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的一天,勞榮枝和自己的情夫法子英在江西南昌殺害一家三口後,流竄多地作案,1999 年,法子英在安徽合肥被捕,同年
12 月 28 日被執行槍決。同案犯勞榮枝卻僥幸逃脫,隱姓埋名 23
年,全國各地四處逃亡,過著喪家之犬的生活。最終於去年在人臉識別技術的支持下,被緝拿歸案。

警察機關承諾命案必破不是一句空話,別說是 23 年,就是 50
年隻要犯罪分子還在人世,命案就不會被銷案,由於法子英已經是塚中枯骨,死無對證,那麽,23
年以後才被批捕的勞榮枝會被判處死刑嗎?這可能是目前很多網友比較關心的問題。

實際上,這樣世紀大逃亡的案件在國內真的不少,比如說三名農民工奸殺 19 歲女白領的案件,1999 年 10 月 7
日,三名來自河北的農民工在北京西客站地下室奸殺 19 歲的女白領郭曉月,然後拋屍於地下風機室,此案一直到 2006
年才無意之中破案,由於三人其中的一人已經死亡,另外兩人對自己當年作案也供認不諱,但是提起公訴的時候,很多作案過程中的細節和拋屍地點,兩個人描述不一致,從地下室裏發現的幹屍內褲裏麵,也無法提取到三人的精斑或者
DNA,缺少有力的證據證明三個人奸殺罪成立,最終,這件案子也隻能對兩個人作出無罪釋放的判決。一直到今天,該案還在征集犯罪證據。

另外一點,很多網友也可能注意到了,在人臉識別技術的支持下,勞榮枝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身份,也口述當年的作案過程,自己通過色誘,把被害人騙到住處,然後再由法子英實施犯罪,實際上,在這個過程當中,勞榮枝雖然承認了自己當年參與殺人的事實,但是卻把自己從主犯變成了從犯,對於當年的作案過程,已經無從考證,唯一的依據也就是法子英留下的口供,如果當年法子英把主要罪責都扛到自己身上,勞榮枝有可能被從輕判決,這或許就要看勞榮枝當年在法子英心裏的分量了。

法律畢竟重證據輕口供,在判決之前,必須把所有的細節證據都固定牢靠,有時候明知道對方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壞人,但苦無證據,也隻能從輕處罰或者不處罰,都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要想編織這一張大網,讓犯罪分子無從遁形,談何容易,這除了公安機關的工作認真,還需要我們社會各界的支持,勞榮枝最終會被判處什麽樣的處罰,讓我們拭目以待。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逃亡23年“女魔頭”勞榮枝會判死刑嗎?他的口供成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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