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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西安機場登機,被發現攜帶步槍實彈!

4月7日下午1時許,旅客萬某乘坐航班前往珠海。在西安鹹陽國際機場接受安全檢查時,被安檢人員在隨身攜帶的包裏發現一枚子彈。

經調查取證

查獲的子彈為一枚未擊發的步槍實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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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某交待說,她是來陝西收拾父親的遺物,這個子彈是和一些雜物一起放在一鞋盒裏,她沒注意,返回時就帶到了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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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華商報記者從陝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鹹陽機場分局西區派出所了解到,旅客萬某為某工廠退休職工,且無其他違法行為,認罪態度較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案例1:

帶著子彈進高鐵站?一女子被行政拘留

近日,準備從無錫前往上海探親的女子曹某,在進火車站安檢時,被安檢員給攔了下來……

原來,在曹某的行李箱內

竟裝了一枚長約6厘米的子彈

女子還告訴民警

這枚子彈是父親給的

準備用來作為裝飾用的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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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怎麽一回事呢?

3月17日,在無錫東站,安檢員發現有旅客攜帶的行李箱內存有可疑物品,外形很像子彈。安檢人員馬上通知執勤民警到場,民警隨即到場,發現確實是一枚子彈。

“是你帶的啊?你這個(子彈)哪裏來的呢?”

“我爸當兵的時候帶回來的,說給我做項鏈,我就始終沒有做,一直帶在身邊。”

“還有別的(子彈)嗎?”

“沒有了,就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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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女子曹某被民警傳喚至派出所。經查,這枚子彈為步槍子彈,長約6厘米,結構完整,為未擊發實彈。

這個子彈很完整,沒擊發過,裏麵有底火,還是比較危險的。”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上海鐵路警方依法

給予曹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並收繳其所攜帶子彈

案例2:

珠海機場行李箱驚現4發子彈

女子被拘留5日

2022年7月7日,珠海機場派出所接報:珠海機場安檢在一名旅客(熊女士)的行李箱內發現4枚未擊發的步槍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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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詢問,熊女士攜帶的4枚子彈係其父親贈予其用於“辟邪”,日常放在行李箱內辟邪,此次出行前忘記在行李箱中取出。

民警聯係熊女士父親居住地公安機關進一步核實,熊先生稱子彈是在湖南婁底老家山坳裏挖出的,共6枚,4枚子彈送給女兒、剩餘2枚子彈一直藏於家裏,因想用於辟邪,一直未上交。

經司法鑒定,熊女士攜帶的4枚子彈均為56式步槍彈。

2022年7月16日,機場派出所已依法對熊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