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爆黑料再要錢,還將孩子作為主要坑害對象,這無異於跟法治叫板。

▲央視新聞截圖。
” 有償刪帖 ” 犯罪形式又有了新版本。
據央視財經報道,深圳市光明區的初一學生小夢,原本性格開朗活潑,讓人沒想到的是,因為和同學之間的小矛盾,朋友圈開始瘋傳指認她是
” 渣女 ”
的帖子。小夢身邊的同學因此對她指指點點,避而遠之。小夢為了盡快還自己清白,聯係了發文章的自媒體管理員,要求其刪帖。對方答應刪帖,但是要求她支付
2200 元的刪帖費。
有多人受害報警後,深圳警方介入調查,認為該公司惡意編造虛假信息,貶損青少年人格,實施 ” 有償刪帖 ”
謀取非法利益,一舉抓獲了 6 名犯罪嫌疑人。
太陽底下無新事,網絡有償刪帖並不是新現象。一些網絡大 V
或自媒體以曝光負麵信息、發帖為要挾,向某些當事人勒索錢財、趁機敲詐的事件並不少見。一直以來,此類事件也是我國法律嚴厲打擊的對象。
但是,這種左手發黑帖、右手要錢刪帖,還專門將 ” 黑手 ”
伸向未成年人的自媒體還是首次被曝出。比起以往的案例,這種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新形式更為可惡,危害性更大。
在這事上,涉事自媒體以文化公司作為外包裝,在運營過程中,通過發表投稿的方式,惡意編造、誇大、虛假信息,一旦當事人不堪輿論影響要求其刪稿,就以流量受損為由,借機向當事人索取刪貼費。
從結果看,涉事自媒體用心極為險惡,手段非常惡毒。將不堪入目的標題、全篇捏造的負麵信息通過推送方式進行傳播,這種帖子借由網絡傳播和人際傳播形式造成的傳播效果,對當事人來說稱得上精準
” 傷害 “。對受害者來說,既要麵對網絡輿論,又要麵對身邊人的質疑、嘲笑、排擠,很容易出現心理陰影,甚至是 ” 社會性死亡
“。
人言可畏。成年人尚且抵抗不住流言的侵蝕,更遑論心理和價值觀尚未發育成熟、穩定的未成年人。報道就提到,一名性格開朗的女生因為這種攻擊,發展到
” 去了學校就渾身發抖緊張 “,因此而患上重度抑鬱、有自殺傾向。
涉事自媒體作的惡,還遠不止於此。他們利用學生之間的矛盾,將學生投稿作為素材進行惡意編排,挑起了學生群體中相互攻擊的風氣,借此坐收漁人之利,這對校園環境也是一種嚴重破壞。

▲央視新聞截圖。
讓人欣慰的是,警方敏銳地感知到了這一犯罪新形式,摸排調查後,將幾名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對於有償刪帖,” 兩高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
” 情節嚴重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 ( 四 )
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等待這些犯罪嫌疑人的,將是法律公正的處罰。
如今,涉事公司已經被 ” 連根拔起
“,但社會各方對此也不能鬆懈。保護未成年人,茲事體大,需要從傳播者、受眾兩個端口介入,線上線下聯動,才能防範此類黑產再現,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一方麵,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提高其違法成本,相關平台也要對涉未成年人爆料內容強化審核,並建立順暢的投訴機製和黑名單製度,讓受害者通過投訴就能刪除文章,阻止惡意黑帖進一步傳播。
另一方麵,學校和家庭也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引導。學校等方麵在處理類似事件不能簡單視為同學矛盾,而應認識到這是一種新型網絡欺淩、軟暴力,未成年人一旦有類似遭遇,就應該及時告知學校、家長甚至報警,而不能忍氣吞聲、花錢了事。
說到底,這種專門針對弱者的作惡,貶損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就該露頭就打,出現一例打擊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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