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男子明知女子為精神病人仍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

近日,據中國檢察網公布的起訴書,廣西一男子明知被害女子為精神病人,仍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廣西壯族自治區蒙山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奸罪提起公訴。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蒙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陳某某明知被害人張某某(女)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誌的精神病人,仍於2020年農曆10月至2021年7月份期間多次與張某某發生性關係。經鑒定,張某某患有中度精神發育遲滯,案發時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如軍明知被害人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誌的精神病人而與之發生性關係,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