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華英的工作證件
因拿不到近幾個月的退休金,陳華英和丈夫來到人社局尋求幫助,工作人員在查看了陳華英的社保賬戶後告訴她:“人社局有一張你的死亡證明。”
這是2022年3月1日發生在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社局的一幕。陳華英此後得知,早在2020年2月,人社局就收到了這份死亡證明,上麵還蓋有甘亭鎮派出所以及甘亭鎮中心校的印章。
事情發生後,甘亭鎮派出所查實這份死亡證明係他人偽造。記者調查發現,隱於“偽造死亡證明”背後的則是一樁“冒名頂崗”事件。
13年前,陳華英曾與本地人李麗簽署過一份“頂崗協議”,允許李麗使用她的身份在洪洞縣天井學校任教。但李麗從學校退休後,“退休金該屬於誰”成了說不清道不明的事兒。陳華英稱,偽造死亡證明的人就是“頂崗”的李麗,目的是“誰也別想拿到退休金”。
陳華英夫婦不解,在沒有家屬到場的情況下,一張假的死亡證明是如何騙過人社局的。

陳華英的社保卡

從何而來的死亡證明?
第一次被人社局的賈主任告知有自己死亡證明時,陳華英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丈夫王康覺得不可思議:“人活得好好的,社保卡和身份證都帶在身上,怎麽死了呢?”
63歲的陳華英是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甘亭鎮天井村人,1982年起在天井學校(現天井明天小學)任教。1988年因孩子多、身體不好等原因辭職,此後她一直沒有正式工作,全心照顧家庭。
2011年,陳華英購買了針對農民推出的農村養老保險,保費每年一兩百元左右。2019年,年滿60周歲的陳華英開始領取農村養老保險金,每月一百多元。
2020年3月,天井村村委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她的社保賬戶上還有一筆職工退休金,她隻能在養老金和退休金之間選擇一項領取。此後,她開始領取退休金。直到2021年11月,陳華英發現社保卡上的退休金停止發放,找到人社局時他們才得知了“死亡證明”一事。
陳華英多次前往洪洞縣人社局,希望查看那份死亡證明,但均被工作人員以“管檔案的人不在”、“沒有權限”等理由拒絕。
據丈夫王康回憶,在處理此事期間,人社局的賈主任一直堅持“公章齊全證明就是真的”,還告訴他們人社局職責是接到死亡證明就停發退休金。
2022年3月16日,陳華英夫婦再次叫上兒女一起來到人社局,在強烈要求下終於看了死亡證明的複印件。
王康發現,這份證明的開證日期是2020年2月。雖然開證人署的是自己兒子的名字,但是落款處的電話號碼卻並非兒子的。

退休金下發記錄

13年前的頂崗協議
很快,王康和妻子在電話號碼中發現了端倪,經查證,死亡證明上的電話號主人名叫段毅,陳華英曾與他的母親李麗打過交道。
陳華英與李麗的相識要追溯到2009年。當時,陳華英已從天井學校辭職多年,但在學校任教的親戚告訴她,有人在用她的名字領工資。陳華英覺得自己的教師崗位被人冒名頂替了。
陳華英向縣教育局遞交了反映材料,希望查明真相。材料遞交後,頂崗者李麗通過中間人池榮光找到他們,希望“私下解決”。
據池榮光稱,李麗婚後開始在天井學校任教,期間使用的檔案身份是陳華英的,但他並不清楚李麗頂崗的原因和細節。
經調解,雙方2009年11月28日簽訂和解協議。協議書中提到,李麗向陳華英支付2.5萬元作為頂崗報酬,陳華英對李麗的頂崗表示理解。
在當年的協議中,雙方沒有對李麗退休後的退休金歸屬問題有過約定。“當時誰都沒有想到這一點”,陳華英說。
王康推算,如果李麗的退休年齡是按照妻子陳華英的檔案信息來算,那麽早在2014年就應該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55歲,至於李麗實際在哪年退休他並不知情。據中間人稱,李麗的實際年齡比陳華英小很多,今年才53歲。
簽訂協議後,雙方一直相安無事。直到2020年3月,陳華英得知自己名下有一筆退休金。據陳華英回憶,當時,天井村村委通知她,她的檔案裏同時存在“養老保險金”和“退休金”,隻能選擇其中一項保留。陳華英當即決定取消每月百十來塊的養老保險金,領取每月三千元左右的退休金。
陳華英稱,當時並沒有想到過李麗那邊的情況,她覺得,社保卡、社保賬戶上都是自己的名字,退休金就應該是自己的。
2020年11月,在走完領取退休金的全部手續後,陳華英在民生山西APP上查到退休金發放記錄,但她發現,自己原本用來領取農村養老保險金的儲蓄卡裏沒有退休金到賬。
夫婦二人前往人社局查詢得知,其退休金發放到了社保卡綁定的另一張儲蓄卡中。
陳華英並沒辦理過其他的卡。於是,他們將“另外的卡”注銷,並取走了卡裏的餘額3萬多元。此後退休金按月發放到了陳華英的卡上。
陳華英稱,領取退休金的幾個月間李麗並沒有來找過她。但她在人社局發現死亡證明的當天,就接到了李麗委托中間人打來的電話,雙方約定見麵協商。
麵對陳華英的質疑,李麗並沒有隱瞞自己偽造死亡證明的事實。據王康描述,李麗向他們解釋,2019年12月,民生山西APP實行刷臉認證,因為此前用的是陳華英的信息,她沒有辦法完成實名認證,從那時候起開始拿不到退休金。
據陳華英夫婦二人回憶,李麗提到自己抱著“誰都別拿”的想法,在網上找人刻製了派出所和中心校的公章,偽造了死亡證明。
陳華英說,李麗希望他們“不要再查下去”,但這一次他們沒有接受“私下解決”。
天井村田村長也曾找過李麗了解情況,據田村長描述,李麗親口承認自己偽造了死亡證明。
田村長覺得事情複雜,還涉及到以前的頂崗問題,處理起來很困難。

