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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色狼”真實姓名和處罰結果侵犯隱私?警方回應

近日,有網友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站上看到,由杭州市公安局公開的一批行政處罰結果信息中,一批猥褻女性或侵犯他人隱私違法者的罰款或處罰拘留決定被公布,多數違法行為發生在地鐵或公交等公共場所,違法者均被公開姓名。

此事被網友發上網後引發討論,這次政府部門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的行為也被網友稱之為“公示‘色狼’”。4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回應新黃河記者稱,公開這一批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的行為是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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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上的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4月20日,“杭州公開一批對色狼的處罰結果”登上熱搜。有媒體在微博上發布“如何看待杭州公開色狼行政處罰結果”的投票,引發網友紛紛投票,其中,一些網友投票選擇時認為“公布名字侵犯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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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被行政處罰對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日中午,新黃河記者就此采訪了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對此事進行了回應。該負責人回應稱,杭州市公安局公開這一批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的行為是合規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暫行辦法》經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號公布。該《辦法》共14條,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第六條規定,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可以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者摘要信息。該辦法還規定:前款所稱摘要信息,應當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案件名稱、被處罰人姓名或者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等內容。

這位負責人向新黃河記者總結此次回應的信息時稱:“即被處罰人姓名屬於法定應該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