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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床下驚現“不明男屍”!裝修師傅作了個糊塗的決定……

作為十裏八鄉有名的木匠,張有京在新農房裝修市場上頗受鄉親們的青睞。有時太辛苦了,他也難免會丟三落四。

但自從發生那起“忘記鎖門”的事情後,張有京不管多忙,下班前,都會打起十二分精神,回顧全天工作,把手頭的活兒都檢查一遍,查漏補缺。因為那件事情給他的教訓實在是太深刻了。

突然出現的屍體

2021年10月13日中午,張有京路過某安置小區46號樓時,張有京無意間瞥了一眼業主李想家,發現大門敞著,他頓時慌了神。

原來,李想家的一些木工活兒也是張有京正在做。前天晚上,張有京就在李想家幹活兒,誰知竟忘記鎖門了。

張有京急忙衝進屋內查看有沒有丟失值錢的物件。好在煤氣罐、鍋具等值錢的東西都在。但奇怪的是,屋內竟然多了兩隻散落的鞋子。

張有京覺得,一定是哪個流浪漢來這裏借宿過,他沒多想,還將兩隻鞋子往一起踢了踢。將門窗鎖好後,張有京快速趕往同小區35號樓,與2名水電工結算了工錢,並在35號樓繼續趕工。

下午3點多,做床墊生意的劉田打來電話,提出做床墊前想先看一下46號樓業主李想家的床式樣,還要看看他家樓道的寬度,判斷一下搬運床是否方便。

於是,張有京帶著劉田來到李想家,兩人從二樓一路觀看,測量,慢慢走到一樓。臨走時,張有京忽然想起一樓車庫旁邊也有一間臥室,於是他領著劉田進屋看了一下。

剛一走進這間臥室,張有京就察覺到異樣:昨天鋪得好好的床板,現在床角卻翹了起來。他走近一看,床底竟然躺著個人!

一開始,張有京以為這人肯定就是昨晚借宿的流浪漢,想著把他叫醒,罵一頓再趕出去,於是便上前掀起床板。哪知這一掀一看,直接把張有京嚇出了一身冷汗,映入眼簾的竟是一個口鼻流血的老頭!

一旁的劉田也嚇得立在原地,不敢動彈。麵如土色的張有京鼓足勇氣,上前摸了下老頭胸口,果然已經沒了心跳!張有京嚇得癱軟在地。

劉田見狀,忙上前安撫張有京,讓他保持冷靜,保護現場,及時報警,然後自己匆匆離開了。

劉田走後,張有京一時陷入兩難:想報警,又怕業主怪罪自己忘記關門以致新房變“凶房”,到時候不僅裝修款拿不到,搞不好連房子都要甩給自己;不報警,又不知如何處理這具不明屍體。

驚魂未定之餘,張有京匆匆鎖好門窗,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然後繼續到35號樓幹活。思來想去,張有京覺得還是保住飯碗更重要,最終決定:趁夜深人靜悄悄把屍體扔了。

當天晚上11點多,張有京將電動三輪車直接開到李想家的車庫裏,再將那雙鞋子給老人穿好後,用盡全力將老人屍體搬至車鬥裏,再駕車繞著鄉間小路漫無目的地行駛,直至開到一條路的盡頭。在將老人屍體搬出車鬥放在路邊後,張有京迅速逃離現場。

到家後,張有京一夜無眠。早上起床,仍覺良心難安,終於駕車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動交代了事情前後經過。公安機關基於調查情況,於2021年10月14日決定以涉嫌侮辱屍體罪對張有京立案偵查。

意外“消失”的老人

因案件涉及非正常死亡問題,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邀請江蘇省漣水縣檢察院提前介入。

檢察官經實地走訪後發現,死者無明顯外傷,但口鼻流血,有他殺嫌疑,但案發現場並無打鬥痕跡,僅臥室中間地麵、衣櫃及牆角處可見大小不等的點狀紅色斑跡,因而推斷李想家臥室並非第一案發現場。

此外,死者穿戴整齊,穿的是運動鞋,很可能是附近晨練的老人,遂建議偵查人員調取該小區周邊的有效監控,加大失蹤人口排查力度。而對於張有京拋屍這一行為,檢察官認為,在尚未查清屍源、死因等情況下,貿然追究張有京侮辱屍體罪似有不妥。

公安機關在檢察機關引導下改變偵查方向,通過對比同期失蹤人口警情發現,當地72歲的村民蘇遠建在10月13日淩晨4時許外出散步後一直未歸!

“他昨天4點多起來,吃了點芝麻糊,就出去散步了,到現在都沒回來,一定是出什麽事了。”找了蘇遠建一天一夜後,蘇遠建老伴像丟了魂一樣一直重複著這句話。

據她回憶,10月13日,蘇遠建淩晨4點多就出門散步,但直到7點左右都沒回來。

蘇遠建老伴放心不下,沿著他經常走的公路來回尋找,終於在路北邊發現了兩處血跡,血跡中還有一塊印有“賽鴿”字樣的黑色塑料塊。見此情景,蘇遠建老伴意識到大事不好,立即找到村會計幫忙報警。

關聯到上述信息,偵查機關推測張有京扔在路邊的男性屍體極有可能是蘇遠建,遂立即組織蘇遠建家屬對屍體進行辨認,辨認證實了此人正是蘇遠建。

公安機關立即開展了DNA比對、屍檢等工作。經鑒定,事發路段其中一處血跡與蘇遠建DNA比對一致。蘇遠建頭部損傷符合對衝傷特征,而非摔傷、自身磕碰所致。

為查清蘇遠建死因,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專門召開了聯席會議。經綜合研判,大家一致認為蘇遠建很可能遭遇了交通事故,現場遺留的黑色塑料塊上“賽鴿”指向的應該是電動自行車品牌。因事發路段並無監控,給案件偵查帶來一定困難。

