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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門前被空墳堵9年 進出爬墳 多部門調解十餘次未果

家門口被“族長”帶人掘地尋找500多年前的祖先遺骸,未果後建起一座空墳一堵9年,這令當事村民一家苦悶不已。

側門被空墳堵9年

陶青峰,今年36歲,家住貴州省黔東南州天柱縣邦洞街道農村。

他告訴大風新聞記者,10餘年前他到浙江金華打工,一直工作到現在,而遠在老家年過六旬的父母遭遇了匪夷所思的事情,“有人在我家一個偏門前建起一座墳墓還立有碑,將門堵得很嚴,進出都必須爬墳,這樣的日子至今已有9年。”

記者檢索得知,他家所處位置與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接壤,屋子一側有一條公路蜿蜒而過,另一側是一條溪溝。

他托朋友用無人機航拍的幾段視頻顯示,他家是兩層樓的木質房屋,偏屋下端是一個坡坎,門口被一座立有墓碑的墳墓堵住,一位老太進出該門時先是攀著旁邊的牆壁,然後彎著腰吃力地用雙手抓著該墓的磚石,小心翼翼地爬越而過。

陶青峰告訴記者,視頻中的老太就是他母親,“目前家中除年邁父母外,還有我正在念小學的女兒,他們都是這樣出入那個偏門的。”

陶青峰說,如今女兒已漸漸長大,每當經過門前那座墳墓時都會感到疹人,有時白天出門還要爺爺奶奶陪著。

族長帶人掘地尋祖宗遺骸

那個墳墓究竟是誰建的,這中間又經曆了怎樣的事?

當地陶氏族人陶猛(化名)告訴記者,其實這座墳裏麵沒有屍骨也沒有棺材,是一座空墳,是他們的“族長”陶磊(化名)組織人修建的。

他說,陶磊今年60有餘,“族譜記載他曆任村主任、族長,是修祠續譜主持人之一。”

陶猛對記者回憶說,2013年清明時節,陶磊告訴族人稱,前一年編寫的族譜記載他們有一位生活在明朝成化年間的老祖宗葬在當地,懷疑墓址在陶青峰家的偏房旁邊,想給該老祖宗重新建墳立碑,以便讓子孫後代祭拜。同年4月7日,陶磊組織一批陶氏族人,在當地邦洞鎮調解委員會相關人士見證下,來到陶青峰家那處偏房處,10餘人輪流開挖,尋找那位祖先遺骸,結果沒有找到,但發現有一些黑泥巴,陶磊等人以此確認該祖先的墳墓就在那偏房的磚牆邊。

“隨後,陶氏族人用磚塊和泥土在我家偏房門外建起一座空墳,還立了塊石碑。”陶青峰說,當時他父母極力阻擋未果。

拔楊梅樹與族長結仇?

陶青峰告訴記者,2011年的一天,陶磊在自家門前的地裏栽有一棵楊梅樹作為風水,“而那塊地是我家的,我們發現後將那棵樹拔掉,陶磊懷恨在心。”

此說法得到陶猛的證實,他說:“這原本是一件很小的事,他們兩家就此結仇。”

建墳經過等情況,果真如陶青峰和陶猛所言嗎?記者撥通了陶磊的電話,他不願多說,隨即掛斷電話。

2013年4月8日,陶氏家族作為甲方與陶青峰父親簽訂《調解協議書》稱,他們認定始祖墳墓在陶青峰家,經雙方協商,陶氏家族可以在磚牆右邊立碑(以坐山為向),碑與磚牆的距離需5厘米以上,由陶青峰家自行拆除,立碑前方的磚牆讓出1米寬的距離,以方便陶氏家族祭祖。同時約定,立碑後其家族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到陶青峰家的偏房及正屋挖地再找其他祖先墳墓。

記者注意到,該《調解協議書》上有雙方以及當地邦洞鎮調解委員會相關人士的簽字。

“他們是先開挖,再與我父親補簽的這份調解協議,最後再建的空墳和立的碑。”陶青峰說,當時他在浙江金華打工,事後家人才告訴他,“同年4月12日,我趕回老家後報警,要求陶氏族人立即拆除空墳,賠禮道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但被認為這是一起民事糾紛,沒有得到解決。”

狀告族長等6人被反訴

2013年12月2日,陶青峰一家將陶氏族人中的陶磊等6人起訴到天柱縣法院,請求撤銷當初簽訂的那份《調解協議書》,拆除空墳,賠償經濟損失8萬元等。

他們在訴狀中稱,當初陶氏族人在自己家門口建墳時,他們曾經進行過阻攔,但遭到陶磊等人反對,“我父母跪地請求他們不要建空墳立碑,陶磊威脅說如果再反對連活人都要埋,要打死我們一家,迫於無奈,我們被迫在那份協議上簽字。”“門口那座空墳造成我們家出行不便,通行受阻,特別是精神受到嚴重傷害。”

