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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教授因竊取商業機密 在美被判入獄18個月

在經曆數年的審理過程後,美國聖何塞市加州北區聯邦法院9月1日判處中國天津大學教授張浩18個月有期徒刑,指其犯下了竊取商業機密和經濟間諜罪。

天津大學教授因竊取商業機密 在美被判入獄18個月
涉案中國學者張浩資料圖片

 

據彭博社9月1日報道顯示,41歲的中國學者張浩被控與南加州大學的一名同事共謀,通過開曼群島的一家空殼公司竊取美國秘密並出售給向中國政府和軍方。據悉,聖何塞市加州北區聯邦法院主持了張浩的庭審。此次庭審沒有陪審團,張浩的律師進行了“損害控製”辯護,承認了檢方提出的要點。在8月31日的宣判聽證會上,法官命令張浩向其盜竊行為的受害者(兩家小科技公司)賠償47.7萬美元,並建議將他送往加州一個最低安全級別的監獄。張浩的律師對判決不予置評。

根據美國司法部在今年6月26日公布的案件信息顯示,從 2010 年至 2015
年,張浩及同夥合謀並確實竊取了兩家美國公司的商業機密,並指張浩與中國天津大學共謀,所竊之技術主要於手機及無線通訊裝置中改善性能、減輕幹擾。兩間公司分別是總部位於加州聖何塞,專門設計和處理半導體的安華高科技(Avago),及位於馬薩諸塞州的高性能模擬半導體的創新製造商
Skyworks。美國司法部稱,兩家公司的被盜取的技術,用了二十年開發研究。張浩竊取機密後,幫助天津大學和張浩在中國開設的公司,在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全球手機射頻濾波器市場上進行不公平競爭。

對此,負責美國國家安全事務的助理司法部長德默斯(John C.
Demers)表示,“被告與天津大學共謀,為了中國政府的利益,將包括自己僱主在內的許多美國公司的商業秘密帶到中國。”北加州檢察總長安德森
(David L. Anderson)亦稱,“一個自由的國家自然是創新的。
沒有哪個國家比美國更具創新能力。沒有自由的國家無法與我們的創新相提並論,因此不可避免地必須訴諸盜竊。盜竊不是創新。
通過打擊盜竊,我們保護創新和自由。”負責調查此案的美國聯邦調查局特工約翰·貝內特(John F.
Bennett)另提出,“雖然這起案件表明,少數員工為了中共的利益可以非常容易地合謀盜取知識產權,但張的定罪警告了我們的對手,聯邦調查局和我們的合作夥伴仍在致力於積極調查和起訴這些罪行。”

據悉,張浩於2015年在前總統奧巴馬時期發起的打擊中國盜竊知識產權的行動中受到指控。這場行動一直延續到特朗普政府,主要針對的是在美國做研究的中國科學家和學者。據了解,張浩在2015年5月受邀前往美國鳳凰城參加國際微波會議,他從中國乘搭飛機抵達美國,在洛杉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捕,中國媒體稱他是被美國“釣魚執法”逮捕。他的妻子及天津大學曾發起募捐,籌款協助打官司,天津大學當時否認學校有不當獲利行為,並稱張浩是一個醉心研究的典型中國知識分子。此外,美國政府在2015年宣布提控張浩等六名中國公民從事經濟間諜活動,但與張浩同時被起訴的其他五名中國公民從未被逮捕。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天津大學教授因竊取商業機密 在美被判入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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