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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新聞自由新招:你是“信得過”的媒體嗎?

香港政府繼高調逮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大肆搜索蘋果日報辦公大樓之後,警方又自訂新聞尺度自由,將傳媒分化為”信得過”單位與其他媒體機構,在封鎖線的采訪工作,警方隻準許所謂”信得過”的傳媒采訪。

警務處長鄧炳強11日接受相信是“信得過”的媒體——香港01專訪時,透露了警方這個將傳媒分化的嶄新措施。

鄧炳強接受香港01專訪表示,警方就現場采訪活動有最新試行措施,指所有公民記者仍可在“橙帶”封鎖線外停留采訪,但警方會另外安排“可信媒體”方可進入封鎖線內範圍采訪,指界定準則是視乎有關媒體過去表現,有無作出一些警方認為並非專業記者的行為,包括是否持平報道、無參與報道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務人員工作及對警方構成危險等。

被問到是否變相警方對記者發牌 ?
鄧炳強否認並重申屬“行動決定”,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現場作決定。至於落實細節、目標及時間表,鄧炳強表示,均無既定立場,指由於目前仍未與新聞業界協會取得共識,且業界有聲音認為無必要規管,所以,警方要采取上述試行措施。

近月,警方在大型活動中每拉起“橙帶”封鎖線作為采訪區,曾以記協證件作識別,今年初試過以機構有無商業登記為界。直至今日壹傳媒大樓被搜查,警方則以“無構成威脅”為條件,部分以往可出席警方記者會的媒體,不允許隨傳媒隊伍靠近大樓以進入采訪區。

鄧炳強承認是最新的試行措施,“第一階段計劃,協助一些我們認為不會對我們構成危險、阻礙的媒體,可以行近少少。其他媒體可以繼續報道的,等於任何公民記者在公眾地方所有的權利,橙帶外任何記者及公民記者可以繼續采訪。”如要進入橙帶內範圍,就要符合警方條件。

何謂警方“信得過”的媒體,鄧炳強指,要視乎媒體往績,有無作出一些警方認為並非專業記者所為的行為,包括是否持平報道、無參與報道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方執行職務、不會對警務人員構成危險。至於批評警方的媒體,鄧炳強指“並無關係…歡迎任何人批評。”

被問到是否變相警方對記者發牌,與篩選傳媒無異,鄧炳強皆否認,重申屬“行動決定”,涉及風險評估過程,視乎現場環境及案件場合決定,如謀殺案等的罪案交代照舊運作,警方其他記者會安排就如常跟從政府新聞處指引。主要在涉及公眾活動時試行該製度,由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與現場指揮官統籌,包括進入橙帶內的采訪活動空間、進入人數等。

就搜查壹傳媒大樓的采訪安排,有不準進內的傳媒機構具知名度及規模,是否目前已設有“不信任名單”,及有關名單是否不可推翻抑或是浮動,鄧炳強未有透露,指不會評論個別機構,僅表示PPRB會負責相關工作。鄧炳強不同意該措拖是將傳媒分等級,不認同是“剝奪權利”及是“懲罰”,指是協助可信傳媒多些“著數”。

對於這個變相扼殺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措施,鄧炳強還辯稱並非是分化或操弄手段,他說警方“沒取走任何人的采訪權”。被問到有何法律依據,他指“這個是行動決定,正如橙(色)帶要擺幾遠。”

中國大陸有些城市的官方單位曾經向一些零售商戶發放“信得過單位”的金字牌匾,成為這些商戶招徠生意的廣告,但大多數百姓對何謂信得過,以及信得過的標準,均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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