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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預訂“五一”期間民宿遭遇“威脅式”砍單

“我4月16日在一家在線旅遊平台預訂了‘五一’期間山東煙台長島景區內的一家民宿,576元一晚。但是預訂後沒多久,民宿老板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取消訂單,說如果要住的話必須訂三餐,大人小孩同價,每人每天500元。”今天,北京市東城區消費者盧女士告訴《工人日報》記者,自己預訂民宿後遭遇老板“威脅式”砍單,無奈之下隻好取消了訂單。

“因為行程已經定好了,我們隻好又加價預訂了其他的民宿,沒想到現在民宿的經營這麽不規範。”盧女士說,本想趁著“五一”假期帶著孩子好好出去玩一下,沒想到還沒出門就遇到了糟心事。

盧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近日,多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預訂民宿、酒店遭遇商家砍單的情況。網絡上,也有不少遊客分享自己遭遇民宿、酒店退單毀約的經曆,“‘五一’民宿漲價毀約”的消息衝上熱搜。

對於砍單的理由,有的商家說是老板換人,有的說是重新裝修,有的甚至沒有給出任何理由直接取消訂單。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盡管商家砍單的理由有很多,但主要是因為今年“五一”遊客出遊熱情高漲,導致目前的酒店、民宿預訂價格上漲。有的商家前段時間標價不高,覺得自己“虧了”,就想著砍單後再高價賣出去。

4月20日,北京朝陽區消費者陳女士通過某平台預訂了“五一”期間山西大同的一家民宿。4月21日,平台客服電話聯係陳女士稱,民宿老板要漲價,希望陳女士取消訂單。無奈之下,陳女士取消了訂單重新訂了酒店。後來,她發現之前訂的那家民宿每晚的價格上漲了200多元。

針對商家砍單的情況,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指出,商家取消已經支付貨款的消費者訂單,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製的砍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網絡消費環境。商家應當遵守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中有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規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民宿、酒店領域砍單問題頻現主要是毀約成本低、收益高。這種行為吃相太難看,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旦這種無良操作方法成為慣例,不利於整個旅遊行業的發展。有關在線旅遊平台應用好大數據進行分析判斷,按照法律規定和平台規則等對商家加強監督管理,可對不誠信商家進行批評警告、扣減信用分、罰款、公示直至清出平台等。有關部門可通過出台相關行政規章等手段,從根源上打消商家砍單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