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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繳11億4500萬元!陳盈助等人洗錢、賭博罪獲緩起訴

福添福投資公司代表人陳盈助,及洪姓兄妹,年初遭嘉義、橋頭地檢署查獲,涉嫌經營博弈平台,檢察官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及賭博罪做緩起訴處分,他先繳2億犯罪所得,並和2共犯繳納8億5000萬、9500萬元緩起訴金,陳不僅立即繳清,也同意緩起訴2年期間,每年捐助1000萬元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福添福投資公司代表人陳盈助,聘洪姓兄妹處利公司財務,自107年5月開始,在嘉義市西區世賢路、青年街、上海路,經營境外賭客為對象的現金博弈平台,陳並聘廖男等人任主管, 經營賭博網站,並配合第三方支付作賭資洗錢工作。

檢方調查,陳等自 107年8月至108年2月出入金額達人民幣1億9000餘萬元,不法所得約新台幣700餘萬元,檢估算其犯罪所得到今年1月18日止約2億元。

陳盈助和洪姓兄妹在偵查過程中坦承犯行,廖等人以被告身份,在偵訊中也證實,陳盈助也主動繳回本件犯罪所得新台幣2億元,檢方審酌請人年齡及財力,命以新台幣8億5000萬做緩起訴處分金,陳也同意緩起訴處分期間,每年捐1000萬元給財團法人被害人保護協會,另洪姓男子願交5000萬緩起訴處分金,洪女4500萬緩起訴處分金。

嘉義聞人陳盈助涉洗錢和賭博罪,檢命繳8億5千萬緩起訴處分金。圖/報系資料照片
嘉義聞人陳盈助涉洗錢和賭博罪,檢命繳8億5千萬緩起訴處分金。圖/報系資料照片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1次繳11億4500萬元!陳盈助等人洗錢、賭博罪獲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