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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女水壺遭同學下毒 受害者母親:揭露是告訴對方犯大錯

葉姓國二女生去年底因細故將硼砂水加入同班何姓女同學水壺,造成何女不適,何母揭露後,網友肉搜葉女及學校,何母強調要告訴涉案學生「真的做錯了」;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呼籲民眾理性,勿造成學生二度傷害;檢察官也提醒,刺探他人個資屬公訴罪,本案還涉及兒少保護法,不可不慎。

嘉義地方法院今發出聲明,法官調查後認為依現有證據,葉姓等少年行為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當庭已向被害人說明,但少年行為確實不當,故裁定保護處分,將交少年保護官輔導;另外,和解金額3萬元是當事人所提,經法官勸諭雙方後,少年家屬雖提高和解金額,但因差距過大破局,並非法官提出。

何姓女學生母親說,揭露本案目的是要告訴涉案學生「真的做錯了」,而且是很嚴重、傷害很大的錯誤,絕非法院開庭1次就結案,或律師簡單一句「開玩笑」、寫張悔過書就結束,必須真心誠意懺悔,她也呼籲大家不要再搜尋相關當事人資料,或作出任何不當言行舉止。

嘉義市教育處長林立生表示,本案行為人都未成年、涉案學生已轉學,教育處已要求加強相關學生輔導,學校輔導室也要追蹤評估,提供專業諮商,目前學生皆回歸正軌,盼社會給與空間,勿以訛傳訛。

臨床心理師林姿吟指出,校園霸凌可能讓孩子人際關係受影響,小孩可能對他人懷疑、缺乏信任感,家長、老師應持續關懷孩子並做心理諮商,必要時可考慮換個環境。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若任意蒐集、處理、利用他人資料,可能涉犯個資保護法,罰則是公訴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本案當事人都未成年,還涉及兒少保護法,呼籲民眾切勿踰矩涉法。

何姓女學生母親說,揭露本案目的是要告訴涉案學生「真的做錯了」,而且是很嚴重、傷害很大的錯誤。記者卜敏正/攝影
何姓女學生母親說,揭露本案目的是要告訴涉案學生「真的做錯了」,而且是很嚴重、傷害很大的錯誤。記者卜敏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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