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萊陽雨衣男涉強奸及非法侵入,或麵臨3年以上刑期

山東萊陽雨衣男拖拽前妻進屋案件通報後,引發全國關注。上遊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從法律人士處了解到,該男子涉嫌強奸罪,或麵臨3年以上有期徒刑。

04938e400b2097828ed80d1e46b1b929

視頻截圖

7月12日,萊陽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2022年7月7日8時許,我局接被害人薑某某報案稱,7月6日18時許,其前夫戰某某趁其開門回家之際,強行闖入家中騷擾其生活。接到報警後,我局迅速組織力量偵辦。經查,犯罪嫌疑人戰某某與被害人薑某某原係夫妻關係,二人已於2022年6月16日辦理離婚手續。7月6日18時許,戰某某潛入薑某某住處樓梯拐角躲藏,伺機強行將母女二人拽至室內,糾纏薑某某與其複婚。7月6日22時許,待孩子熟睡後,戰某某強行與薑某某發生性關係,並於事發後潛逃。7月11日,戰某某被抓獲歸案。

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誌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公典律師認為,根據通報內容判斷,戰某某違反婦女意願和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比較明確,涉嫌強奸罪。

此案中,嫌疑人戰某某和受害者薑某某關係比較特殊,原係夫妻關係,但因案發時雙方已經解除婚姻關係,所以仍比較容易認定其涉嫌強奸的行為。

此外,戰某某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在司法實踐中,若嫌疑人非法侵入的目的是實施性侵害,那麽主要以涉嫌強奸罪論處。若嫌疑人非法侵入的目的並非實施性侵害,隨後臨時起意實施性侵害行為,則可能單獨論處。

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某某麵臨3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眾關心,離婚後的一方是否能通過申請人身保護令杜絕前夫(前妻)的騷擾?重慶國浩律師事務所喬一清律師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人身保護令主要是針對婚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暴等行為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前提是雙方處於婚姻狀態中。此案中的雙方已經離婚,對此並不適用。現階段,雙方是完全獨立的兩個個體,應當按照《治安管理法》《刑法》的相關條例,若一方受到侵害,應盡快報警。

ed1c2be331b62486d964a809f63c496f

視頻截圖

張公典律師補充認為,在起訴離婚階段若一方受到人身安全威脅,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此保護令時效為半年,即使已經宣判離婚,也繼續有保護效力。


探索更多來自 華客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