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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為母貪汙案喊冤 反被質疑是否貪腐受益人

曲婉婷為母貪汙案喊冤 反被質疑是否貪腐受益人

以“我的歌聲裏”一曲走紅的中國大陸創作歌手曲婉婷。(Public Domain)
 

以“我的歌聲裏”一曲走紅的中國大陸創作歌手曲婉婷,近日為當過高官的母親張明傑涉嫌受賄“喊冤”,成為網民議論焦點。官媒則趁機點名批評貪腐行為,並建議針對公職人員資產轉移,設立監管機製。

曲婉婷為人所熟悉的,除了這首使她一炮而紅的“我的歌聲裏”,還因為她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的母親張明傑。張明傑2014年因為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被捕,其後承認貪汙約4億港元。案件目前仍在審理。

已定居加拿大的曲婉婷曾多次在微博為母親發聲。上周二,張明傑被關押6周年當天,身處海外的她在微博發貼文,說有關案件仍未宣判,但她會相信法律。

網民對她的留言議論紛紛。

網民:“她(曲婉婷)和她媽媽在這體製中都是既得利益者。如果她媽媽不被抓的話,在體製內還會貪更多的錢。那些高官為何有那麽多的錢轉到海外,是怎麽轉出去的呢?還不是利用自己的權力透過地下錢莊洗錢?”

曲婉婷是否靠母親的貪腐得益在海外生活?

張明傑出事以來,定居加拿大的曲婉婷從未返回大陸。香港《開放》雜誌前執行編輯蔡詠梅認為,這是很大的問號。

蔡詠梅:“不排除她使用母親轉移出去的資金在生活。已經6年了。為何不回去(大陸)呢?估計是因為擔心自己失去自由。她不會自投落網。”
 

曲婉婷為母貪汙案喊冤 反被質疑是否貪腐受益人
曲婉婷(右)堅稱母親張明傑(左)的涉貪指控是冤枉的。(微博圖片)
 

中紀委網站上周末以“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為題發文,點名評論說,輿論關注曲婉婷和張明傑事件,反映中國人多麽討厭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利益,用“不義之財“滿足家人奢靡生活。文章表示,現實中一些案例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蔡詠梅:“美中貿易出現問題影響到中國的外匯儲備。中國經濟出現困難之際,官方的反應就是,防止貪官和與其勾結的富商逃跑,另外也是為了資金外流,成立分公司,買什麽酒莊,買什麽城堡,他們都有很多洗錢的手段。”

中紀委建議建立機製,檢測公職人向境外大額匯款,一旦發現有關行為,應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蔡詠梅:“以前中國是出於後極權時代,它還是極權主義性質,現在習近平上台後,他就要拉緊。一個政策到了下麵都是放大的。目前政治壓倒一切的情況下,每個人都害怕烏紗帽不保。執行起來力度還是挺大的。”

根據統計,2014年至今年6月,中國在120多個國家,追回超過7800名外逃人員,超過196億元人民幣贓款。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曲婉婷為母貪汙案喊冤 反被質疑是否貪腐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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