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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失蹤埋屍荒野 受害人家屬反為犯罪嫌疑人喊冤

“我爸爸的案子從去年8月至今年3月經曆了三次庭審,但很多事實還是沒能查清楚。我們懷疑,一個可以被人操控的‘傻子’杜某奎成了犯罪嫌疑人,可能是被人用來頂包的。”羅軍說。2019年10月,河南省光山縣79歲的老人羅自金失蹤20天後,被發現埋在了離家三公裏外的孤墳邊。

警方認定,羅自金曾被兩輪電動車撞倒,因大腦嚴重受傷而神誌不清,迷路後傷情加重倒地身亡。三天後,一村民發現了老人的遺體,便挖土將其掩埋。對於警方的調查,羅自金的家屬並不認同,並為杜某奎喊冤。在庭審中,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均認為,警方認定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奎並非真凶。

發生車禍後父親失蹤了

2019年10月8日,河南省光山縣潑陂河鎮黃塗灣村79歲的居民羅自金出門後就再也沒能回家。

當天上午,羅自金將孫子送到學校後,便到光山縣一家醫院看望了出生僅一天的孫女。見到孫女後老人很高興,說還要給孫女取一個名字,在醫院逗留至下午,羅自金便急著前往汽車站。按照當地習俗,他要將胎盤放到河裏讓流水衝走,並在家中燒紙祈福。

老人失蹤埋屍荒野 受害人家屬反為犯罪嫌疑人喊冤

羅自金老人生前照片

當天下午4點20分,羅自金在潑陂河鎮下客車後,徑直前往潑陂河邊。因看到下遊有人在釣魚,羅自金猶豫了十幾分鍾後,最終把胎盤丟進了馬路邊的垃圾桶。

此後,他便沿著潑涼路步行,前往6公裏外的黃塗灣村。如果不出意外,當天晚上他便能回到自己家中。

10月9日下午,兒媳婦劉某打電話給羅自金,發現他關機了。第二天清早,手機依舊打不通。劉某趕到羅自金家,發現家門緊鎖,鄰居稱有幾天沒有見到羅自金了。

羅軍說,在得到父親失蹤的消息後,羅家人便開始在家附近道路、村莊、水潭、醫院尋找他的身影。期間,有人曾向其家屬反映,10月8日晚上6點左右,聽到村外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大聲地問“你家裏有什麽人?要不要送醫院……”

此後,羅家人開始查找公路沿線的民用視頻監控。10月11日,家屬終於在該縣潑涼路一農家樂的監控中看到了羅自金,監控顯示10月8日下午6點09分,老人沿公路從農家樂門口走過。此後,家屬又在離黃塗灣村3公裏外的黃老灣村一處監控視頻中看到,10月8日下午7點42分,羅自金搖搖晃晃地從該監控處經過,並且是朝著家的反方向走去。

為此,羅家人還貼出通告,懸賞五萬元尋找父親的下落。最終,他們找到了四位事故現場的目擊者,證實在10月8日下午6點左右,在黃塗灣村外的潑涼路上曾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三輪車停在了公路邊,離三輪車五六米遠的位置躺著一個老人。不過由於當時天色昏暗,路過的人員並未看清老人的樣貌,也未看到三輪車上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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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曾懸賞五萬元尋找羅自金的下落

羅軍說:“我們認為躺在三輪車旁的老人就是我父親。有目擊者說,在離事故現場一兩百米的地方就是杜某仁家,事發時有路人看見杜某仁家門口有人正朝事故現場張望。”

