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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29歲的她帶著兒女跳樓身亡

離婚前,29歲的她帶著兒女跳樓身亡

楊豔發了瘋似的找自己的姐夫杜某海,自從姐姐帶著一兒一女跳樓後,他們一家好像消失了。

她跟父親、弟弟等在杜某海兩處住所蹲守了幾天,都沒見到人影,所有的聯係方式也全部失聯。姐姐的遺體還躺在殯儀館,沒有姐夫的簽字沒法火化,也無法入土為安。

3月12日清晨6時許,合肥市長豐縣雙鳳開發區一小區內,楊豔的姐姐——29歲的楊某燕帶著自己4歲的女兒和2歲的兒子,從自家24樓的窗戶跳下。楊某燕和女兒當場身亡,兒子在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離婚前,29歲的她帶著兒女跳樓身亡

合肥市長豐縣警方通報

警方在當天發布的通報中給出的答案是:楊某燕係因家庭矛盾及夫妻感情不和,攜子女跳樓自殺。但對於楊豔一家來說,謎團還未解開。他們最想知道的是,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壓垮姐姐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什麽?

毫無預兆的墜樓

除了在墜樓前發出的遺言,楊某燕及一兒一女的離去,幾乎沒有任何預兆。

時間倒回出事前4天,3月8日婦女節,楊某燕跟丈夫杜某海申請離婚。

因為怕孩子起來後自己走不掉,楊某燕那天5點半就起了床。他們先開車去娘家拿了戶口本,楊某燕雖已結婚,但戶口一直跟父母在一起。父親問他拿戶口本幹嘛,她說要去離婚,父母沒有反對,就說要讓男方給個說法,“我拿著戶口本就跑了”。當天跟朋友的聊天截圖中,楊某燕如此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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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與朋友的聊天記錄

朋友問她杜某海有沒有挽留,“沒”。民政局調解員“隨口調解了一下”,楊某燕反問說:“你整天被公婆嫌棄,你過不過得下去”。調解員跟杜某海說,你要適當調解一下,杜某海回道“他是我老子,我怎麽說他”。

為了離婚,楊某燕答應不跟男方“搶孩子”,也不分共同財產,淨身出戶。但男方跟她要孩子撫養費,楊某燕拒絕了。“5年一無所有”,她對朋友說。

因為有離婚冷靜期,當天他們隻做了登記,工作人員讓他們一個月後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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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妹妹發聲

登記過後,她回家收拾了東西住到了朋友家。之後兩天,她正常在超市上班,下班後去駕校練車。3月11日下班後,她回家找女兒的殘疾證(先天性聽力受損)、出生證等,因為她又想爭取女兒的撫養權,律師告訴她需要這些證件。

她沒找到證件,婆婆說是杜某海收起來了,她給杜某海打電話,他說是他媽收起來了。兩方推諉,楊某燕打算在家等杜某海下班回來後問清楚。當晚8點多,楊某燕跟母親通了微信視頻,情緒穩定,臉上帶笑,旁邊的兩個孩子爭搶手機喊著“姥姥,姥姥”。

這是她跟家裏人的最後一次聯係。

遺言是在3月12日早晨6:01分發出的,楊某燕把它發給了楊豔的丈夫。楊豔夫妻看到遺言時已經是7點多,她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姐姐,關機。接著就給姐夫杜某海打電話,但他掛斷了。楊豔又打了一次,關機。她慌了,趕緊聯係了弟弟,然後找他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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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的部分遺言

弟弟接到楊豔電話後,就一直給杜某海打電話,半小時後電話通了。電話裏,弟弟問姐姐楊某燕在哪,他支支吾吾說了一句“在二院”就掛了電話。

合肥市有兩個“二院”,一個是合肥市二院,一個是安徽省二院。楊豔他們先去了市二院,沒找到,接著又去了省二院。

路上的時候,她還在想,“雖然不知道姐姐發生了什麽,但在醫院的話肯定問題不大”。

省二院急救室護士告訴她,有個小孩正在搶救,其他兩人沒看到,是從24樓跳下來的。楊豔聽到“跳下來”幾個字,癱在了地上。她追問姐姐在哪,護士說不知道,去問男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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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從24樓墜下

楊豔繼續給杜某海打電話,關機。連打了十幾個後,電話通了,杜某海說自己在錄口供,不便講話就掛了電話。

之後楊豔找派出所核實,對方否認,再打杜某海電話,又是關機。等到他們一家人做完筆錄出來,在外麵吃飯時楊豔順手刷了下抖音,就看到姐姐出事的現場視頻。“11點之前我姐還在那個樓下,但他一直不告訴我們,還騙我們去醫院,害我們沒看到姐姐最後一眼。”

那晚發生了什麽?

