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寫在前麵

第一次意識到有必要討論一下這件事,是上周一位讀者轉發我微博時寫的一段話: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當時我看到就覺得非常認同,一直想借這段話專門寫篇文聊聊,結果拖到今天才終於落筆成型。但幸好還是寫出來了。

可能很多讀者單看到這段話會有些不知道怎麽理解,我先拿我的那條原微博作為例子來解釋一下這段話。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我那條微博表達的觀點其實也是個老生常談,就是父權製下男性也同為受害者。

很多男性認為女性不是弱勢群體,女性明明有特權,男的出去要買單,結婚要買房,男的有巨大的社會壓力,女的就沒這些煩惱,以此來質疑男女不平等的真實性以及女權主義的合理性。

但這種觀點其實忽視了一個前提,就是父權製社會默認了女性居於弱勢地位,它很清楚女性在社會資源的分配上是次於男性的,或者說需要付出的機會成本是高於男性的,於是默認了她們的“無能”無法去承擔壓力,所謂的特權這才產生。

這種對特權的表述,也是忽視了女性在生育,教育等方麵的再生產勞動價值,這種價值不是能用貨幣衡量的,但也同樣是一種不可被忽視的付出。

簡單說來,就是是千百年來的父權製給到了男性巨大的社會壓力,同時也給了女性不平等地位,但很多男性卻在意識到這種壓力後,沒有選擇去“恨”給予他們壓力的父權製,而是“恨”更為受害者的女性。

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這個現象遠不止在一個女性議題上會出現。

當年日本的主權侵占,他們優先去恨(砸)開日係車的中國同胞。最近的西方的新疆棉決議,他們優先去恨那些涉事品牌店工作的中國同胞。

聲討一個闖紅燈的外賣小哥,不願擴大到聲討背後不合理的資本規則。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我們經常說的,愛國,其實前提也是愛人民,愛具體的同胞,

愛這個國家的必要性,也是因為我們都希望我們和我們愛的人都過得更好,更有尊嚴。

但現在網路上很多人的愛國,都變成了一種隻愛“遊戲規則”,不愛同胞的民族主義,甚至利用這個規則舉報,排外,對立於其他“自己不喜”的同胞。

我們今天就試試淺談一下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

在「愛」這件事上,人們為什麽愛宏大抽象之物勝過愛具體的人?

我自己最切身的,是感覺人都有揚長避短的本性。愛宏大抽象之物比愛具體的人要簡單多了。

集體、體製、規則、主題,甚至人類,這些都是抽象名詞,愛這些事物,相當於在遵從「理念」。

往往不需要付出什麽實際行動來自證,喊喊口號也可以,在省力的同時還獲得了道德優越感。

而且另一方麵,愛一個人存在風險,人太難避免自己有道德瑕疵了,每個人都默默清楚自己的這種本我特性,所以對待一個網絡上陌生的個體的時候他會猶豫——

「這個人是不是和我一樣有些什麽病病,而我“愛”他,聲援他,支持他,會不會被反過來打臉,被牽連。」

正因對宏大事物的「愛」是「理念」,是精神性的東西,所以它也更容易被灌輸。

試著回想一下我們的成長環境我們從小其實就是被置於一個集體環境中,紅色標語上的為校爭光,讓父母驕傲,同學互相管理同學,互相監督同學,而不是愛彼此。

愛具體的人則不同。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馬佐夫兄弟》裏寫過一句:要愛具體的人,不要愛抽象的“人”;要愛生活,不要愛生活的意義。

後來羅翔在《十三邀》也有聊過這個觀點。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具體的人,某種意義上就是組成我們生活的人。

因為這個「人」不是麵目模糊的他者,不是一整個人群,ta有性別、有個性、有自己的成長軌跡,這種愛是需要「實踐」的。

需要長期培養的同理心和養成幫助他人的習慣才可以,是要從虛空的「理念」跨到「現實」的。

就比如我們去喊口號於支持國家扶貧是很簡單的。

但是當你真的愛具體的人,要去幫助一個更具體的山區孩子,去查出來哪些基層扶貧幹部作出了什麽樣的貢獻,去記住他們,這是需要更多時間的。

會這麽做的人自然就更少了。

那為什麽對具體的人就能輕易生出恨意?

這可以從兩方麵來進行解釋。

一方麵,是從心理學上考量「恨」這一情緒的特殊性。

恨不等同於像傷心、憤怒這種普通的消極情緒,它是更為極端的。曼德拉的一句描述非常恰當——

“怨恨就像喝毒藥,卻希望它可以殺死你的敵人。”

也就意味著,雖然恨這一情緒是由外因而起,鋒芒卻是對內傷害自己的,所以恨是亟需排解和移情的。

正因「恨」太極端,人往往是不甘心隻把拳頭揮向空氣,而是揮向實打實的肉身,讓同樣作為人的對方也感知到疼痛。

另一方麵,是從政治哲學上考量「權利」的邊界。

若是一個人與你無關,沒有任何利益衝突,那麽你還會生出無端的恨嗎?

答案一定是不會的。

對具體的人產生「恨」,還來源於個人在權利意識上的被剝奪感,即認為自己的利益被他人妨礙。

此時,人際間不是「同類」,而是「對手」。

就像每次在女權問題上的論爭,總有男性會跳出來說,女權意識的抬頭對男性不公,“男生就活該xxxx嗎?”這樣的句式很常見。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那是他們站在建製主流的位置,是既得利益者,那麽當社會權利的分配出現調整,失去權利的也更大可能是他們,而不是早已沒什麽可失去的下位者。

在類似於這樣主流群體對陣少數族群的紛爭中,對弱勢者大呼小叫的往往是那些對自己掌有的優勢孰若無睹的人。

當然,少數族群也會認為自己的權利是被主流群體所剝奪的。

到底怪誰呢?

該怪房間裏那頭看不見的大象,也怪房間那堵牆,他們才是社會權利的分配者,也是圍城的建造者。

那麽,什麽才是對人、對集體、對國族,乃至對全人類的,正常的、健康的愛?

這問題其實不難解決,甚至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有了如何愛人的典範。

在古希臘時期,古典政治社群的想象其實與我們當代類似,都是建立在共同體思維之上的。

“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

大家都在一艘船上,這艘船永遠航行在海上,而每個人都是這艘船上的一員。

不同的是,當代的我們,是先認可自己作為這艘船的一員,先愛這艘船,再愛與自己在同一艘船上的人。

但古希臘的人們正好相反。

他們是先愛一個人,在個體身上發現值得欣賞的品質,然後在對具體的人的愛的推動下,去愛一座城市、一個部落,最後這種愛上升到愛城邦,愛所有的人類。

這些公民是高度政治化的,注意,這是個褒義詞。

因為他們的政治意識來源於以具體的人作為出發點的愛,他們樂於投入政治,致力於高要求的公平分配原則,為城邦的付出最終也是為了讓每個個體更好。

古希臘同樣也強調競爭,但他們的競爭是為了整體政治社群的共同利益而努力,而不是為了爭奪個人私利。

去愛具體的人,使得自己也成了更高尚的人。

人是起點,也是目的,但不是工具。這一點在如今卻總被人倒置。

寫在最後

“沒有對人的同情心,就不可能有仁愛精神。愛全人類容易,愛一個人難。

去幫助一個人,比宣稱「我愛人民」要困難得多。”

上麵是蘇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學》中寫到的一段話。

嗯。警惕口號,警惕對同伴的恨,小心對宏大事物的愛。

然後,好好愛「人」。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優先恨具體的人,卻不願去恨罪魁禍首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