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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訕遭拒刺死女大學生”案二審 控辯激烈交鋒

4月15日,“男子酒吧搭訕刺死女大學生”案在山西高院二審開庭審理。15日12時,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二審未當庭宣判。

據悉,此次二審開庭地點為太原市第二看守所(臨時法庭)。被害人張姝姝的一位親屬稱,聽參與旁聽的張姝姝的父母說,庭上檢方與辯方“辯論得挺激烈的”,“說是要等合議庭開會討論,要等一段時間宣判。”記者致電張姝姝母親電話,未能接通。

“男子搭訕遭拒刺死女大學生”案二審 控辯激烈交鋒
據紅星新聞4月1日報道,2020年4月14日晚,因多次搭訕、調戲被拒,男子李某鋒從懷中掏出一把三棱軍刺,猛地刺向在酒吧兼職的女大學生張姝姝。當晚張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淩晨3時許李某鋒被警方抓獲。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對該案一審宣判,李某鋒因緩刑期間犯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判決書顯示,李某鋒供述稱“拿刀本意是嚇唬”,其辯護人亦提出“屬酒後激情殺人”、“疑遺傳醉酒精神分裂症”、“係投案自首”等多條辯護意見,但均未被法院采納。一審宣判後,李某鋒一方認為量刑畸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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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亦顯示,李某鋒此次作案係緩刑考驗期內再次作案。2017年4月8日,李某鋒因吸毒被清徐縣東湖派出所行政拘留,但因未滿18歲不予執行;2019年6月24日,李某鋒因在飯店吃飯與人發生爭執,持飯店菜刀砍傷被害人臉部,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且在緩刑期內,李某鋒還曾與人打架鬥毆。

2021年4月2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微信公號“晉陽劍”發布消息稱,太原市委政法委已於4月1日牽頭組建核查組,4月2日進駐清徐,對“山西一男子搭訕遭拒刺死女大學生”輿情所反映的相關情況進行全麵核查,核查情況將及時公布。

4月14日,太原市委政法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核查組仍在核查,待有結果後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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