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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在網絡圍觀和輿論狂歡的雙重變奏下,某位清華學姐從“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身份轉變,隻用了一個晚上。

  隨著事件發酵,這屆年輕網友早已熟稔於心的“社會性死亡”也迅速衝上熱搜。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清華學姐將涉事學弟部分身份信息發布於社交平台。圖源:每日經濟新聞

  一

  “小東西我確實不能暴打你一頓,但我先讓你在朋友圈‘社死’吧。”

  如此豪言,出自清華美院一女生的朋友圈。幾天前,她稱自己在學校食堂遭學弟騷擾,盡管學弟極力否認並表示可調出監控自證清白,該女生仍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將學弟的部分身份信息公開至朋友圈。

  學姐口中的“社死”,是“社會性死亡”的簡稱,意指“某人在公眾麵前出醜,尷尬丟臉到生不如死,恨不得馬上找條地縫鑽進去”,與另一個網絡用語“公開處刑”含義相近。

  很少有人知道那位涉事學弟怎樣熬過了事發當晚,但毫無疑問,被公開處以“社死”極刑的那晚,所有的謾罵如潮水般湧向了他。

  不過,事件很快反轉。

  經查詢監控,該學姐確認所謂“騷擾”隻是一場誤會。隨後,學姐表達了歉意,學弟也願意達成和解。誰知這時,網友們卻擺出一副不依不饒的態度,又一股腦兒地跑去痛罵學姐。

  分秒之間,網友們扒出了學姐的身份信息,甚至中、高考成績,原本威脅要讓學弟“社死”的學姐,自己反而“社死”了。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清華學姐稱:“我們相互道歉即可,此事了結。”圖源:網絡

  二

  清華學姐引爆的流量狂歡,是一場不折不扣的營銷狂歡。

  就在大家都沒搞清事件原委的時候,網上先是冒出一篇“學弟自述”,說自己“對著手機哭,咬著手背哭,甚至想一死以證清白”。

  事件反轉後,各種怒罵、神懟的文章更是層出不窮:有以清華學姐來論人性之惡的,有拿名校聲譽來質問校方的,有從高考分數高低來判斷人格高低的,有討論“幫助女性群體提升思維的係統性和理性”的……當然,還有模仿馬保國口吻寫出的《道歉信》,希望“年輕人要講武德,耗子尾汁,耗耗飯絲”。

  一時間,“清華學姐”被炒上熱搜,其身份信息被轉發數萬次,遭到各種言語羞辱;此外,還有人不斷借學弟之名,在社交網站上惡意發布帶有煽動性的帖子,為學姐的“社死”撒下最後一把土。

  疑似“網絡輔導員”“清華學生”在清華樹洞(清華校內BBS)發帖表示,涉事雙方本想盡快翻篇,但在輿論傳播過程中,有好事者借匿名之便,在樹洞、知乎、微博再三擴大事件影響。

  要知道,嚴肅的事件探討與“獵奇式”營銷,這二者有著本質區別。蹭熱點、追求從“社死”悲劇中獲得流量快感,既無助於對事件的正確解讀、對公民信息的合法保護,也會加重公眾的焦慮情緒、拉大社會的信任半徑。

  正如一位網友點評:學弟如果選擇諒解,那就OK;如果不願諒解,可以提起侵害名譽權等民事訴訟。旁人有什麽資格起哄架秧子?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疑似“清華學生”發帖解釋事件傳播全過程。圖源:網絡

  三

  無疑,網絡暴力是剖析本次事件的關鍵詞。

  作為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網絡暴力不僅會對當事人名譽、權益、精神造成損害,也會打破道德底線、伴隨其他侵權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

  電影《狩獵》中,在托兒所工作的盧卡斯受到小女孩卡拉的性侵指控,從此遭到全鎮居民的排擠和欺負,“伸張正義”的人們唾棄他,打罵他,甚至對他舉起獵槍;2018年,在四川德陽,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一名女醫生服藥自殺,將其送上網暴風口的當事人家屬則一臉無辜地說道:“自己也不願看到這樣的後果。”

  極端輿論猶如一把鈍刀子,既傷人於無形,又難以找出可供定罪的禍首。一位關注清華學姐事件的網友稱,如果涉事雙方想起訴網暴者,可以通過分析數據,找出關鍵傳播者和輿論的主要引爆節點。

