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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出嫁未婚姐姐要回避,現在竟然還有這樣的“習俗”

近日,廣西貴港,因為家中最小的妹妹出嫁,31歲未婚的韋女士第四次到家中樓頂回避。韋女士表示,按照當地習俗,如果有新人結婚,未婚的哥哥姐姐就要回避新人出門。現在兩個弟弟兩個妹妹都成婚了,自己也回避了4次。在別人眼裏可能覺得會很難受,但自己其實覺得沒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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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替這位姐姐感到委屈。結婚是人生大事,婚禮的每一刻對於一家人來說,應該都是一輩子最美好的回憶之一。作為至親的姐姐,卻不能親眼見證妹妹出門,多少是個遺憾。

更重要的是,這條所謂“習俗”充滿了對未婚人士的惡意,雖然傷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極強。

未婚單身礙著誰了?憑什麽不能迎送新人出門?怎麽就需要回避了呢?

韋女士在回應中提到,她並不感到委屈,新娘子還會給她大紅包。不結婚是沒有找到自己特別滿意的人,家裏人對她沒對象也很著急,但是她不想去相親,認為相親是一種內耗,也不想因為別人的看法,就隨便輕易結婚,因為將就對自己和另一半都是不負責任。

韋女士對婚姻的通透和不畏懼別人議論的自信,讓人讚賞。不過她不在乎是否要回避,並不意味著別人不在乎。

比如,遇到個性強的哥哥姐姐要打破這條陋俗,乃至於和家人因此而產生衝突,又該如何收場呢?就此來看,這種不知所謂的“習俗”,除了有可能傷害當事人的自尊,影響家人的感情,實在是沒有什麽意義,讓人想不通。

這個“習俗”也不限於廣西貴港,在我國很多地區都存在。這種習俗是何時、何地、為何產生的,可能已經無從追溯,但是也有人解讀說,可能是因為比弟妹大還沒結婚,不吉利,會讓以前的大家長感覺丟臉,慢慢就形成了這樣的“習俗”。

能讓人解讀出這種意思,更說明這種“習俗”早就應該被掃入曆史的垃圾堆。

這條新聞下麵的留言,幾乎成了各地結婚風俗習慣大賞。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不同的地方居然有這麽多可笑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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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一對生龍活虎、生命力旺盛的新人,在婚禮這一天一下子就都脆弱起來:未婚的哥哥姐姐不能看,屬相相克的也不能看,孕婦也得躲著點……裏麵反映出來的邏輯既荒謬又扭曲。

我國是曆史文化悠長的古國,自然就遺留下來很多風俗習慣。然而人們的思想觀念在進步,對人性和尊嚴的理解也在進步,因此看待這些風俗習慣,自然就需要與時俱進。符合現代文明要義的,應該傳承下去;一些不符合現代文明觀念的陋俗,就要及時被摒棄。

好的習俗是順應人性的,能讓人們對感情的需求得到釋放;反之,陋俗是限製人性的,缺乏對人的尊重。

具體到婚俗上,不管是哪種風俗,無一例外都是為了圖吉利、討個好彩頭。這可能源於人們對未知的恐懼,用一些毫無根據的因果聯係來獲取一點安全感。

然而為了圖吉利就自我設限,以犧牲他人的尊嚴、感情為代價,有悖現代文明的本意。

陋俗的力量是強大的,我們大多數人可能都被束縛其中,有時候做出一些違背本心的舉動。

要破除陋俗,需要宏觀層麵的政策引導,有些地方已經做了一些努力。不過這更有賴於個體的突破,隻有每個人能感受到這種束縛的存在,不再妥協,陋俗的力量才會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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