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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應認可嬰兒哭鬧權利

近日,一則“高鐵對罵事件”引發關注。在視頻中,前排女子與後座的帶娃母親互罵,聲音響徹整個車廂,乘務員與周遭乘客的調解收效甚微。

從視頻中看,前排女子說出了“不要帶這個小孩子不就得了”,兩人對罵的火藥味也越來越濃,不無上升為肢體衝突的風險,乘務員“不要吵了”的勸解,仍然止不住“我就罵你怎麽了”“有本事你來”的激烈對杠。

這已不是類似事件第一次上熱搜了,甚至不是“高鐵對罵事件”首次出現。長期以來,以“熊孩子”為標簽的新聞事件總能帶動一波波輿論狂歡,順帶鼓噪“有孩族”與“無孩族”的對立。類似事件的起因與過程都相當簡單,但輿論場上的言論隻能讓人歎氣,它們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隻會讓對立與爭議繼續下去。比如,有自作聰明的微博網友甚至提出“給小孩子吃安眠藥”的所謂“解決辦法”,實在令人錯愕。

哭聲,可謂是絕大多數人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語言”,也是人之為人的一種自然權利。從生物進化論的角度而言,啼哭也是人類進化出來的一種身體本能,稱之為生存的根本也不為過。嬰兒的哭泣需要動用全身八成以上的主要功能器官,這種高難度的非意識行為意在告訴父母“身體一切正常”,本身是一種自我保護機製,也是新生兒幾乎唯一的感情表達方式。

如果指望設法消除嬰兒的哭聲,那麽無異於壓抑孩子的天性,說得嚴重些就是在否定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就起碼的人道主義而言,嬰兒的哭聲是無法以類似安眠藥這樣的“非常手段”加以阻止的。

事實上,醫學界對嬰兒哭聲已有深入研究,育兒界的主流意見也早已從“怎麽阻止孩子哭”轉變為“思考孩子為什麽哭”。家長觀察嬰兒啼哭時的體態、動作、表情,可以合理判斷孩子的需求,研究孩子的作息規律,為健康育兒提供參考。“嬰兒不哭”,其實反倒是一種反常現象。

對於剛剛來到這個世界的嬰兒而言,他們難以辨別所處空間是不是公共場合,也根本不可能具備“公共場合請安靜”的意識。基於這個前提,嬰幼兒的哭鬧自然有遵循自身既往規律的一麵,也有因為陌生情境而調整的一麵,以外力想方設法阻止嬰兒哭泣在現實中也難以辦到。

嬰兒哭鬧,母親護犢。類似事件裏,嬰幼兒的“天性”總是與家長的“母性”一同出現。犬馬尚知護崽,母親保護哭鬧的嬰兒更是自然之理。“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難道人還不如禽獸?如果為了滿足一部分乘客休息的需求,就想方設法壓抑孩子的天性與母親的母性,這從人性的角度是說不通的。

其實,視頻中的乘務員與其他乘客的調解態度,也是大多數社會大眾麵對類似爭議的立場。有關“如何解決嬰幼兒公共場合哭鬧”的問題,網上流傳不少“有孩族”事先給鄰桌送上小禮物或紅包“公關”,或是“精準掌握孩子入睡規律”的攻略。在中國大地上,帶個嬰兒的父母何曾變得這麽卑微了?一邊擔憂生育率,一邊對母嬰如此不友好,難以想象。

所以,應堂堂正正地認可嬰兒“哭鬧的權利”,重塑周圍所有人的態度。在這一方麵,發達國家的經驗足可借鑒。

德國有個概念叫“安靜時間”,也就是一旦有地方當局乃至居民區規定了“安靜時間”,你搞出噪音是一定會招來警察上門貼罰單的。然而就是如此極不容忍噪音的德國,“安靜時間”也有例外,就是“你必須接受嬰兒在夜間啼哭的聲音”。換句話說,你必須理解、包容、接納嬰兒的哭聲。

社會大眾理應認可並接受一種觀念:嬰兒的哭聲是這個世界上必不可少的元素,嬰兒的啼哭是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任何人均有理解、包容、接納的義務。嬰幼兒的權益是相較而言更大的法益,也是建設兒童友好社會的一大要素。接納嬰兒的哭鬧聲也就是接納未來的主人翁,讓下一代人在開闊包容的環境裏長大,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