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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警起訴北大:停止遠程教育致其難畢業

河南民警耿先生沒有想到,因為網絡遠程教育的事情,他會和北京大學打起官司。

民警報名參加北大遠程教育專升本,5年後發現項目“被取消”

耿先生是河南鄭州人,今年53歲,在當地公安係統工作。2023年3月20日下午,耿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詳細講述了他與北大打官司的前前後後。

“2017年初,我在網上看到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在網上招錄法學專升本學生,就報名參加了考試。當年3月,我被錄取,在學信網上取得了北京大學學籍。”

耿先生介紹,他們那批學生都是通過網絡遠程教育(線上學習)完成所有科目的課程學習,然後參加考試,完成學分,取得北大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當時稱,我們的學製是3年,但學籍可以保留5年。也就是說,我們最快3年可以畢業,最長5年可以畢業。”

耿先生稱,在向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交了2300元學費後,他先後選修了幾門課程,並完成了相關考試。2020年疫情爆發後,因不可抗力,網課被迫終止。

2022年5月24日,耿先生致電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詢問繼續學習事宜,對方答複耿先生所在的學院學習中心已經被取消,無法繼續完成學習,善後事宜可與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協商解決。

要求繼續完成學業,當事人將北大起訴至法院

耿先生介紹,他當時報名參加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的法學專升本學習,就是為了深入學習法律知識,獲得相關專家答疑解惑的機會。“我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畢業,主要是因為疫情原因,學校未通知我就取消網絡課程,對此事負主要責任。”

認為自己受教育的權利受到了侵犯,耿先生一紙訴狀將北京大學起訴到了法院。

“我擁有北京大學的學籍,按照規定繳納學費,係北京大學的合法學生。由於北大解散學習中心,停止教學等原因,造成我無法繼續深造學習,北大的行為違反《教育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了我享有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耿先生提供的北大繼續教育學院學生證
訴狀中,耿先生請求法院判令北大要麽退還學費,賠禮道歉,要麽立即恢複正常教學,承擔教授知識的義務,盡快解決他在北京大學繼續學習法學課程的事宜,保障他享有學習知識的權利,保障他依法享有高等教育服務各項權益。

“不久前,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對我的起訴正式立案,目前我正在等待開庭通知,相信法院會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耿先生說。

北大回複:當事人未完成學業有多方麵原因,願全額退

耿先生反映是否屬實?3月20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上了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鄭州中心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稱,2017年,耿先生確實報名參加了北大的遠程教育學習,也被學校錄取了。“被錄取後,他交了一個學期的費用2300元,也學習了一個學期。”

“耿先生未完成學業並不是因為疫情,他可能是認為這個學習沒有多大用處,第二學期就沒有再交費。”該負責人介紹,北大遠程教育是成人教育,主要靠學生在網上學習為主。2017年5月,耿先生確實向學校交了(第一學期)2300元費用,但之後就沒有再交費。

其稱,不是學校單方麵將(遠程教育)課程取消了,而是2018年北大就出台相關規定,以後不再招遠程教育這個形式的學生,但是對之前的學生學校會服務到底。“對願意學習的學生,我們盡量創造條件,該學習的學習,該結課的結課,能畢業的畢業,能拿到學位的拿到學位,學校盡力提供好服務。”

該負責人稱,2022年初,耿先生的親戚稱耿先生願意繼續接受學習,但學校了解情況後獲悉,耿先生的學籍即將超過學校規定的5年期限。“無論如何,他也修不夠學分,加之2022年國家也規定,全國範圍內不再招收遠程教育這種形式的學生,因此,耿先生無法繼續完成學業。在這件事情上,學校已經盡到了提醒義務,對於耿先生這種學習期間不主動交費、不主動注冊的情況,學校也是愛莫能助。”

“北大已經同意給他(全部)退費。”該負責人稱,耿先生起訴北大的事情他了解。嚴格來說,耿先生已經選過課的科目是不能退費的,考慮到耿先生的實際情況,經過協調,北大願意全額退還耿先生的學習費用。

“不久前,我們多次通知耿先生到鄭州,在之前的發票上簽個名,學校就可以將全部費用退還給他,但他一直沒來。”該負責人最後稱,對於耿先生的訴求,他們願意積極配合、積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