  這是一條可以嚐試的路徑。

  在此前的江歌案中,網民譚某在微博上發布惡帖,在江歌遺照旁添加惡言惡語,並以“可憐人有可恨處”等言論對江母進行攻擊。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判決認為,譚某在得知江歌遇害後,非但不表示同情,還從2018年起通過網絡對素不相識的江歌、江母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低、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依法應予數罪並罰——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

  談到網絡暴力,江母說:“這是在傷口上撒鹽。”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江歌母親對譚某提起刑事訴訟。圖源:澎湃新聞

  四

  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

  上海二中院在審理譚某案時指出,隨著自媒體的普及,每個人都有發聲渠道,信息發布的門檻大大降低。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網民應當尊重權利應有的法律界限,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回到事件起點,網絡傳播的便利性,降低了清華學姐的“維權”成本,使她自信滿滿地“讓他社死”。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這位學姐絲毫沒有在意。

  然而,人肉搜索的橫行,又讓學姐成了網絡暴力口誅筆伐的對象。學姐確實錯了,給大一學弟造成了名譽損失和精神壓力,可她的個人信息和名譽權也有法律保護的界限,無論出於怎樣的目的,無論對象是誰,無論為了誰,網絡暴力都是不正當的行為。

  那些在茶餘飯後縱橫在鍵盤上的營銷者和討伐者,盡管身影模糊,卻動輒以暴力形式宣泄所謂“正義”。這樣的情形,恰如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台詞:“你們可以隨便給別人貼標簽,你們有沒有想過,自己在無形之中也殺了人?”

  清華學姐事件猶如一麵輿論生態的照妖鏡,照出輿論場的各種亂象,也映射出網絡暴力的多重危害性。

  2019年12月,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根據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製度要有效果,關鍵在落實。

  文/巴山夜雨

  編輯/點蒼居士

  延伸閱讀

  誤指學弟性騷擾 是什麽讓清華學姐”我是女性我有理”?

  最近,清華美院某女生指認被一名學弟性騷擾,她將該名蔡姓男生的信息掛在朋友圈和其他校內外社交媒體上,引發第一輪針對男生的網絡譴責。事情發生後的次日即11月18日,通過查看校保衛處監控視頻,該女生所指的性騷擾並不存在,她通過輔導員遞話給該男生,“相互道歉即可”,還警告他“以後注意這些可能冒犯人的地方”。

  隨著更多事實披露,加之該女生失態卻堅持傲慢與偏見的立場,出現了第二波網絡譴責。但這一次的網絡暴力針對的不是男生,而是討伐錯誤指控學弟性騷擾並且發誓要讓他“社會性死亡”的清華學姐。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讓蔡同學“社會性死亡”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要求“紙麵道歉”

  該怎麽看待這次沸騰的網絡事件,一時爭執不下。究竟是學姐不知禮節,做人出了問題?還是說在女權的激進思維下,導致她采取了盲目的維權舉動,進而誣陷了好人?爭論在每個層麵展開,並且相互交織。

  這裏有必要理一下時間線——

  11月17日清華大學2020級某蔡姓學弟在食堂用書包蹭到2019級的學姐,隨即被她認定用手猥褻其臀部。在被學姐要求交出學生卡後,蔡同學照做,其姓名年級等信息被學姐記下,在朋友圈等平台誣陷其性騷擾,這個消息大肆傳播。

  該女生在傳播朋友圈時,其中有句:“小東西我確實不能暴打你一頓,但我先讓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

  11月18日,學校保衛處介入後,通過調閱監控,確認蔡同學無辜。女生得知後,稱“此事了結”,試圖以雲淡風輕的姿態結束由她一手製造的風波。

  但樹欲靜而風不止。該女生自己引戰的後果,就是將戰火蔓延到她自己身上。目前,幾乎所有的網絡觀點都在針對該女生,她的許多個人信息被翻出來盤點。網絡暴力正在以“教她如何做人”的方式痛批這個女生。

  在這件事情中,有三個事實節點:一是蔡同學與該女生在食堂的“觸碰”,二是監控視頻澄清蔡同學沒有性騷擾,三是該女生在事實確認後的道歉問題。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一名女生在公共場所自認為被性騷擾,高聲喊出來,並動員周圍人來支持揭發“鹹豬手”,這個大致是沒有問題的。相反,忍氣吞聲的女生隻會讓性騷擾慣犯更加囂張。所以,這位清華學姐在感覺被性騷擾後,攔住蔡同學並確認個人信息,這一步不能說不當。

