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近2000件美食贈送出去,汪大媽奔波到淩晨2時還沒送完,14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見到汪大媽,她兩眼布滿血絲,“累癱了。”
汪大媽的親屬汪女士患有精神病,13日下午,她獨自在家,通過手機外賣平台點了40份外賣,花費4萬餘元,先後收到近2000件各種美食,堆滿了屋子。為了避免浪費,汪大媽把這些美食一提一提送給保安、環衛工人、親戚朋友……
“這樣的事情,估計全國都很罕見,”汪大媽說,她不指望能夠挽回多少損失,但想通過這個極端事例,給外賣平台和店家提個醒,如果收到不合常理的訂單,應該打電話詢問,確認是不是真實需求,也希望外賣平台軟件設置預警提示功能,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精神病患者花費4萬餘元點外賣
13日上午,汪大媽外出辦事,下午3時20分,她接到派出所民警打來電話。民警告訴她:“家裏有糾紛,有人報警。”汪大媽說馬上趕回家,緊接著接到外賣小哥電話,問她家裏是不是點了外賣,“好多外賣小哥在等你,樓下堆成山了。”
大約40分鍾後,汪大媽趕回小區,見到一二十名外賣小哥等在樓下。當她打開房門,外賣小哥們提著各種美食,紛紛跟了進來。
進門後,汪大媽驚訝地看到,家裏已經堆了不少外賣袋和紙箱,這麽多外賣,怎麽可能吃得完?
她走到裏屋,看見汪女士獨自坐著,手裏拿著手機。汪大媽接過手機,看到外賣平台上一長串訂單,問汪女士:“這些都是你點的?為什麽點這麽多?吃得完嗎”汪女士說了句
“吃啊”,露出惶恐的表情。
汪大媽整理外賣單據看到,汪女士從中午12時之後陸續下了40單,包括各種美食,如,蟹黃肉鬆吐司等140件2667.5元,烤羊腿54件1747元,烏雞湯等64件1935.9元,等等,按件數算總共將近2000件,已經送達的外賣金額高達35954.98元。
與汪女士交談後,汪大媽猜測出事件經過:汪女士從中午12時許開始下單,一直持續到汪大媽回家。起初送來的外賣,汪女士開門簽收了一些,後來外賣越送越多,汪女士感到害怕,便不再開門,也不接電話。焦急的外賣小哥們通過物業公司找到汪大媽的聯係方式,還有人報了警。
汪大媽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汪女士患精神病有幾年時間了,狀況好的時候,生活基本能夠自理,春節前她從武漢市精神病院回家。沒想到突然發病,點了這麽多外賣。
“希望外賣平台識別異常訂單”
食物不能浪費。汪大媽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當即取消了2筆剛下的訂單,發現還有幾筆訂單店家尚未配送,趕緊打電話過去成功取消了,算下來,取消了6961.24元訂單。與此同時,在幾名外賣小哥的協助下,汪大媽緊急撥打外賣平台客服電話說明情況。外賣平台回複說立即向上級反映,後來回複說,經協調,已經送達的訂單無法取消,平台願意贈送若幹消費券。汪大媽拒絕了。
汪大媽梳理出頭緒,天色已晚。為了避免食物變質造成浪費,汪大媽提著這些大包小包,贈送給小區保安、門外的環衛工、以及親戚朋友,一直忙碌到14日淩晨2時之後,實在跑不動了才作罷。14日淩晨5時,另一名親友接著派送,總算差不多送完。剩下一些不方便贈送和來不及贈送的,隻能銷毀。
汪大媽說,一個家庭住戶如此集中大量下單,顯然無法吃完,外賣平台照常派單,這合理嗎?極目新聞記者就此谘詢北京德和衡(武漢)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部主任胡延美,她認為,精神疾病患者在發病期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典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對於尚未配送的訂餐,監護人有權要求不繼續履行。對於已經配送到位的,應當作為損失,由監護人承擔。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訂餐平台對於網絡訂餐用戶是否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沒有審查能力和義務。
汪大媽表示,她的目的不是索賠,也不指望能夠挽回多少損失,否則也不會忙碌到淩晨四處大派送。“這樣的事情,估計全國都很罕見,”汪大媽說,她想通過這個極端事例,給外賣平台和店家提個醒,如果收到不合常理的訂單,應該打電話詢問,確認是不是真實需求,也希望外賣平台軟件增加識別異常訂單的功能,發出預警提示,避免造成浪費。
好看新聞 | 時事與歷史:精神病患者連點40單外賣花費4萬餘元 收到近2000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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