後來,檢察官建議偵查人員以“賽鴿”牌電動自行車為突破口,調取該路段上下遊監控,對過往的電動自行車逐一開展排查,最終發現鄰村的孫大偉具有重大嫌疑,遂依法開展調查。

經電話通知,60多歲的孫大偉來到派出所,民警發現他的左側麵部有大麵積擦傷。在民警的訊問下,孫大偉終於說了實話。

倉皇逃逸的肇事者

據孫大偉供述,10月13日5點左右,天還有點黑,孫大偉騎著電動車上了大路後,想省點電就把車燈關了,結果剛走沒多遠就撞上了前方的行人,兩人雙雙倒地。孫大偉麵部、腿部等多處受傷流血。

孫大偉告訴民警,為了減輕兒女負擔、維持夫妻二人的基本生活,自己年近70仍然到處打零工,每日起早貪黑,不敢怠慢,平日裏省吃儉用慣了,所以才會在意電動車的耗電量。

在撞倒對方後,孫大偉忍著疼從地上爬起來,第一時間就去拉對方起來,詢問了對方身份。對方說自己是鄰村的蘇遠建,還說自己做過腦梗手術。孫大偉腦子裏就隻有一個念頭:趕緊跑!

孫大偉認為,蘇遠建年紀這麽大,腦部又做過手術,傷情肯定比自己重,要是報警送醫,自己肯定得賠一大筆醫藥費。所以他不敢問蘇遠建傷情,也不敢透露自己任何信息,唯一敢做的也就是將受傷的蘇遠建扶坐起來,然後迅速駕駛電動自行車逃離現場。

因傷勢較重,孫大偉想著先回家清洗一下傷口,再吃點止疼片。考慮到原路返回可能暴露行蹤,孫大偉特意繞遠路返回家中。

此後數日,孫大偉一直待在家中未曾出門。在這些忐忑不安的日子裏,孫大偉先後從妻子口中聽說了蘇遠建失蹤、蘇遠建死在別人家裏、蘇遠建家屬現場認屍、蘇遠建屍體要火化等消息。這一條條消息像巨石一樣,慢慢堆積成山,壓得孫大偉喘不過氣,但他始終沒有勇氣說出事實。

“接到你們電話,我心裏才踏實點。”訊問結束後,孫大偉如釋重負,並表示自願認罪認罰,接下來也會盡全力賠償被害人家屬。

在後續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發現事發路段另一處血跡與孫大偉的DNA比對一致,而且,現場遺留的黑色塑料塊正是孫大偉電動自行車充電接口掉落的零件。

2021年11月16日,公安機關決定對孫大偉交通肇事逃逸案立案偵查。經法醫鑒定,蘇遠建符合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從胃內容推斷,死亡時間為末餐後2小時以上,結合蘇遠建妻子的證言,推斷其死亡時間應該在早上7點左右,即事故發生一個多小時之後。

據此,偵查人員根據調查結果推測,事故發生後,蘇遠建雖未立即死亡,但應已有腦損傷後意識障礙、頭痛等症狀,其步行至距事發地300餘米的某安置小區,應該是為了尋求幫助。

但因該小區入住率較低,很多業主家還在裝修中,且事情發生在淩晨,小區內鮮少有人家開門,所以蘇遠建才會將希望寄托在大門敞開的李想家。進入該房後,他應該是發現這所房子也無人在家,退而求其次,隻能躺在一樓的一間臥室床上,希望緩解疼痛,隨後,便死在了該處。

“他得多疼啊,走了這一路,肯定也是沒辦法,才想著上門求救的。”得知事情原委後,蘇遠建的老伴萬分心疼地感慨道。

晨練老人之死,誰之過

在跟蹤案件後續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偵查人員在認定張有京的罪與非罪、孫大偉是否構成逃逸致人死亡時產生了較大分歧。

對於張有京是否涉罪問題,檢察機關認為,對身為裝修木工的張有京而言,突然出現的不明男屍是極其現實、緊迫且巨大的威脅:自己幾個月的辛勤付出都將隨著屍體的暴露付之東流。

張有京在幾經權衡後,冒險拋屍,後又在良心譴責下主動投案,可見其主觀上並非追求對死者尊嚴、遺屬情感及社會風尚的踐踏,而僅僅是為了消除不明屍體可能給自己造成的負麵影響,維係自身生存。若僅以拋屍行為就認定張有京構成侮辱屍體罪,則明顯偏離民眾的常情常感。這一意見得到公安機關的理解和認同,2022年5月31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張有京侮辱屍體案。

2022年7月26日,公安機關以孫大偉涉嫌交通肇事罪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此期間,經村委會調解,孫大偉賠償給蘇遠建家屬15萬元,並取得對方諒解。同年8月25日,漣水縣檢察院依法向漣水縣法院提起公訴;10月8日,漣水縣法院經審理,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孫大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在案件回訪過程中,檢察官了解到,經村委會調解,業主李想也未追究張有京的責任,還及時支付了裝修款,張有京也對業主李想進行了適當補償。

而考慮到被害人蘇遠建意外死亡,其妻子年邁體弱,且無生活來源等情況,檢察官還為蘇遠建妻子申請了司法救助金2萬元,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