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K曾兩次在地鐵遭受猥褻,一次是她還在讀書時,未曾反抗;一次是2019年,當時她已經30歲,她立即反應,將猥褻她的男子送進了派出所。看到唐山女孩被打事件後,她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經曆,如何求助,如何報警。她希望用這次維權經曆給大家打個版,鼓勵更多女孩用法律保護自己。
口述|小K
作者|申三
一
我第一次在地鐵上被猥褻是2012年,當時我在國外讀書,暑假回北京玩,有一天坐地鐵,不是早晚高峰,地鐵裏不算擁擠,但也沒座位。站著的時候,我感到一個人在蹭我,轉頭看見一個男人,30歲左右,其貌不揚,看我轉過頭,就低下頭,好像無事發生一樣。當時我還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
結果那男人下車前,特意走過我身邊,說了句話,我沒聽清,但從語氣就辨別出來,肯定是一句很猥瑣的話。在那之前,我從父母那裏很少得到女性自我保護的經驗,一個整體的感覺也是,女孩隻要穿著得體,夜晚不要單獨出門,在高素質的環境裏,就很安全。那一次,因為年紀小,並且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所以我懵懵懂懂,想找人說,但因為羞恥感也沒勇氣把這件事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和親人。

在我家裏,我父親是一個傳統寬厚的人,習慣處事以大化小,我母親卻是一個有決斷力的事業型女性,她從事法律工作,想做的事總能做成。從母親身上我學會遇事不要怕,找方法去解決。所以每想起那次在地鐵裏被猥褻,那個男人臨下車還有恃無恐再來提醒一遍,仿佛已料定我不會反抗一樣,我像吞了蒼蠅,後悔自己當時沒做些什麽。那場景在我腦中預演無數次,如果再發生,我要報警。
後來回到國外讀書,我也遇到類似情況,不過都得到了幫助。有一次我乘坐公交車,有幾個國外青年上來搭訕吹口哨。男司機從後視鏡中看見,立即停車趕走了他們。還有一次,我與男朋友在大街上發生摩擦,並不激烈,他隻是對我吼了幾句,一位老太太上前詢問,我男友搶先解釋是情侶吵架。老太太怒懟他:“我是在問她,沒有問你。”
2016年我回國工作,一開始被男領導叫去吃飯,參加酒局,因為不會打圈敬酒,實在適應不了那種場麵,我隻能躲進衛生間,一待就是半小時,以此消極逃避,直到兩次後直接拒絕參加。
可能正是因為身邊這種難以避免的事情,我開始看些法律相關的公眾號,在網上留意大家分享的故事和解決辦法,得到了一些基本的認知。比如職場上的言語騷擾,對方往往會認定你怯懦,肆意妄為,因此一些比較好的做法可能是,你覺得不舒服,當時就表現出來。如果遇到更直接的騷擾行為,就報警,或者用錄音、視頻、截圖,盡量取證,用法律懲罰他。我漸漸有了一個觀念,即法律不會保護躺在法條上睡覺的人,總需要有人自己去推進。
如今,我已經在北京工作好幾年,乘坐地鐵,如果有人借著早高峰的擁擠,靠近我,貼著我,一般我會瞪回去,對方也就作罷。
二
2019年遇到的那次猥褻,是在早高峰的地鐵10號線。某一段,我感受到一個男的在後麵貼近我,整個手掌都貼在我的臀部。一開始,我還疑惑是不是因為擁擠,但無論我怎麽躲,總是躲不開那雙手。我扭頭吼了句:“忍你好久,你剛剛這樣,現在還這樣?你沒完沒了。”
那個男人個頭不高,背著雙肩電腦包,看起來老實本分,被我的突然爆發驚了一下,向我道歉後灰溜溜躲在了一旁。當時離我單位還有三站路,就在地鐵快要到下站的過程中,我想他已經道歉,正猶豫要不要報警。沒想,車門一開,他拔腿就跑。這行為反而刺激了我,讓我覺得,他溜走後還會欺辱別的女孩。到了那時候,我就是幫凶。