但奇怪的是,車禍後羅自金並未出現在沿線的各家醫院和門診中,當地警方也未接到車禍的報案,在目擊者稱的事故現場也並未見到血跡。

20天後在孤墳邊的土坑裏發現了屍體

羅軍說,父親失蹤後羅家人就曾到潑陂河派出所報案,但一開始警方並未立案,隻讓親屬四處尋找。

2019年10月28日,羅家人來到黃老灣村的一水塘附近尋找父親。上午12點左右,羅家親屬發現對麵山坡上一座墳旁的草叢中,有一堆新土,旁邊有沒燒完的紙幣,墳後的草叢中好像有人躺下壓倒草的痕跡,還有一條白色的編織袋。把土挖開後,裏麵燒有紙灰,有發臭的味道,隨後看見藍色的衣服下是一具屍體,順山勢頭朝下腳朝上,側臥著,頭發已脫落,麵目和雙手表皮已腐爛。經羅家在場的幾兄弟辨認,確定死者的衣服就是父親平時穿的。羅家幾兄弟還在遺體旁發現了一根帶肉的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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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屍體現場

羅家人報警,刑警很快趕到並在現場進行勘察。羅軍稱,這片山坡是一片荒地,方圓五百米都沒有人家,野草一米多高,平時已是無路可走。這裏離家6公裏,離最後一處發現父親身影的黃老灣村,也有3公裏。他們難以想象,受傷後的父親在漆黑的夜裏怎麽爬上這個無路可循的山坡。

刑警介入後,案件很快告破。據2019年11月29日出具的《光山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19年10月8日下午6點12分。黃塗灣村村民杜某奎騎兩輪電動車行駛至潑涼路黃塗灣村路口時,撞上同向行走的羅自金,造成交通事故。杜某奎停車並請求杜某仁為其報警,但二人協商後駕車逃逸,後羅自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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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光山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羅自金係頭部磕碰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交通事故可以形成。

據羅家人掌握的信息顯示,杜某奎跑進在馬路邊修電瓶車的杜某仁家裏後說:我把人撞了,趕緊報警!杜某仁知道杜某奎“腦子有問題”,不認字,不識數,連名字都不會寫,就帶著他到馬路上查看情況。

見一位老人躺在地上,杜某仁就問老人的身體情況怎麽樣,老人也不答話,坐起來扣衣服扣子。杜某仁看到地上沒有血跡,老人也沒有外傷,兩輪電瓶車停在路邊也沒有碰撞痕跡,就問杜某奎:你到底有沒撞人?杜某奎又說沒有。於是,杜某仁就罵道:你個傻X,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撞人,還讓我報警!二人將老人扶起站立後,就離開了現場。

警方通報的案情稱羅自金因遭遇交通事故,大腦嚴重受傷導致神誌不清,迷路走入荒坡,傷情加重倒地身亡。2019年10月11日上午,當地村民劉某沿著潑涼路東幹渠向南走到廢棄的養豬場附近,發現養豬場南邊一座墳墓邊有一具老人屍體,因心生憐憫便將屍體掩埋。

杜某奎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杜某仁涉嫌窩藏、包庇罪被刑拘。2019年12月14日,杜某仁取保候審。六天後,埋屍人劉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羅軍說,劉某之所以犯涉嫌妨礙公務罪,是因為咬了前去調查的辦案民警。

家屬不認同警方調查結論

盡管警方宣布案件已經告破,但羅家人卻認為該案疑點重重,並未真正查清。羅軍說,我們承認交通事故形成,但不認可是兩輪電瓶車所為。首先有四名目擊證人都能夠證明,案發現場的車是三輪車,但警方卻認定是兩輪電動車肇事。可這輛三輪車的去向並沒有查明,誰騎三輪車不知道,是不是三輪車肇事也不清楚。

交通事故發生後,從黃塗灣村到黃老灣村3公裏的路,父親用了90分鍾,在其受到重度顱腦損傷之後,這段路程究竟是他自己走過去的,還是被人刻意避開監控送過去的,警方沒有給家屬答案。

羅自金如何走到那個離家6公裏的荒坡上,其實並不清楚。羅軍認為警方通報:“羅自金因大腦嚴重受傷導致神誌不清,迷路走入荒坡,傷情加重倒地身亡”的內容隻是推測。父親在受重傷的情況下,如何去到無路可循、荊棘叢生的埋屍地點,沒有監控,沒有人看見,並不排除是另有他人參與其中的可能。