事情發生後,楊豔一家人一直在追問,“當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他們想當麵問問杜某海,但他似乎“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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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記者到達楊某燕杜某海家中,發現大門已被封條封住,並放上了花圈火紙和花束

3月17日,在事發當地的雙鳳派出所門前,記者見到了楊豔以及其父親和弟弟,三人神態疲憊,眼圈黑黑的。他們想去報案,讓警方找出杜某海,跟他們當麵對質。

民警告訴他們,這是自殺事件,不是刑事案件,他們無權對杜某海采取什麽措施,更不能幫他們找出杜某海。下午時,他們又在長豐縣城找到負責該案的民警。

民警告訴他們,在杜某海的口供裏,對於那晚的解釋,隻是簡單的一句“拌了兩句嘴”。但楊豔一家不相信這個解釋,“拌了兩句嘴”不可能導致自己姐姐跳樓。

楊豔說,她們去小區祭奠時,姐姐家鄰居告訴他們,淩晨兩點多還聽到楊某燕家在吵架。所以他們堅信,當晚一定發生了更嚴重、刺激到楊某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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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前杜某海與楊某燕的聊天記錄(來源:荔枝新聞)

但民警稱,在他們的走訪中,並沒有了解到這些情況。杜某海口供稱,當晚8點多他們夫妻就已上床休息。警方也判斷,當晚楊某燕和杜某海住在同一間臥室。因為他們家隻有兩個臥室,一個住著楊某燕婆婆,而且沙發上全是堆著的衣物,沒有睡過人的痕跡。

第二天5點半,杜某海定的鬧鍾響起,但他沒有起來。在鬧鍾響過十幾分鍾後,他起床上廁所,那時還看到楊某燕在床上。因為帶了手機,他在廁所待了十幾分鍾,出來後發現楊某燕已經不在床上了。

因為他們家愛吃餛飩,杜某海跟母親都以為她帶孩子去吃餛飩了。他繼續躺床上玩手機,過程中聽到了兩聲“砰”,但杜某海沒在意,以為是什麽東西掉下去了。

過了十幾分鍾,他在業主群裏看到一個視頻。視頻中有人說,“這是誰家小孩怎麽掉下來了”,杜某海一看,像是自己的孩子,趕忙下樓,發現妻子和兩個孩子躺在地上。

這是上述民警根據杜某海口供還原的經過,但楊某燕父親無心聽這些,他不斷地告訴民警,要跟杜某海一家當麵對質。因為他一直堅信,那天晚上,杜某海一家一定對自己女兒做了什麽。民警也不斷解釋,導致杜某燕跳樓的並非隻是當晚的什麽舉動,而是長期以來堆積的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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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母親向鏡頭訴說女兒全職在家帶孩子,身無分文向丈夫要錢卻遭家暴(來源:頭條新聞)

民警還表示,他跟杜某海父親取得了聯係,他們一家人現在一起待著,不敢跟楊某燕父親他們見麵,因為怕他們動手。

對方說,希望兩家可以委托第三方見麵溝通,或者在村委或司法部門在場的情況下見麵。楊某燕父親不接受,“除非他們披麻戴孝給我女兒道歉”。

水下的“冰山”

事發前,楊豔他們不知道,姐姐楊某燕跟杜某海及其公婆的矛盾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又是怎麽激化的。

結婚以來,楊某燕告訴父母的總是好消息,從未講過自己受到的委屈。事發後,通過楊某燕的遺言和她朋友的講述,一個並不幸福的生活圖景才被一點點拚湊起來。

2016年7月,經過“可靠”親戚介紹的楊某燕和杜某海,在雙方認識的第六個月結了婚。楊豔把這稱為閃婚,但又說這在農村是普遍的情況。

杜某海是做窗戶的工人,平時工作也忙。在楊豔一家人眼裏,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話不多,也不愛跟人交流。

遺言中,楊某燕記述的矛盾最早發生在女兒幾個月大的時候。當時,女兒從前一天晚上發高燒,楊某燕一個人在家。她抱著孩子去樓下藥店買藥,因為一個人不好喂藥,她還讓藥房的人幫忙。那時她就盼著著丈夫下班趕緊回來,孩子往她身上尿了兩次,她都沒法換身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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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豔遺言中提到,自己一個人照顧高燒的孩子

但丈夫一進門,看到沒收的碗筷,說的第一句話是指責楊某燕把家搞得很亂,而不是關心孩子。這讓楊某燕很生氣,就跟他吵了一架。

吵架期間,孩子又開始高燒,兩人就趕緊打車帶孩子了去了醫院。回來的路上,楊某燕提了離婚,“是你給我跪下,我才沒堅持的”。楊某燕對丈夫寫道,“也是從那天開始,你爸看不順眼的事就開始指責我,你從來保持沉默,我要求很低,不講偏幫我,就說句公道話,你都沒說過”。

楊某燕還提到,剛生完女兒坐月子的時候,她曾讓杜某海給女兒洗一下屁股,杜某海拒絕了,說他是男的,女兒是女的,不方便洗。

雖然當時沒說,但楊某燕對一個人帶孩子這件事透露出抱怨的情緒。懷上兒子時,她曾想過打掉,但最後還是生了下來。當時想讓婆婆帶,但婆婆說“你們要就要,不要就打了,我不會幫你們帶的”。

