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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

法官宣判離婚那刻,寧順花有種不真切的感覺,隻想快點走,怕法官反悔。

這一刻,她等了四年多。2016年12月開始,她五次起訴離婚,前四次都被法院駁回,因無法證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丈夫陳定華不想離婚,在挽回無效後,不斷給她和家人發恐嚇短信,四處找她,還打傷她和家人,想讓她回頭。

離不了婚的日子裏,兩人被困其中。寧順花覺得自己像海裏溺水的人,浪一個接一個撲來,她拚命呼喊、求救,卻怎麽也上不了岸。不願放手的陳定華,也覺得自己像具沒有靈魂的軀殼,生活看不到希望。

4月30日,衡陽縣法院宣判兩人離婚。法律意義上的他們離婚了,但五年離婚拉鋸投下的陰影和傷痛,仍長久地籠罩著他們。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寧順花和陳定華的結婚照。
本文圖片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朱瑩 圖(除特殊標注外)

“還能和好嗎”

走在路上,丈夫突然跳出來,攔住她,要殺她。她嚇醒了,一身冷汗。

過去五年,寧順花被同樣的夢反複折磨著。她33歲,清秀白皙,身材纖細,一頭卷發披散著,朋友說她像倪妮。

最近一次做噩夢是今年3月,她第五次起訴離婚。過程很不順,先是上一次判決的生效證明被法院壓著,無法起訴,她當庭大鬧。之後陳定華又發消息恐嚇,“離婚了要報複”——遞交訴狀那天,她悄悄去的,裹緊緊的,但還是被他知道了。

傳票下來了,又是之前的法官。她擔心沒有希望,她無奈向媒體求助。

反響超乎意料,她上了熱搜,采訪電話從早到晚打來,身邊人也跑來詢問。很快,丈夫因發送恐嚇信息,被行政拘留10天,開庭又臨時延期。

好容易等來了開庭。這次,她不再躲閃、恐懼,也沒寫遺書——此前每次開庭前她會寫好遺書放櫃子裏。

三個多小時的庭審裏,陳定華先是挽留,之後拋出寧順花和別人的“開房記錄”,控訴她婚內出軌。他提供的幾張酒店入住信息的照片,沒酒店蓋章,法院未采信。

寧順花提交了在廣東生活的居住證明,證明已和陳分居多年。按照《民法典》規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準予離婚,衡陽縣法院當庭宣判兩人離婚。

寧順花放棄了財產分割,歸還了房產證、陳定華送的戒指、項鏈等,被陳扔地上。陳還提出索賠50萬精神損失費,被法院駁回。

終於離婚了。寧順花很開心,但隻有判決書生效,她才覺得真正自由了。她隻想好好睡一覺,補回那些被恐懼折磨得難以入眠的時光。

律師為她申請了人身保護令,叮囑她不要激怒男方。她不敢透露自己的行蹤,也不敢回答記者關於陳定華報複的問題,怕報道刺激到他。

“你感覺寧順花離婚後,會不會怕我啊?”4月29日,開庭前一天,陳定華問記者。

36歲的他身形消瘦,1米7的個兒,收進白色短袖、灰白條紋西裝和黑色牛仔褲裏。他坐在客廳米色皮沙發裏,兩腿高高翹起,擱茶幾上,不動聲色地吐出一句:“哄不好了我就想讓她怕我,怕一輩子。”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陳定華

寧順花的痕跡在這個家無處不在。客廳牆上掛著兩人的結婚照,白色大理石牆紙是兩人一塊挑的,陽台上的白色吊籃是寧順花喜歡的……

這天,幾個小時的交談裏,陳定華不斷反問記者寧順花的情況,從她的現狀到她和家人的想法,再到未來打算,有指責——“你不覺得寧順花做得有點過分?”也有疑惑——“我們兩個的婚姻到底出在哪個問題?”

