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歌案判了。
被告不是劉鑫,而是譚斌。一個和劉鑫同樣無底線的人。
2016年11月3日,江歌為救室友劉鑫,慘遭陳世峰殺害。
江歌是江母的獨女啊。
那是她活著的希望,唯一的精神支柱。
支柱倒後,江歌媽媽踏上漫長的申訴之路。
說實話,這一路,她走的姿勢並不是很優雅。
在鏡頭麵前,她難掩喪女之痛,哭的泣不成聲。
圖片來源:微博
見到劉鑫之後,她會捶胸頓足:“你們全家都拉黑我!”
她和劉鑫、陳世峰各種周旋,打多個官司。
可畢竟經濟能力有限,無收入,而打官司費用高。她也曾向社會公開募捐。
然後有的人就不爽了。
口出惡語。
網民譚斌在微博發文:
“你的錢都是網友給你的……..我沒那麽好福氣,死女兒就能有錢花。”
他甚至直接艾特江歌媽媽微博:社會人渣,毒瘤,戲精。
這兩段話,僅僅隻是他攻擊江母的一小部分。
據法院公布信息,他先後發布17篇文章辱罵江歌母親。
各種誹謗。
各種造謠。
其中一篇譴責江母的文章,高達34萬的閱讀次數。
江歌母親不忍侮辱,對譚斌提起訴訟。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前些天 ,上海二中法院宣判,譚斌因侮辱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圖片來源:微博
坦白說,看到這個結果,我也為江歌母親開心。惡人終有惡報。
但轉念一想,又覺得還是悲傷。
因為這世界,還有很多個“譚斌”。
我們社會有個奇怪現象。
孩子遭校園暴力。
外人會說,“他們怎麽會隻欺負你,而不欺負別人?”
言外之意,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你之所以被欺負,是你也有問題。
有女生半夜被性侵。
該被譴責的明明是強奸犯,但社會輿論卻對女生指指點點,“穿這麽性感,這不是擺著引誘別人麽?”
受害者有罪論無處不在。
而江歌媽媽,也是這樣被DISS。
有人罵江歌媽媽在消費死去的女兒。
目的是斂財。
“以前還挺同情她的,後來發現她不過就是來撈一點銀子罷了。”
知乎有人發起提問:江歌媽媽通過女兒能賺多少錢?
其中一個知乎網友回答,“輕鬆籌再加上公開募捐,估計肯定過百萬了。可江歌媽媽畢竟要打那麽昂貴的跨國官司,至少要幾萬塊的支出吧?”
你看,罵人都不帶髒話。這波網友,夠毒。
有人拿江母和林生斌進行對比。
還冠冕堂皇說,為什麽林生斌能做一個體麵的受害者,而江母你就不能?
有人覺得江歌母親的表現不夠有素質。然後,惡語相加。
“你這種沒素質的人,就是玷汙你女兒的死!”
甚至還有網友以漫畫的形式,來攻擊江歌母親。
“我女兒的血隻能我吃……”
作為一個外人,看到這種漫畫我都要氣得手抖。
江歌媽媽看見之後,該是怎樣的憤怒和絕望?
不過,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他們的譴責根本站不住腳。
江歌母親經濟條件並不好。女兒出事之後,她想籌錢去日本打官司,有錯嗎?
她想請更好的律師讓殺人犯死刑,有錯嗎?
沒有。
她每天奔波於法院、律師、媒體之間。四年如一日,隻為讓陳世峰、劉鑫付出代價。
這樣堅強的母親,你怎麽忍心指指點點,說她不夠體麵?
勸某些網友,做個人吧。
不求你將心比心,但求嘴裏積德。別再給江母傷口撒鹽。
誹謗江母吃人血饅頭,是一類人。
勸江母大度的,又是一類人。
前幾個月,江歌母親將劉鑫告上法院。
起訴理由是劉鑫對江歌的死,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要求對方民事賠償。
結果有些網友就不開心了
有人說,多少年過去了,還在不依不饒。
也有人說,這是史上最強碰瓷,能贏才怪。
還有人勸他放下仇恨,說這樣僵持下去不是辦法。
之前還有人勸解,“阿姨,是時候放下了……”
而這種好為聖母的評論,居然有500多讚。
網上甚至不乏這樣的評論:
殺人凶手是陳世峰,劉鑫有那麽可恨嗎?至於江母這麽不依不饒地告嗎?
那麽來回顧一下,劉鑫都幹了什麽好事。
四年前,江歌為劉鑫擋刀而死。
而劉鑫呢?
案發之後,300多天時間裏,她既然沒有見江歌母親,也沒有說過一句道歉的話。
警方辦案期間,她甚至私信江歌母親:
“要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
後來,輿論持續發酵。這時,劉鑫的回應,簡直讓你分分鍾想用唾沫淹死她。
她諷刺江歌母親至始至終都隻是表演。
還汙蔑說,“用網友的善款給我買熱搜。”
這是劉鑫和江歌母親的對話。
罵江母不要臉。
罵江母消費女兒,以騙人為榮。
這氣勢,簡直像是她成了受害者家屬。
她在微博開小號。
陰陽怪氣地說,江母是在吃人血餛燉。
製作性暗示的圖片,詆毀江歌母親的名字。
最讓人不可原諒的是這個。
她收集了一對“鴿子被殺”、“鴿子被燉”的照片,然後發給江歌母親。
她還告訴江歌媽媽,自己想送一些鴿子肉、鴨脖給她作為新年禮物。
這用意何在?
精神報複江母。
因為江歌母親一直叫江歌為“歌子”。這和“鴿子”是諧音。
至於鴨脖,那是因為江歌被割喉而死。
劉鑫的歹毒,太令人發指!
不止是歹毒,劉鑫還利用江歌母親斂財。看見自己“名氣”這麽大,她就開直播賺錢。
獲得海量的打賞。
劉鑫大撈一筆。
之後,劉鑫改名為劉暖曦。
離開微博。
拒絕在法院出庭。
以此,來逃避自己該承擔那部分責任。
這就是劉鑫。新華字典裏最惡毒的形容詞,都還不足以形容她的壞。
作為旁觀者,我們有什麽資格勸江母原諒?
有什麽資格說,都四年過去了,別再糾纏不放?
沒有資格。
是誰說,未經別人苦,莫勸他人善。
記得去年4月7日,江歌母親在微博更文:
2015年4月7日,我江歌漂洋過海到日本留學,到今天正好4年了,如果沒有你劉鑫和你的男人陳世峰,我的歌兒畢業一年了,憑我歌兒的勤奮,完全可以過上自己喜歡的生活,我也可以退休了。
2016年11月3日淩晨,你劉鑫和你的男人陳世峰毀我愛女,改變了我祖孫三代的生活。
我沉浸在悲痛中885天。仇恨與尋求真相的決心,也在心底打磨了885天。 今天,2019年4月7日,我再對自己的人生做一個切割。
怎麽切割?抱歉,我不告訴你。 你候著便是。
你要去的地方,有十八層可選。哪一層適合你,要思量清楚。以後把精力多用在這上麵,比來挑釁我的性價比要高。
祝你如願。
字字泣血。
句句誅心。
如今,陳世峰已經被審判,辱罵江母的人也已經被嚴懲。
剩下的,就差劉鑫了!
告訴江母,不論有多少人詆毀,多少人誹謗,我們永遠站她這邊。
更告訴劉鑫,以及像劉鑫一樣的極壞之人——善惡有報終有時,你逃不過的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女兒被害後 江歌媽媽終於贏了一次 再上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