所以我也跟著追出去,邊追邊喊:“抓流氓。”擁擠的人群自動給我們讓出了一條道,我穿著高跟鞋,追到後麵體力跟不上,但心裏還是對自己說,再堅持一下。眼看他要出地鐵口,我對安檢員喊著別讓他跑,他在地鐵上耍流氓。那一站的安檢員是個男的,聽到我的話,不慌不忙把隔離帶拉上了,那男人看出不去,語無倫次地狡辯自己什麽也沒幹,上班要遲到了。安檢員很淡定說:“你走不了了,你什麽都沒幹人家姑娘這麽追你幹嘛?”這句話讓我特別解氣,他還幫忙報了警。
幾分鍾後來了三個男警察,其中一位年長警官把這個男人叫進了地鐵警務室,在裏麵登記了他的身份證,還讓他交手機,檢查他手機裏的照片。屋子不大,有個玻璃窗,我隔著玻璃站在外麵聽。那男人全程一直站在警務室角落裏,警察問他之前有沒有在地鐵上猥褻過別人,他狡辯自己平時都坐公交,就今天坐地鐵遇到我,倒了大黴。經過警察的幾番詢問,最後他才承認了自己的猥褻行為,還哭訴自己在北京生活很辛苦,老婆還在家帶著兩歲的孩子。
我站在警務室外看著全過程,警察登記完我的身份證,帶他走出警務室,他第二次向我道了歉。警察征求我意見,願不願意調解。我擔心放他出去後被他報複,也想讓這種人記個教訓,就拒絕了。見我不願調解,他已經嚇得不行,腿軟站不直,小小的人被兩個警察架著壓進警車。

到了派出所,女民警問我細節,他如何摸我,用的哪隻手,我最大限度還原了事情原貌,做完筆錄簽完字已經到中午。在去警局的路上,我坐在前排警車裏,將這件事告訴了我的單位領導,她給我回了電話,問需不需要叫人幫我,還給我放了假。第二天上班,她告訴我,她覺得我太有勇氣,該寬厚的時候寬厚,不該饒恕時死咬到底。
第二天晚上下班在地鐵上,我接到警方的消息,他們告訴我那個男人會被拘留十天。
其實我有想過要賠償,一是誤工損失,二是精神損失。我不需要這點錢,但我也不想當所謂道德上的“完美受害者”,而是想用實際賠償維護自己的利益。但索要賠償隻能通過民事訴訟,也就牽扯到更多證據,但我不確定地鐵監控在高峰期不知是否能夠捕捉到細節,再想想時間成本,就算了。對我來說,能讓他拘留倒也也符合最低預期值。我去警局簽受案回執時,在紙條上報案人、舉報人、扭送人的那欄簽下名字的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很有力量的。

我想在豆瓣上分享三年前的這次地鐵遭遇,因為前段時間看了唐山女孩被打的新聞。通過視頻就能看到,男女力量差距是懸殊的,身體對抗,隻會處於劣勢,就像自然法則下,人也打不過獅子豹子。但獵人能製服獅子,用的不是體力,是智慧。對現代社會來說,法律就是人類集體智慧的結晶,女性應該學會利用這種智慧結晶。
我記得,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講的美國女律師莎拉·拉格爾和友人琳達·考費聯手推翻得州的反墮胎法。她們多次上訴,在男性法官占統治地位的法律世界裏,合法維護了女性對身體的自主權。
相比之下,把一個地鐵上的性騷擾者送進拘留所,隻是一個非常普通的維權例子。如果有一天大家覺得它稀鬆平常,不值得稱讚,像呼吸一樣簡單了,那說明這個社會對女性是足夠友好的。
我在網上裏分享我的經曆時,有人在評論中問我,這事沒有證人,監控也不能捕捉細節,你怎麽把這個猥褻者送進去?其實不用想那麽多,你就是自己的證人,所以我當時非常清晰地向警察描述了事情經過。事實上,後來他也承認了。如果他不承認,或者有更嚴重的行為,我也會自己去找證據的。
我就是想給那些被騷擾過的女孩打個版,在最有利的情況下掌握證據,拿到主動權。害怕與逃避,隻會縱容罪犯,讓更多的女孩在地鐵被摸,在職場被騷擾,在酒局被灌酒。還有一點,我覺得也可以分享一下,就是報警後,不隻是求助,還要態度堅定地表達自己的訴求,明確闡述自己提出訴求的理由。麵對警察詢問,冷靜訴說案發經過,努力還原細節,幫助他們後續的審訊。這些也會影響警察辦案的態度。
對了,因為這件事我和之前男朋友分了手。那天在地鐵上,我第一時間給他發短信,他的回複是:你今天穿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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