他想讓記者給寧順花打電話,想看她微信,聽她聲音,被拒後,談判似的說,“那我也不給你講了。”

他的電話響個不停,有朋友,勸他第二天庭審不要去鬧事;也有媒體,他一遍遍訴說自己的委屈不甘,說寧順花抹黑他,置他於死地,他想讓人知道,又怕沒講好,“找我麻煩的人一大把”。

他剛從拘留所出來。被拘留前,他說自己正在深圳調查寧順花,發現她跟別人在一起,但證據“別人不給我”。

拘留期間,他預感法院這次會判離,於是提出協議離婚,按照去年7月擬定的條件來:離婚兩年內寧順花不能戀愛結婚,陳定華不威脅、恐嚇、毆打女方及家屬,兩年後在女方對男方重新產生感情的情況下,再考慮複婚。

那一次,寧順花覺得法院判離希望渺茫,勉強簽字同意。陳定華又想在協議條款中加一句“若不複婚、勢必報複”,她不願意了,那次協議離婚告吹。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2020年7月,寧順花和陳定華簽訂離婚協議,後因對協議內容有異議,雙方未談妥。
圖片來自今日女報譚裏和工作室微信

這次,她直接就拒絕了。

最後一絲希望破滅了,陳定華不甘心,說離婚了,“我是過不好的”、“我不會放手”、“我也控製不了自己”。

沒人能理解他的堅持,包括他自己,“其他方麵我都很正常的,就是這個事情看不開,不正常。”

“離婚後還能和好嗎?”他問。

短暫的婚姻

結婚是寧順花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那年她28歲,是村裏最大齡的未婚姑娘。兩個姐姐嫁到外省,父親希望她留在身邊。家裏介紹過幾個,她覺得不合適;自己也談過,外地的,賭氣後分了。

這時,媒人介紹了同村的陳定華。兩家隔田地相望,陳大她三歲,是家中最小的兒子,父母四十多歲才生下他。高中輟學後,他到哥哥在廣東開的文具廠幹活,還開過油漆店。

寧順花也是初中畢業後,隨姐姐到廣東做餐廳服務員,之後輾轉商場、公司賣衣服、賣電腦、賣房子,每年過年才回老家。

2015年12月,媒人領著陳定華上寧家,介紹他在塑膠廠投了錢,有工作,還在衡陽市買了房,開50萬元的路虎。

寧順花對那次見麵沒多大感覺,她喜歡高大、大眼睛、一臉正氣的男生,而陳定華個兒不高,小眼睛,不大說話。

當天,陳想定下這門親事,她沒同意。之後陳經常找她聊天,多是“吃飯了沒”之類的尬聊。

一兩個月後,陳定華和他父母、媒人開始催婚。寧順花還是覺得不合適,拒絕了,沒想到陳定華跑到深圳,哭著讓再給他一次機會。

“一哭(我)就心軟了”,寧順花說,那時自己也挺迷茫,年齡、身邊人的壓力讓她妥協了,覺得日子平平淡淡地過也可以。

婚後,她從村民口中得知,陳定華早就看上她了,還放話誰幫忙娶到她,給5萬元紅包。

在陳定華的講述中,故事有另一版本:2007年7月,他從東莞回衡陽,遇到了坐同一趟臥鋪列車回家的寧順花,到鎮上後,發現寧和自己同村,就留了電話。追求她被拒後,兩人偶有聯係,一塊吃過兩次飯,他還開玩笑說要去寧家提親,被拒絕了。

2014年,聽說寧順花要跟一個同學結婚,他要到那人照片,發現長得不咋樣,放話要去搶親。第二年春節前,他去高鐵站接寧順花回家,兩人一塊去見過媒人,之後有了那場上門提親。

領證是2016年6月15日,下著雨,“就跟這段婚姻一樣”,寧順花覺得。陳定華卻很開心,逢人介紹“這是我老婆”。

婚後一個星期,寧順花發現丈夫沒去工作,問他,他說請了婚假。再問,陳定華不耐煩地衝她吼,後來直接承認“沒這回事”。她覺得被騙了。

從丈夫和朋友的聊天中,她經常聽到“砍頭息”(指民間借貸機構給借款者放貸時預先扣除一部分本金作為利息)、輸了幾萬贏了幾萬,這才知道丈夫賭博、放貸。兩人因此爭吵。一次,她離家出走到廣東姐姐家,20多天後,陳定華去求她,下跪,哭著發誓再也不賭了。十多天後又去賭了,兩人在車裏吵起來,推搡中,她的頭磕到了車窗玻璃。這之後,丈夫還把她摁到牆邊,打過她耳光。

陳定華告訴澎湃新聞,工作確實“是騙她的”,“結婚前,我是有點打牌”,不過婚前寧順花知道。婚後改了很多,隻打過兩次,寧還陪著一起。有一次輸了,寧要從裝修款裏拿錢給他還賬,他沒要,第二天叫他別去了,去的話換件紅衣服。

他還拿母親起誓,否認婚後打過寧順花,說自己反被她打過:一次手臂被咬出血,一次被打了幾耳光,都沒還手,“我怎麽可能是家暴男呢?”

