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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最高法院拒審得州訴案 川普該怪誰?

一旦你把一個人送進了最高法院,那麽這個人就再也不是你的朋友了——杜魯門

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德州訴賓夕法尼亞等四州案,多數派法官拒絕受理的理由是德克薩斯與其它州的選舉沒有利益相關,意思就是說德克薩斯無權在選舉事務上指控賓夕法尼亞等州。

而少數派法官,即小布什提名的阿利托大法官和老布什提名的托馬斯大法官則認為根據憲法第三條,在涉及屬於最高法院原始管轄權的案子上,大法官必須受理。

根據FOX NEWS的報道:由於最高法院沒有公布完整的投票記錄,因此尚不清楚具體的投票結果。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投票結果要麽是7比2,要麽就是6比3。因為根據“Rule of
Four”原則,四個大法官同意受理的話,案子就必須受理。由於最高法院公布的聲明中,隻有阿利托大法官和托馬斯大法官明確表達異議,所以,大概率是7比2的投票結果。

這就意味著,最高法院也無法就賓夕法尼亞等四個搖擺州的行為是否違憲作出裁決。

用川普的話來說,就是最高法院沒有勇氣和智慧。確實,最高法院沒有顯示出勇氣來介入這場爭端。因為現在,無論最高法院做出什麽裁決,無論這個裁決是有利於川普,還是有利於拜登,都會受到巨大的非議,都會讓最高法院陷入政治漩渦。

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德州的訴訟案,顯示出了以下幾點:

最高法院內部對憲法第三條的解釋存在分歧。

最高法院不願意卷入到政治糾紛中去,不願意承受政治壓力,而是把皮球踢了回去。

同時也再次證明了大法官並不忠於總統,川普提名的戈薩奇、卡瓦諾和巴雷特三人中,至少有兩人投票決定不受理。

最高法院還是傾向於維持以前的類似判決,即10月份時在賓州和北卡的案子中的裁決。最高法院還是盡量避免在短時間內做出前後矛盾的判決。

10月19日的時候,最高法院以4比4的裁決,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允許賓州在大選日後三天繼續統計收到的郵寄選票。在那一次的裁決中,巴雷特大法官還未上任,而川普提名的戈薩奇大法官與卡瓦諾大法官,連同阿利托大法官和托馬斯大法官一道,認為賓州不能在大選日後三天內繼續統計收到的郵寄選票。

緊接著,最高法院繼續在裁決中同意北卡可以在大選日後9天內統計收到的郵寄選票。那一次的裁決聲明中,最高法院就如同今天的裁決一樣,並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投票對比,但是戈薩奇、托馬斯和阿利托都明確表達了反對意見,而卡瓦諾大法官並沒有在判決書中明確表達反對意見。因此,大概率下,那一次的投票結果中,卡瓦諾大法官站在自由派大法官一邊,而投票結果應該是5比3。

那一次的裁決中,戈薩奇大法官寫道:Everyone agrees, that the North Carolina
Constitution expressly vests all legislative power in the General
Assembly, not the Board or anyone else.

意思就是說:每一個人都同意,北卡憲法將全部的立法權賦予了州議會,而不是選舉委員會或別的任何機構。

我在以前的文章裏分析過,如果當時的投票結果是5比3的話,則說明卡瓦諾大法官為了使最高法院的判決前後一致且更具權威,而站在了自由派一邊。因為即使他當時不站在自由派一邊,最高法院的結果也會是4比4,這個投票結果還是會維持下級法院的裁決。因此,在關於北卡的案子中,在巴雷特大法官缺席的情況下,卡瓦諾大法官無論怎麽投,都沒有用。

這一次的德克薩斯起訴四個搖擺州的案子,我曾樂觀地認為:雖然最高法院在大選前的時候,實際上認可了賓州的做法,但這一次的情況不一樣了。因此,我以為最高法院會受理這個案子。因為受理隻需要4個大法官同意就行了,概率還是很大的。畢竟,關於賓州和北卡的案子都受理了,而且,巴雷特大法官也加入進來了。

因為我確實認為賓夕法尼亞等州繞過州議會,用通過行政令和司法判決的方式來修改選舉規則,是違反美國憲法的。

川普提名的三個大法官是否認為賓州的行為違憲?戈薩奇和卡瓦諾大法官肯定是認為違憲的,他們在10月份的判決中就已經支持了川普。但是巴雷特大法官是否認為賓州違憲,就不得而知了。

這一切,都與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脫不了幹係,在賓州的案子上,羅伯茨站在了自由派一邊,從而導致了一個4比4的投票結果;而在北卡的案子上,羅伯茨當然也繼續站在了自由派一邊,這就使得卡瓦諾的投票無關緊要。

如果在第一次投票中,羅伯茨不站在自由派一邊,那麽前後兩次的投票結果,大概率都是5比3.

繼而,最高法院在後來也就不會承受那麽大的政治壓力了,也就不會因為壓力太大而選擇逃避了。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雖然是被作為保守派而提名並批準的,但是現在,他已經不算是保守派了。羅伯茨在10月19日的賓州案中的又一次倒戈,是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引發了蝴蝶效應。

怪罪於戈薩奇和卡瓦諾嗎?這樣對他們不公平,他們做出過支持川普的少數派裁決。他們沒有理由在選舉前支持川普,而在現在不支持川普。

他們拒絕受理的原因:

要麽是他們不想讓最高法院卷入到政治旋渦中去。

要麽就是想維持最高法院的既往判決。

要麽就是真的認為德克薩斯沒有理由來起訴四個搖擺州的選舉事務。

那麽巴雷特呢?我們不知道她到底是否認為賓州的事情違憲,我們也不知道她到底投的是什麽票。她也有可能投了同意受理的票,因為,這一次的拒絕受理投票,雖然結果大概率是7比2,但也不排除6比3。如果她不同意受理,那麽在感到失望的同時,也應該明白:大法官不對總統效忠。也應該記得:巴雷特大法官強烈反對墮胎、反對奧巴馬醫改,並支持持槍權和川普的移民政策。

再次重申一下杜魯門的一句話:一旦你把一個人送進了最高法院,那麽這個人就再也不是你的朋友了。

雖然在認為大概率會受理的情況下,同時也做好了不會受理的心理準備,畢竟最高法院很少在短時間內推翻既往判決,就像我在以前的文章裏寫到過的那樣。但總的來說,對於最高法院不受理的決定,還是感到很失望。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一家之言:最高法院拒審得州訴案 川普該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