2014年1月20日,陶青峰一家被陶磊等6人反訴。

他們稱,陶青峰家將明朝那位先祖的墳挖開後修建偏屋,將豬圈修在另一先祖陳氏墳墓上。

訴狀說,當初他們簽訂的那份《調解協議書》是在政府部門相關領導在場組織雙方簽訂的,不是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情況下簽訂,屬於合法有效的協議。對方在他們祖墳上建房、修豬圈的行為,應停止侵害,恢複原狀,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和2.7萬餘元直接經濟損失。

針對陶氏家族的說法,陶青峰告訴記者,當初他家修偏屋和豬圈開挖地基時,從來沒有發現下麵有墳墓,不知道他們這樣說的依據是什麽。

法院駁回起訴反訴

2014年3月5日,天柱縣法院公開開庭合並對兩案進行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陶青峰一家和陶磊等6人均係當地同村陶氏家族成員,2004年陶青峰一家修建木質房屋,次年在房屋右邊修建木質偏屋,2010年將該偏屋改建成磚結構,為此陶氏家族有兩人曾找過陶青峰一家協商是否搬遷偏屋旁邊的祖墳事宜,但協商未果,從而產生糾紛,當地邦洞鎮政府還調解過兩次。

法院稱,後來在邦洞調解委員會相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同意在該偏屋旁邊挖墳尋找遺骸,“最後沒有發現遺物,但發現土質鬆散,陶氏家族據此確認其祖先的墳墓就在該偏屋磚牆邊,次日經調解雙方簽訂了那份協議。”

協議簽訂後,陶氏家族在確定的範圍內建墳立碑,在此過程中,陶青峰的爺爺曾到場阻止,立碑後該偏屋側門被堵,開門行走受限。後來,在外打工的陶青峰回家對該協議不認可並向有關部門反映,當地有關單位數次調解未果。

天柱縣法院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興建墳墓引起的糾紛,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該案應由相關行政部門處理,不屬於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範疇。

2014年11月,天柱縣法院作出裁定稱,駁回陶青峰一家的起訴,同時駁回陶磊等6人的反訴。

9年來多部門調解10餘次

陶青峰稱,後來他們向當地多部門反映一直沒有處理結果。

2022年4月6日,他們向天柱縣民政局提交《履行未定職責申請書》,請民政局對陶磊等人的違法行為依法做出處理,限期拆除他們家門口的那座空墳並恢複原狀。

天柱縣民政局認為,該事項屬於土地權屬和物權糾紛,“目前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你們所主張的爭議墳墓所在地以前沒有墳墓,你們所建偏屋和豬圈目前沒有合法的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建議你們的糾紛通過協商解決為宜。”最後的結果是“不予受理”。

邦洞街道辦事處(原邦洞鎮政府)相關人士告訴記者,9年來各級調解部門的調解次數有10餘次。

“那場訴訟被駁回之後,這些年來陶氏家族均未到該處墳墓掃墓祭祖。”該人士對記者介紹說,2022年清明節後陶青峰母親發現有人在該墳墓祭掃的痕跡,他們家遂再次提出要求拆除堵門的空墳的訴求。

11月30日,邦洞街道在給陶青峰的一份回複中稱,“我們的初步想法是,將那座墳遷到一個陶氏家族認可的地方,方便他們以後祭祖。”

記者采訪中,曾參與過掘地尋祖的一位陶氏族人告訴記者,2013年5月20日,他曾發表了一份聲明稱,“陶氏祖先葬於何處,由於年代太久,我們確實不清楚。”

他說,他家與陶青峰家沒有矛盾,參與去他家後門口建墳不存在針對性,而是以陶磊為首的家族帶頭人喊他們去的,“我們隻是去旁觀,此事與我們無關,我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他說,後來才得知陶磊與陶青峰家因栽那棵楊梅樹的事發生過矛盾,“我們被陶磊利用了,他把我們攪在一起,挖掘那天我在現場沒有看到遺骸,也沒有看到棺材,現在想來在別人家門口建空墳堵門肯定不對,應該協商拆除。”

律師說法

建空墳堵門違背公序良俗 建議調解處理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稱,在法院查明沒有確定是否有遺骸的情況下,在別人家門口建空墳立碑祭祖,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出行,而且違背公序良俗,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作為同村同族人,處理該問題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正確處理鄰裏關係。對家族內部矛盾,協商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建議在當地相關部門或有威望人士的主持見證下,本著公平合理原則確定解決方案,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

付建介紹,根據相關規定,一般來說執法人員會將違規建造的墳墓依法拆除、恢複原狀,但考慮到該案中涉事雙方均為同宗族人,雖然這一行為不僅違反相關規定,還侵犯他人權益,但執法人員可本著對雙方調解的原則,使此事在不違背公序良俗情況下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