他覺得,寧順花是想過日子的,給新房裝修時,總說少花點錢。兩人沒有大矛盾,隻是生活習慣上的差異,寧習慣早睡早起,自己晚睡晚起。兩人都好強、性子急。有時他叫寧拿遙控器,她沒拿,自己聲音就大了;寧順花叫他搞衛生,也叫不動。

他不認為自己控製欲強,但“我喜歡人家聽我的”。婚後隻吵過兩次,一次是他沒洗澡就睡覺,寧責怪他,他說了句“房子是我租的”,寧負氣離開,後來寧順花姐夫叫他去接人。另一次爭執是因新房裝修貼地板磚。寧順花回憶,那次吵完後陳定華出門,淩晨一兩點才回。第二天早上,聽到有人打電話問他贏了多少,她氣得什麽也沒帶就奪門而出。

11月的天陰陰的,冷風拍在臉上,她不知道去哪兒,順手攔下一輛公交,終點是火車站,於是買了張去深圳姐姐家的車票。車上,她重新審視這段婚姻,短短數月,隻有爭吵和冷戰,還怎麽過?離婚的想法竄了出來。

之後十多天,陳定華沒找她。聽他朋友說,是想治治她一吵架就離家出走的毛病。

離婚的念頭愈加強烈:還沒辦酒席,沒有小孩,現在離婚,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她給陳定華打電話提離婚,陳以為她開玩笑,說“我不想離婚,你想都不要想了”。寧順花便回衡陽找他,他不在家。給他打電話,他說在打吊針,旁邊卻傳出賭博的聲音,有人喊跟一千跟兩千……

寧順花氣急,第二天一早跑到衡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狀是在法院門口花300元請人寫的,理由是陳定華賭博屢教不改。

那天是2016年12月2日。

挽回與傷害

3天後,寧順花作為家屬收到警方的一份處罰決定書:陳定華2016年11月兩次和人賭博,輸贏都上萬元,被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2天——她把這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對方“有賭博惡習且屢教不改”,未采信。

收到傳票後,陳定華打電話,吼她一吵架就鬧離婚,後又求她,發誓。寧順花已經不信了,把他拉黑。陳借用別人手機打,也被拉黑。

陳定華不想離婚,“我覺得對她,比對自己還好”:房產證上加她名字,送她11.8萬元的戒指,30萬元新房裝修款交給她,還給她38萬元做生意……

第一次起訴庭審結束後,寧順花坐法官的車離開,被陳定華攔下。他掏出一把刀,說自己再賭,讓寧順花剁他的手,還讓她還做生意的錢。

寧順花說,自己沒拿38萬元,陳也提供不出證據,法院也沒有采信;30萬元裝修款買材料花了11萬元,那天她當著法官的麵,歸還了剩餘的。

最終,法院以“未提供確鑿可信的證據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為由駁回了訴請。寧順花並不意外,她上網查過,第一次起訴判離婚幾率很小。

這給了陳定華希望。為挽回寧順花,他說自己四次去寧家認錯,被趕出來了;春節時拎著煙酒上門也被退回,寧父還凶了他,“我又流淚了,我覺得好委屈”。他還寫了100份承諾書發給村民,保證改過自新。

2017年正月,寧順花弟弟結婚,她在廣東沒敢回去。婚禮前一晚,陳定華用別人手機給她發短信,讓她接電話,不接第二天要去搗亂。寧接了,陳定華絮叨了一個小時,她一句沒說。陳覺得“她陪我說話了”,第二天去婚禮放下一萬塊錢就走了,被寧家人通過村幹部轉還。

這之後,陳定華繼續找村裏人打電話勸寧順花,有時一天四五十個人打,寧不堪其擾,後來陌生號碼一律拒接。

在發了數百條挽回短信無效後,陳定華覺得沒辦法了,開始發恐嚇短信,說要挖她雙眼、撞斷她的腿,“想嚇唬她回頭,讓她離婚有點顧慮”,也沒用。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挽回無效後,陳定華開始發給寧順花恐嚇短信。

“你越是這樣我就越恨,越要找到你的人。”2017年4月,他找人查寧順花的酒店開房記錄,意外發現她結婚前後和一個香港富商“開過房”,“你說我能不恨能不氣嗎?”