陳華英與李麗簽訂的頂崗協議

不止一個人被頂崗
陳華英坦言,冒名頂崗的情況在當年並不少見。
陳華英本人於1988年從天井學校辭職,1991年,同村的朋友拿走了她的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並用她的名字在天井學校任教。
2009年,陳華英從朋友那裏拿回了她的聘任書。在聘任書上,原本沒有填寫年份的聘任時間被填上了1991年,並且有了1994年至2001年的聘用記錄。
但李麗的頂崗並未經過她的同意,她也不清楚李麗何時開始冒用她的信息。
天井明天小學的米老師告訴記者,李麗曾在該小學任教,但在前幾年退休。
陳華英在天井學校的同事於敏也有類似的經曆。於敏1993年從學校離職後,曾有當地的村民找到她,希望頂替她的崗位。因為都是同村人,於敏也不打算回校任教,就同意了對方的請求。後來該村民離職後,還將於敏本人的教材教法合格證、優秀教師獎狀等材料還給了她。
“教師按照教齡領工資,頂替老教師的崗位,拿到的工資就更高。”於敏說,“一般這樣做的都是在學校有關係的人。”
於敏告訴記者,她從天井明天小學任教的朋友處得知,李麗平時不和大家一起在學校領工資,總是一個人前往中心校財務處領取。於敏還提到,李麗的父親曾在當地教育係統工作。
天井村的田村長也告訴記者,李麗已故的父親曾在當地的教育係統任職。據田村長描述,李麗的父親幫她“弄了個指標”,讓她頂替了陳華英的崗位。
北青深一度記者就此事致電天井明天小學,該校劉校長表示,不認識陳華英或者是李麗老師。當被問及是否能查閱兩位老師任職的時間時,劉校長說,學校沒有退休教師的資料。
關於教師頂崗的問題,天井明天小學前任校長常校長表示,學校不存在教師頂崗的情況。

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在看到死亡證明上蓋有甘亭鎮派出所的印章後,王康夫婦當天就前往派出所報警。
3月17日,處理該案的劉姓民警通知他們,甘亭鎮派出所調取了人社局內的死亡證明原件,查實該份證明確係他人偽造。
民警告訴王康,此類情況屬於刑事案件,讓其將情況反映至當地刑偵隊。
當天下午,刑偵隊的辦案人員在了解情況後告知王康,因為有“冒名頂崗”的前因,此事不是單純的刑事案件,讓他們找紀檢委反映。紀檢委則讓其前往信訪局。目前洪洞縣信訪局收取了他們遞交的材料,稱將向上級反映。
雖然已基本確認那份假死亡證明的來曆,但王康夫婦仍有很多想不通的地方。
派出所的民警曾拿著那份假證明與一份真證明進行比對,告訴他,這份假證明不僅開具的格式不對,派出所公章樣式也不對。王康不知道,這樣一份“有錯誤”的假證明,怎麽騙過了人社局?
此外,這份假證明的落款時間為2020年2月,但陳華英的退休金直到2021年11月都還在正常發放。
更讓王康不解的是,自己與妻子上午才到人社局查看死亡證明,下午就接到了中間人池榮光的電話。池榮光向王康透露,人社局的工作人員在陳華英夫婦離開後,通知了甘亭鎮中心校校長,校長將此事告知李麗。
2022年4月,北青深一度記者就此事致電甘亭鎮中心校郭校長,郭校長表示,中心校對假證明的事情一無所知,自己也不認識李麗以及陳華英。但王康提供的通話記錄顯示,他曾在3月17日向郭校長反映過假證明一事。
此外,據李麗的兒子段毅描述,他今年才知道母親頂崗以及與陳華英家“有糾紛”的事情。平日裏,母親很少與自己談論此事,他向母親詢問時,母親隻告訴他多年前就與陳華英簽訂過協議。
3月24日,洪洞縣信訪局委派甘亭鎮政府找陳華英夫婦了解情況。截至發稿前,陳華英尚未收到信訪局的處理意見。4月14日,王康向甘亭鎮派出所處理此事的劉姓民警詢問事情進展,後者讓他再找信訪局“問問情況”。
北青深一度記者致電辦理該案的劉姓民警,其稱已查實該份證明上的公章不是甘亭鎮派出所出具的,其餘細節不便透露。同日,人社局賈主任告訴王康,由於沒有先例,解決方法還在研究中。記者致電人社局賈主任,其稱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不便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