保安也上門來,表示有住戶向物管投訴,說她的燒烤擾民。“我告訴保安大哥,我這是在自己家裏燒烤啊,又不是擺攤,又不是做經營,隻是兩個朋友簡單烤點肉烤點蔬菜罷了。”

陳女士感到很委屈,同時也很疑惑:自己特意用的環保炭,是有國家檢測標準的知名品牌,沒有什麽油煙,最多就是有味道罷了,怎麽還莫名其妙引起鄰裏矛盾了呢。

律師解惑:

在自家做飯“太香”,到底算不算“擾民”?

記者試圖聯係9樓的男士,但沒有聯係上,向小區物管求證了確有此事。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和我一樣,喜歡在家自己做燒烤、煮火鍋,難道這些都算擾民?”

對於陳女士的疑問,上海中聯(重慶)律師事務所周佼嬌律師認為,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條【相鄰不動產之間不得排放、施放汙染物】中提到,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作為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她解釋說,鄰居之間應該避免影響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排除對鄰居的妨礙,從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相鄰原則考慮。

那麽,在家裏做燒烤、煮火鍋,甚至說吃螺螄粉,算是“有害物質”和“妨害”嗎?

周律師認為,在自己家裏吃火鍋肯定不算,而燒烤則要看頻率、油煙及異味是否超過國家規定標準。至於像陳女士這樣,兩人在家簡單做燒烤,用的還是環保炭,她認為大概率是不構成的。

如果樓上鄰居表示對自己造成了嚴重影響,需要進行舉證樓下鄰居在自己家中燒烤排放的油煙及異味是否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以及如果超過規定標準是否對其造成損失。同時,周律師也建議,鄰裏之間可以多些理解,互相體諒。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在7樓燒烤被9樓投訴:我兩件貴大衣染上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