怕記者不相信,陳定華給記者看手機裏找人調查的聊天截圖,解釋自己怎麽查到的——寧順花說,這些記錄是陳用她舊身份證偽造的,法院最後也沒采信。

查出後,陳威脅寧順花,再鬧離婚,就要發出去。寧沒理他,2017年7月,半年生效期一到,就回衡陽起訴。

陳定華帶人在半路攔下她和她父親,搶她的包、拽她衣服,不讓她走,寧打了他兩耳光。

到派出所後,見陳定華在下麵守著,寧順花從二樓衛生間窗戶翻了出去,攀著水管逃跑,穿過一道木門,外麵是荒地和小河,她脫下鞋、卷起褲腳,淌過河後躲進玉米地,“像做賊一樣”蹲了半小時後,攔住路邊一輛貨車,逃到了縣城。

找不到寧順花,陳定華氣急,追上騎摩托車回家的寧父,打了他兩耳光。寧順花弟弟知道後,從長沙趕回,兩人約在山腳見麵,寧弟被陳用菜刀背砍傷胸背部。當晚,陳定華帶著媽媽到寧家,和寧父發生爭執,寧父左眼被打得紅腫,住了院。陳定華因此被拘留5天,寧順花因為打了兩巴掌被行拘3天。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寧順花父親被陳定華打傷

陳定華向澎湃新聞解釋,跟寧順花弟弟是互毆,是從地上撿的棍子打的;晚上去寧家,是因為寧要離婚,“我就找你爸,讓你家裏不得安寧”,寧父先拿鋤頭動手,他自己也受傷了。

這場衝突後,覺得和好無望,他將“開房記錄”發到寧順花的同學群,還發給朋友,喊他們打電話嘲笑她,“我65歲,也有錢,要不要跟我?”

自此,村裏流傳著寧順花出軌、騙婚的說法。村民們相信的一個原因是,那年10月房產證上剛加寧順花名字,12月她就鬧離婚,還要分割財產。對此,寧順花解釋,是怕丈夫賭博欠債,自己要幫忙還賬才提的。

陳定華承認,消息是自己傳出去的,隻要她回頭,他會幫忙解釋。他不介意她“出軌”,那人年紀大,“肯定是因為錢”。

寧順花簡直沒法理解,“你都散播我謠言了,還想用這種方式要我回來,可能嗎?”隨即不屑地說,自己不是舊時代女性,“哼,你說就說咯,我無所謂了。”

“越要一追到底”

陳定華不是沒後悔過,沒發這些,是不是早和好了?轉念一想,不這樣做,她也要離婚,“發了也沒事”。

他在報複與挽回間來回搖擺。寧順花一去起訴,他就著急,想威脅她;法院沒判離婚,又覺得還有希望,想挽回。

鬧離婚頭兩年,手頭有點錢,他全花裝修上,想著房子好了,也許她會回來。

陳定華說,為了找躲著他的寧順花,花了幾十萬元。找私家偵探查定位,一次兩三千元;找情感專家幫忙複合,花了一萬元,結果遇上騙子。有一次他帶著四五個人去找她,在深圳羅湖區蹲了兩天。

他還假冒各種身份,找認識寧順花的人,打聽她下落。寧順花快十年前的同事都被他翻出來了。他自認智商還行,找人“還有更高的手段,不能說”。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陳定華手上拿著一大堆複印材料,想證明寧順花“出軌”。

到開庭時,就直接堵人。2017年11月,陳定華帶著兩輛車將寧順花律師的車逼停,發現寧不在車上,覺得律師“挑撥離間”,他用扳手砸了律師車窗玻璃,被拘留3天。

5個月後,又在法院門口搶走寧順花身份證和手機,騙她去新房商議離婚。

那天,兩人一進門,他讓人把門反鎖。寧順花喊救命,沒人應,就跑到衛生間,一看有防盜網,沒地方逃,氣得把花瓶、漱口杯、綠植全砸了。牆上的結婚照也想砸,陳定華凶她砸一個試試,她不敢了,捏了塊玻璃碎片在手上。