兒子生下來後,楊某燕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因為帶孩子,楊某燕沒有工作,也失去了經濟來源。楊某燕朋友劉靜告訴記者,杜某海對楊某燕特別苛刻,基本不給她錢花。她記得有一次楊某燕騎電動車撞了別人的車,要賠人家500元。楊某燕先給杜某海打電話,“他當時沒有給錢,還把楊某燕給罵了一頓”。

無奈之下,楊某燕找她借了500元,賠給了別人。

劉靜說,楊某燕經常會找她借錢。在劉靜提供的轉賬和紅包記錄中,還有幾次10元的截圖。劉靜說,這也是楊某燕找她借的,“她帶小孩在外麵玩,小孩看別人吃東西眼饞,(但)她沒錢,所以就讓我轉給她”。

楊某燕弟弟告訴記者,姐姐因為兩個孩子帶不過來,有時候會用手機哄女兒,手機被孩子摔壞了好幾個,每次都是他買了新的給姐姐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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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豔與朋友聊天記錄中提到獨自帶孩子的艱辛

不止這樣。楊某燕女兒一出生就是先天性聽力受損,為了不讓女兒受到歧視,楊某燕帶著女兒做各種治療和康複。但杜某海和公婆都說自己沒有錢,楊某燕就從母親那借了近5萬元。

後來,楊某燕翻丈夫手機時發現他有近18萬多的存款,“一個10萬,一個3萬,一個4萬,一個5千,一個7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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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豔與朋友聊天提到發現丈夫有近18萬多的存款

楊某燕常給劉靜講家庭中的不快,通過楊某燕幾年的傾訴,劉靜給杜某海做了一個“畫像”:杜某海就是個“媽寶男”,什麽都聽他父母和他哥哥的。有次公公說楊某燕的女兒是“孬子(傻子)”,她告訴了杜某海,但他隻問了句“什麽時候說的”,就沒有後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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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和男方聊天記錄中提到,楊某燕公公說她女兒是孬子

楊某燕還跟劉靜講過,去年因為她婆婆老說她不好,她就跟杜某海吵架,杜某海動手打了她。劉靜說,杜某海愛喝酒,“每天晚上好像都喝酒”。

2020年2月18日,楊某燕還跟另一位朋友楊瓊講過自己被杜某海打的經曆,“把我眼鏡摔了,打我(有)傷口的手,掐我脖子,脖子掐的吞咽疼。”楊瓊告訴她不能容忍家暴,打習慣了每次都要打你。楊某燕告訴她,本來“今年講離婚的,他媽帶孩子了我就沒硬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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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向朋友訴說被家暴經曆

但最後讓楊某燕下定決心離婚也是婆婆。

3月8日前,楊某燕收到一段視頻,視頻中是她婆婆抱著孫子在一個類似托兒所的地方,跟周圍抱著孩子的家長們吐槽楊某燕平時太邋遢,不知道打掃屋子。看到這個視頻後,楊某燕下定了離婚的決心。楊豔後來知道,那段視頻是當時在場的一個認識楊某燕的寶媽,看不過去楊某燕婆婆的言行,就偷偷拍下來發給了楊某燕。

3月8日,她跟杜某海去民政局提交完離婚申請後,她把這件事告訴了劉靜,劉靜說,“今天是女神節,你去離婚,這也是給你自己一個最好的禮物,解脫了”。

“最好的去處”

遺言裏,楊某燕有一句話似乎能解釋她如此慘烈的選擇:“姐姐想離開這個家,但又離不開孩子,所以選擇了這條路!這是姐姐最好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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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遺書部分內容

楊豔一家人不同意姐姐那句“這是姐姐最好的去處”。

楊豔告訴記者,楊某燕提出淨身出戶後,爸媽答應給她分一套拆遷分得的房子,並努力幫她爭取女兒的撫養權。未來的日子,她可以跟女兒一起生活,一切都能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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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娘家

但在爭取女兒撫養權之路剛剛開始的時候,楊某燕終結了自己和兒女的一生。盡管永遠不乏“為什麽要帶上無辜的孩子?”的追問,但這個問題永遠不會有答案。

3月18日,是楊某燕的“頭七”,楊豔和父親、弟弟從家裏包了輛出租車到事發小區樓下祭奠。相比於前幾日,沒有了圍觀的人群,隻有幾個準備去幼兒園接孫子的奶奶們,遠遠的看著,小聲議論著“這家姑娘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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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的父親、妹妹和弟弟在事發小區樓下祭奠

時間過去一周,很多人已經不願意再講起這件事。

記者來到楊某燕曾打工的超市,有認識的店員稱,她是個挺好的姑娘。隨後,一位男子從倉庫出來,提醒店員“什麽話都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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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燕曾打工的超市同事稱楊某燕為人熱情,平日衣著簡單,“來了20多天就穿了一件襖子,也沒衣服換。”(來源:荔枝視頻)

超市東北方50米開外,是一家幼兒園,臨近放學,門口聚集了一大群家長,他們在等待各自的孩子衝出校門。而楊某燕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去了另一個世界。

(文中劉靜、楊瓊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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