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
寧波餘姚市民張女士(化名)
駕車時見到了驚人一幕,
嚇得她選擇了報警,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4月21日晚上9時許,張女士駕車送位朋友前往餘姚高鐵北站。在途經中山北路時,在她前方的一輛黑色豐田新能源汽車行駛緩慢。張女士當即變換車道準備超車,就在兩車並排前行之際,對方車輛居然緩緩朝著張小姐這側移動。多虧她反應快,緊急避讓對方,才避免了這次剮蹭事故。
起初,張女士還以為這是一位新手司機。可就在她轉入站北路等待紅綠燈時,她驚訝地發現從黑色豐田車的駕駛竟然探出一個男孩的腦袋。“小朋友看上去大概三四歲的樣子,還不斷把手伸出窗外。駕駛員是位女性,她居然是把孩子抱在手裏開車的。”這一幕把張女士嚇壞了,她立即選擇了報警。

次日,張女士來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將前一晚目睹的情況告訴了交警。“她這種行為,不僅是對自己與孩子的不負責,也是對路上其他車輛與行人的不負責。”張女士氣憤地說。
通過張女士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交警迅速鎖定了駕駛員穀女士。4月23日上午,穀女士來到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交警了解到,穀女士當時手中抱著的是她還不滿3周歲的兒子,副駕駛坐著的是她的母親。讓人沒有想到是,穀女士竟然還是名網約車司機,車子也是她租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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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交警,穀女士辯解稱兒子非常粘自己,哪怕開車都要抱著她。自從兒子出生,穀女士就經常邊開車邊抱著孩子,甚至邊開車邊喂奶,以往關著窗戶開車沒被市民和交警發現,這次被市民舉報還是第一次。
“關她毛事啊!”麵對舉報,穀女士下意識回複了一句。
對於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的穀女士,交警指出這種駕車方式極其危險,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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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交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認定穀女士因“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這一違法行為,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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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溺愛孩子,很有可能會害人害己。家長抱著孩子開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可一旦發生危險,未係安全帶的男童很有可能飛出車外,那後果將不堪設想。”交警提醒廣大家長,12周歲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的兒童不建議乘坐在汽車前排,為了確保寶寶的安全,請務必使用兒童座椅,並係好安全帶。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浙江網約車女司機竟邊開車邊喂奶 小孩腦袋還探出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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