家屬對於斷指的問題,也有諸多疑問。警方向家屬解釋,之所以手指會斷裂,是屍體腐敗所致。但家屬認為,為何腳趾或其他手指未因腐敗而斷裂?也不排除羅自金生前受到其他傷害。

而對於杜某奎,羅家人和其他村民都認為他是一個“傻子”,不會閱讀文字,不會簽字,不會計數,說話語無倫次。杜某奎做司法鑒定後確認,其存在“輕度精神發育遲滯”。

而埋屍人劉某,在當地人眼中也認為其精神狀態異常,司法鑒定確認劉某係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此外,家屬對辦案民警審問杜某奎的方式方法也提出質疑,認為民警存在通過嚇唬“傻子”進行誘供的嫌疑。

家屬認為,該案背後可能另有隱情,由於杜某奎是個“傻子”,很可能會被他人利用,借傻子說不清案情的因素來替別人頂包。劉某雖然有精神病史,但見到屍體不報警,反而主動掩埋屍體的行為也非常反常,劉某埋屍行為的背後到底有沒有人指使,也有待查清。

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兩方的律師均認為杜某奎無罪

2020年8月13日,光山縣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至今年3月,已開庭審理此案三次。

光山縣人民檢察院認為,杜某奎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車肇事致人死亡並逃逸,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埋屍人劉某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以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

但受害人的辯護代理人河南天賓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文真並不認同檢方意見,他認為杜某奎無罪。

他指出,公訴方基本證據體係不能成立,公訴方所舉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杜某奎的訊問筆錄是本案唯一的直接證據,而該證據係非法證據。一是杜某奎患有精神疾病,警方訊問時未通知監護人到場,無法保障其正當訴訟權益。二是引誘、威脅、欺騙的方式貫穿了整個訊問過程。三是杜某奎被疲勞審訊、饑餓審訊,警方以非法手段收集證據。四是根據同步錄音錄像與訊問筆錄對照,警方不記錄杜某奎無罪辯解的內容,又將其未供述的內容記入筆錄,形成虛假的訊問筆錄。因此,相關證據不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根本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並要求依法排除。

此外,從調取的訊問同步錄音錄像來看,杜某奎實際做的是無罪辯解,杜某奎看到路邊躺著一位老人後停車查看報警,其本人並沒有撞倒被害人羅自金。

相關證人證言係傳來證據,相互之間存在矛盾,與杜某奎供述之間也存在矛盾,並且事故發生時證人未在現場,該證據不能直接證明或佐證杜某奎撞人。

本案中屍檢鑒定意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車輛技術檢測報告、檢驗報告、辨認筆錄等證據漏洞百出,根本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本案關鍵證據缺失,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不能證明杜某奎構成交通肇事罪。

有證據證明案發現場曾停有三輪車,存在他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該可能性根本無法排除。案中存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害人羅自金遭受到二次致命傷害的可能,該合理懷疑無法得到排除。

何文真律師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以及當前的刑事司法精神,結合全案證據情況,應當對杜某奎作出無罪判決。

杜某奎的辯護人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餘超認為,杜某奎明顯缺乏刑事受審能力,其在偵查機關的有罪供述以及當庭有罪供述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對杜某奎的供述是以非法方法收集的,應當予以排除。本案疑點眾多,存在諸多不能解釋的矛盾,不能確定被害人的死因,更不能確定被害人的死亡與被告人有關。本案不能排除案外人肇事的可能等9點辯護意見,應根據“疑罪從無”原則對被告人杜某奎判決無罪。

對此,開屏新聞記者於3月23日聯係到光山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此案的吳姓檢察官,當問及如何看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均認為杜某奎無罪的觀點。她說:“我沒什麽看法,等法庭宣判,以後不要再打電話給我。”

而此案的辦案民警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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