  但該女生犯下的第一個錯誤是,蔡同學如此配合她查證,也當場否定了,這時候就該對事實本身存疑,謹慎行事才對。

  從該女生發朋友圈使用的語調看,很不嚴肅,不知進退,這是她讓自己陷入麻煩的第一步行錯踏錯。在保衛部察看視頻之前,該女生不該將此事公開,她急不可耐地越過事實真相,草率地定性定論,將蔡同學推入了不義之地。

  現在看來,支撐清華學姐如此冒失行事的,應該就是在積極響應的女生那裏,養成了一種越過事實、推進女權主張的思維定勢。不是說女權意識不好,而是說包括女權在內的任何運動式思維,都該立足紮實的事實本身。這位清華學姐之所以在事實不清前高喊“社會性死亡”,就是中了這種不查證事實的毛病。

  清華學姐最為人詬病的是第二個錯誤。在事實已經被保衛部確認,她本人也承認的情況下,最該做的是向蔡同學真誠地道歉,並且采取一切措施來挽回她一手製造的惡劣影響。這是她做人的基本操守,不是什麽過分的要求。

  

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

  清華學姐的道歉

  然而事實上,該女生的道歉缺乏誠意,不是當麵道歉,而是通過輔導員遞話;而且道歉的內容心不甘情不願,甚至有繼續混淆視聽的嫌疑,並且還是擺出師姐的姿態,一副“我是女性我怎麽都有理”的架勢,這讓她的說辭徒有道歉之名,而無道歉之實。

  很多人看不下去了,加入到譴責傲慢的清華學姐的行列,主要的原因也是因為這份虛與委蛇、高高在上的“道歉”。事發當初,清華學姐希望用社死來懲罰蔡同學,現如今陷入社死狀態的反倒是她,這是她萬萬想不到的。

  輿論認為以清華學姐的所作所為,對她展開網絡攻擊合情合理,是要教她如何做一個正常的人。但這種網絡攻擊也有走偏的趨向,扒人隱私,網暴女生,並且還存在人身攻擊的行為。這絕不是一種教人做事的正確方式,相反是用不正確的方式去做一件自認為正確的事,最終絕不可能獲得正確的結果。

  任何對於事實的評判都需要集中於事實本身,隻是,如果不去觸及她魯莽行事背後的邏輯思維,不敢麵對高校女權訴求劍走偏鋒的因果關係,隻怕譴責也停留在淺表。

  女性遭受性騷擾,礙於權力關係的實際,很少有敢站出來揭露的。所以,社會對控訴性騷擾的女生給予支持,抱以信任,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凡事有個度,在進程上也有必要詳加考證,有多少事實說多少話,這種尺度不僅社會大眾要有把握,投身女權運動或同情、實踐“米兔”主張的女權分子也當堅持。

  要看到的輿論的微妙變化,是對譴責性騷擾的主張不再像從前那樣快速支持,而是越來越有所遲疑。造成大眾遲疑的,不隻是某些性騷擾指控缺乏事實基礎,也包括像清華學姐這樣的案例,主張建立在完全錯誤的基礎上,導致“狼來了”,不僅不信,還很反感女權訴求。

  清華學姐就是很好的例子,道歉不誠懇的下場就是不如不道歉,而且導致了壞的影響,讓人們反感女權人士的“雙標”,進一步惡化女性在爭取權益時的輿論支持。清華學姐逞口舌之快,她也許沒意識到(或意識到卻怯懦地不敢承認),她將會給此後的其他女性製造麻煩,等到她們主張什麽時,沒人相信了,變相地成為其他女性維權的障礙。

  人們當然可以隻在做人的層麵去理解清華學姐一而再的過錯,那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以及被事實打臉仍堅持無禮表達的做法。

  但更進一步的考慮,還應該樹立這麽一個覺悟:堅持女權立場與做一個正常人並不衝突,並無矛盾,相反,假如清華學姐一開始就能好好做一個人,有利於觀念意識在實際場景中的推廣,吸引更多可以理性思考、理智行事的支持者。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隻用一晚 威脅學弟“社死”的清華學姐 自己卻“社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