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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誠意“路人皆見”?香港前任與現任特首互懟

在北京有意修改香港選舉製度和政治架構以加強操控之說滿天飛之際,從香港特首之位退下後獲委為中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表示,若特首立即改由協商產生,並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毋須修改《基本法》及提請中國人大釋法。不過,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則表示,特首由選舉產生較佳,事實上,北京的中央政府在港推動特首選舉的誠意是「路人皆見」的,一旦更改,更需修改《基本法》附件。

現時香港特首由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提名後再由該會成員投票選舉產生,而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第45條第一款,特首「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前特首梁振英在昨(18日)刊登於建製派網媒《香港01》的專訪中表示,這是當時社會和中英雙方的共識,「若我們明天宣布,行政長官改由協商產生,英國人不能說我們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不需要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但他補充,這隻是舉例,他「不會討論日後是否有需要、會否修改選舉方式及製度」。

曾經參選並成功當選特首的梁振英又指出,英國人當年同意香港可透過協商產生特首,是因為英方知道香港交回中國後不會變成一個獨立國家,他強調,香港民主非「主權性民主」,事情「「並非自己750萬(港)人自己圍內的事」,形容這是紅線。

現任特首林鄭月娥今(19日)早出席會議前作出回應,指梁振英的說法不能說是違反《基本法》,但45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同時訂明,特首將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而特首的具體辦法將由基本法附件一作出規定。她認為,一旦改變特首產生辦法,便須修訂附件一,且須經非常嚴謹的程序進行。

她續稱,回歸以來,曆任特首都是透過選舉產生,加上選舉為社會帶來的實際效益,包括候選人在選舉過程中可以向社會交代其管治期望,特首都是由選舉產生較好。她又說,選舉特首的選委會由最初的400人增至現在的1200人,並原擬在2017年讓港人經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由一人一票選特首,可見北京政府非常有誠意在港推動選舉,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的誠意是「路人皆見」。

林鄭月娥提及的2017年普選方案,被民主派稱為「三落閘」方案,是中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8月31日通過的決定,當中訂明,提名委員會不實行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特首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而候選人數目隻限2至3位,「決定」同時訂明,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組成和方法不變。這個被指違反基本法的「831決定」觸發2014年的占領運動及雨傘運動,當按「決定」製訂的草案翌年在立法會通過時,因建製派錯誤離場而被民主派以28票反對、8票支持的情況下大比數否決。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形容,梁振英的說法是開倒車,一旦落實,隻會打擊和損害北京的中央政府,亦令世人看到中國再次不守承諾,因為《基本法》同時列明,透過普選產生特首是「終極目標」。

華夏新聞|時事與歷史:北京的誠意“路人皆見”?香港前任與現任特首互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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