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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夜班猝死老板賠27萬,其女:不行!全家靠她

有人覺得哪種工作要經常熬夜,他就認為那份工作是最累人的,但工作累不累並不是熬夜和時間長短決定的,而是多種因素綜合決定的。在株洲市某家工廠內,一位五十多歲的女員工就在上夜班的時候,不幸發病猝死。按理說在工作期間出事,應該算工傷老板該賠償,而老板也確實這麽做了,他賠付給這名女員工的家屬二十七萬多元,但家屬並不接受這些賠款。離世女子的女兒表示,全家收入全靠母親一人,這點賠償她不能接受。

根據出事女員工張女士的同事介紹,當天晚上十點多,張女士去上了個廁所,當時是有同事看到她進去的,但兩個小時之後,他們還沒看到張女士出來,廁所門也一直是關著的,大家就感覺有點不對勁,趕緊跑去女廁所,把門推開一看,張女士已經倒在地上,大家不知道她躺在地上多長時間了,但還是叫來了救護車,但醫護人員檢查之後告訴他們,張女士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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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當地警方趕到現場,他們調取了工廠裏的監控,可以看到當天晚上張女士在去上廁所的時候,還起來很正常,當時廠裏也有其他同事在工作,但張女士在廁所一直待了兩個小時才被人發現,對此她的女兒小譚表示
不能接受,廠裏的管理人員太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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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譚說,這家工廠的上班時間是前半個月白班,後半個月夜班,夜班是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她母親就是在夜班時段發病的。雖然母親已經五十二歲了,但全家人的收入以及自己上學的學費都是靠母親一個人掙來的,因為父親前兩年腰部動了手術,之後便喪失了勞動能力,母親也是為了這個家才去工廠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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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當地記者幫忙聯係到了工廠的負責人彭先生,他承認了張女士是在工作期間發病去世的,並且沒有跟張女士簽合同。而當被問到夜班時間是否為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十二個小時的時候,負責人給予了否定,他說一般情況下到淩晨一兩點的時候就沒什麽事了,把手頭工作做完都是可以休息的。對於張女士的不幸,他也表示很悲痛,目前他已經做出了二十七萬多的賠償,但家屬還是不肯接受,這樣他也沒辦法了。

有律師表示因為雙方未簽合同,張女士又是在工作期間出事的,所以工廠方麵肯定是要負責的,如果家屬認為賠償不能接受,他們可以去申請仲裁。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女子夜班猝死老板賠27萬,其女:不行!全家靠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