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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談判開槍貫穿仇人 同1顆子彈竟打死相挺兄弟判決出爐

男子林哲男疑為了1女子,與王姓男子有糾紛,今年3月雙方約到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談判。本報資料照
男子林哲男疑為了1女子,與王姓男子有糾紛,今年3月雙方約到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談判。本報資料照

高雄男子林哲男今年3月涉持改造手槍,並找友人「阿凱」助陣,到鳳山區鳳翔公園跟王姓男子談判,不料當王跟阿凱扭打在一起之際,林近距離開槍,子彈貫穿王的右手臂,竟射入阿凱左後背、卡在右胸,造成休克死亡。高雄地院認定林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等共判19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攤商林哲男與王姓男子疑因1名女子產生感情糾紛,他今年3月31日凌晨4點多,跟友人阿凱吃消夜時談到此事,阿凱表示要相挺一起去談判,之後林帶著1把改造手槍,當天上午約7點20分兩人開車抵王的住處,但王不願在住家附近談事,改約鳳山區鳳翔公園。

阿凱開車抵達鳳翔公園,原想直接衝撞王姓男子,林哲男趕緊制止,阿凱一下車後立即跟王扭打,林也下車加入鬥毆並用槍托猛打王的頭;當阿凱跟王打得難分難捨,林朝王的身體近距離開槍,子彈打中王的右前臂,貫穿後竟又射入阿凱左後背,穿透肋骨、肺部、胸主動脈,彈頭最後卡在阿凱右鎖骨下的胸壁肌肉。

王姓男子與阿凱中彈後仍然一度扭打,但阿凱不久就倒地,才察覺中彈休克。林哲男先把手槍棄置公園,還想跟王姓男子一起把阿凱搬上車,因無力搬運,王便返家後報案發生車禍,再回現場,林則留現場等待,不過已有目擊者報案發生槍擊,警消趕抵現場將兩人送醫,並逮捕林。

林哲男審理辯稱互相搶槍時「走火」,合議庭認為,子彈是由高往低射出,依常理搶奪過程必會將槍口撥離,不採信林的說法,認定他趁兩人互毆趁機開槍,主觀上應知可能造成生命危害,加上當下阿凱中彈還不立即通報救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合議庭考量他拒認殺人罪,曾因毒品等案入監7年多,依累犯加重刑度,阿凱家屬也要求重判,持有槍枝罪判4年,併科罰金8萬,犯殺人罪判16年,褫奪公權8年,應執行19年6月。

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今年3月間發生槍擊案。資料照/本報記者翻攝
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今年3月間發生槍擊案。資料照/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林哲男今年3月在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談判時,涉開槍擊中友人阿凱,造成當場休克,趕緊將槍丟棄。本報資料照
男子林哲男今年3月在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談判時,涉開槍擊中友人阿凱,造成當場休克,趕緊將槍丟棄。本報資料照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高雄男談判開槍貫穿仇人 同1顆子彈竟打死相挺兄弟判決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