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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特朗普下台!眾議院何時提出彈劾條款?

趕特朗普下台!眾議院何時提出彈劾條款?

穿防暴服的國會警察將試圖破門進入國會的示威者往後推

促使特朗普總統為他在星期三煽動暴民衝擊國會大廈中的作用負責的努力星期六在國會眾議院獲得動力。國會民主黨眾議員宣稱他們最早可能在星期一提出彈劾條款。

來自加州的聯邦眾議員劉雲平幫助起草了針對特朗普的指控。他在星期六下午發推文說,這些條款獲得了180個共同提案人,盡管其中沒有共和黨人。

眾議員議長南希·佩洛西和他的同事們渴望看到總統在1月20日任期結束之前被罷免,盡管在共和黨控製的參議院得以通過的可能性不大。

佩洛西星期五說:“這個精神錯亂的總統的處境已經是再危險不過了。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保護美國人民免受他對我們國家和民主發起不平衡的攻擊。”

如果眾議院第二次彈劾總統,將引發參議院的審判。參議院此前曾宣判特朗普無罪,並將在1月19日休會。民主黨將在本月晚些時候控製參議院。

國會民主黨領袖還呼籲副總統邁克·彭斯援引憲法第25修正案,即罷免總統的另一條途徑,也許是更快的一種方法。但是彭斯沒有對此作出回應。但據報道,他告訴同事他不讚成采取這樣的行動。

1960年代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允許在總統喪失能力的情況下,由總統臨時將權力移交給副總統,並獲得內閣多數成員的批準。但是分析人士說,在特朗普任總統僅剩幾天的情況下,這種很難實施。

2021年1月6日,在特朗普的支持者引發騷亂次日,華盛頓特區的國民警衛隊守在國會大廈外。

布魯金斯學會治理研究高級研究員約翰·胡達克(John
Hudak)說:“在總統沒有處於昏迷狀態或沒喪失其他生理能力的情況下,他因為受到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限製而無法運作和操作。一旦被啟用,總統可以通知國會他可以釋放其權力,並將權力收回。”

絕大多數民主黨議員以及一些共和黨人表示支持將特朗普免職或譴責他的行為。

阿拉斯加州聯邦參議員麗莎·默科夫斯基呼籲特朗普辭職。這使她成為首位認可總統辭職的共和黨參議員。

她告訴安克雷奇每日新聞:“我要他辭職。”她還說:“我要他出去,他造成了足夠的傷害。”

賓夕法尼亞州參議員帕特·圖密(Pat
Toomy)周六在福克斯新聞網上拒絕投票支持特朗普被免職,盡管他說特朗普犯下了“可以被彈劾的罪行。”但是,內布拉斯加州參議員本·薩斯(Ben
Sasse)對哥倫比亞廣播新聞說,他肯定會考慮彈劾。但是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凱文·麥卡錫表示,他不支持彈劾。

民主黨總統當選人拜登說,特朗普不適合白宮的工作,但他拒絕支持民主黨的呼籲第二次彈劾特朗普。拜登說,如果特朗普不是兩周內就離任,情況會有所不同。

拜登說:“如果我們還要等六個月時間,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使他離任。再次彈劾他,嚐試啟用第二十五修正案,無論如何都要做。”

他說:“但是現在我要專注於我們在20日得到總統和副總統的控製權,並盡快推進我們的議程。

特朗普於2019年12月因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被彈劾,但在2020年2月參議院一次審判中被宣告無罪。沒有美國總統曾經麵臨兩次彈劾。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保羅·伯曼說:“進行彈劾有兩個原因。一方麵是要說清楚,現任總統煽動對美國政府的叛亂,那是一個總統能做的最糟糕的事。那個聲明一定要做。其次,更實際是,如果他被彈劾,並被定罪,那樣將會阻止他將來競選公職。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趕特朗普下台!眾議院何時提出彈劾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