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怎麽也想不到,自己新買的寶馬車,還沒開熱乎呢,竟在一個清晨不翼而飛了。報警後,得知真相的他感覺很無語……
1
一再轉手的寶馬車
李剛一直在長沙做二手車生意,因為平日裏生意不錯,就買了一輛二手寶馬車犒賞自己,順便體驗一下有錢人的滋味。
2020年6月,為了擴大生意,李剛借錢投資,沒料到不久後資金鏈斷裂了。考慮到資金周轉的需要,他將自己的寶馬車賣給了一家汽車租賃公司。
由於平日裏工作跑業務,確實有用車需求,李剛又與該公司簽訂了租車合同,約定租期2年。若未按時支付租金,公司在催收3天後,可要求李剛馬上支付剩餘租金或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收取違約金。
但李剛的經濟問題遲遲未解決,而且愈加緊張,著急的李剛盤算出一個主意。2020年12月起,李剛就停止支付車子租金,並計劃將租期未滿的寶馬車偷偷賣出,這樣他就能將資金盤活。
說幹就幹!李剛將該車換上了找“黃牛”訂做的假牌照,同時購買了與牌照配套的假機動車登記證和假行駛證,謊稱該車是自己所有,並到處向朋友宣稱自己手頭緊,著急賣車,請有需要的人盡快聯係他。
李剛當然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但他已經顧不得那麽多了。而朋友們都覺得李剛是做二手車生意的,倒賣二手車很正常,於是都熱心地幫他尋找買家。
2
剛買的豪車不翼而飛
王奇不是長沙本地人,但因為暫住證已經到期,暫時沒有資格辦理購車手續。為了跑業務,王奇急需購入一輛二手寶馬車,他從朋友那裏聽說有人要轉手一輛二手寶馬之後,雖有意購入,但也表示擔心自己沒有購車資格。
李剛通過介紹人表示:這些都不要緊,隻要錢款到位可以先交車,之後再辦手續。王奇一聽放心了,立馬約了日子看車談價。
見麵後,王奇對李剛的這輛寶馬車十分滿意。在核實完相關證件、牌照等資料都與車主信息一致後,在介紹人的見證下,雙方簽訂了購車合同,約定等王奇獲得購成資格後再走過戶流程。
王奇打心眼裏覺得,李剛的寶馬車雖然是輛二手車,但是無論從車輛的外觀還是內飾來看,都有八九成新,15萬元很劃算。於是,王奇當天就轉給李剛15萬元車款,並順利拿到了車鑰匙。
車開了幾天之後的一個清晨,王奇照例走向熟悉的停車位時,發現他的愛車不翼而飛了。在小區裏找了三圈後,那輛寶馬依然不見蹤影,王奇急得直冒汗。
在求問保安和周圍鄰居均無果之後,王奇報了警。很快,民警將“原車主”李剛傳喚到案。
經過偵查,民警確認王奇花費15萬元買來的正是李剛租來的寶馬車。原來,汽車租賃公司發現李剛逾期仍未繳納租金,在向李剛催收無果後,便通過GPS定位,將寶馬車扣回了。
2021年4月25日,李剛被警方拘留,隨後被警方逮捕。
湖南省長沙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龍豔姣告訴《方圓》記者,李剛將自己的車賣給汽車租賃公司並完成過戶,在租賃期間,車輛的所有權就已經歸租賃公司所有,李剛利用偽造的牌照、登記證、行駛證,將該車進行了違法交易,他的行為屬於將租賃物私自賣出。李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照刑法第264條,符合詐騙罪的構罪要件。
一開始,李剛認為自己隻是迫於生活的無奈之舉,並不違法。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李剛終於認罪認罰,並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
2021年11月17日,經長沙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認定被告人李剛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責令李剛向被害人退賠15萬元。
3
二手車交易市場問題多
二手車交易是汽車行業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二手車市場,商家誠信缺失、消費者維權難以及隱性收費、數據造假等交易亂象層出不窮,導致大量二手車交易欺詐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記者通過梳理裁判文書網上的判決資料發現,2021年二手車買賣詐騙陷阱呈現出更加多樣化的形式。如:
一些消費者反映在購買二手車時遭遇過銷售方誠信缺失、蓄意隱瞞車輛真實情況的問題,如對車輛行駛裏程數據進行篡改、交通事故情況被隱瞞、維修記錄被造假等;還有一些消費者反映,購車時遭遇過銷售平台隱性收費、數據造假、車輛狀況檢測不到位等問題。
檢察官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車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渠道,確保資料齊全、真實後再交易過戶,切忌圖一時便利簡化流程,給自身帶來風險隱患。如果自身合法權益被侵犯,要及時保留相關證據,向市場監督部門或公安機關尋求幫助,依法維權。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