那天是寧順花30歲生日。陳定華叫朋友買來蛋糕、兩個菜,祝她生日快樂,寧沒理他,他就一個人吹蠟燭、吃蛋糕、吃菜,邊吃邊講自己為了挽回她所做的事。

寧順花二姐聯係不上她,報警了,民警給陳定華打電話,陳一開始不接,民警一直打,他接了後,民警跟他視頻。寧順花就靠到牆角,閉眼不動,裝作昏迷,陳定華使勁搖她,她也不說話。民警以為她被下藥了,晚上11點多找上門,把她帶走了。陳定華想跟著,被喝止了。

幾個月後,見寧順花又要起訴,陳定華又找私家偵探,查到她弟弟的住址、車牌號,給她弟弟發恐嚇信息,還帶人找到他工作的地方。

寧順花為此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危險還是發生了。

2019年11月,庭審結束後去高鐵站的路上,陳定華帶著三輛車,將寧順花的出租車逼停。她不下車,陳就抓她頭發,往車外拽,她大聲呼救,被陳掐住脖子,在地上拖了幾米,頭撞到地上,差點痛暈過去。陳和另一個男人把她往車裏抬,她拚命求救,喉嚨充血,喊不出來。

附近蓋房、種地的村民,一二十個人,拿著鋤頭圍過來。陳定華仍拽著她不放,她趕緊抱住一個村民的大腿,哭著喊救救我。村民問她認不認識陳,她說不認識,央求幫忙報警。十幾分鍾後民警趕到,她才得救。

那是她最恐懼的一次,回憶時聲音打顫,用手掐著脖子比劃。那之後一個多月,她每天半夜哭醒。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寧順花被陳定華攔截後打傷

陳定華承認,那是唯一一次打寧順花,想找她談,她不給機會,“我越要一追到底”,“當時想把她帶走”,沒計劃好,“失誤了”。事後,他將打寧順花的視頻發給她弟弟看。

不願離婚,陳定華說,是因為還愛著寧順花,“她能幹,會過生活,人情世故也很懂”。但是她不跟自己溝通,每次一到時間就起訴,不給他一點希望,“越是這樣,我就越不離”。

他覺得,隻要不離,總還有機會,寧順花也許還會回頭,離了,就徹底沒戲了。哪怕她在外麵一直躲著,他也認了。他又強調,如果寧順花跟他好好溝通,也許早離婚了。

時至今日,他仍自信能給寧順花幸福,說自己以前不會體貼人,寧順花提的要求很多做不到,但現在會做得更好,做飯給她幫忙,主動搞衛生……“希望她給我機會”。如果不給呢?“那就是我們的命。”

寧順花覺得好笑,這段感情裏,她沒感受到一點愛,“他感動了自己,沒有感動我。”陳定華跟她說過,隻要她回頭,願意跟她父親和弟弟道歉、賠償5萬塊錢,她一聽就走了。

“離不了的婚”

寧順花從沒想到離婚這麽難。

第一次被駁回尚在意料之中,之後每一次,她都充滿希望,覺得證據更充足了,等來的卻是讓她震驚又氣憤的結果。

第二次起訴時,她提交了父親和弟弟被打的傷情鑒定等資料,法院認為缺乏關聯性;陳定華發的恐嚇短信,也被認為“不能完全達到證明目的”。

而陳定華提交的證據,包括兩人婚後旅遊的照片、他珍藏的寧的舊照、新房裝修照片;承諾書、求和短信、他給寧順花充話費的記錄;2017年8月兩人在酒店開房的記錄;寧順花給他發短信,說“你想我了吧”“等房子裝修好了,我們就不用分開了”等,大都被采信,證明兩人感情好。

寧順花說,陳定華提供的開房記錄和短信是偽造的,他有自己的舊身份證,而且開房時間就在兩人被拘留後不久,“我剛從拘留所出來,就跟他去開房,這合理嗎?”但由於無法提供反駁證據,法院還是采信了。

陳定華的說法是,開房記錄是真的,他騙寧順花同意離婚,寧才去酒店,最後也沒談妥。

最終,法院認為第一次不予判離後,兩人矛盾緩和、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駁回了訴請。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4月30日,衡陽縣人民法院門口。

寧順花覺得不公,提出上訴,又被駁回。她開始找婦聯,找媒體,給縣政府、公安局、檢察院反映,收效甚微。代理律師車被砸後,本地律師很難找了,她就拎著判決書和證據,跑到深圳、東莞、惠州各地谘詢,得到的說法大相徑庭:證據很足了,就看法官怎麽判。

這些時刻,她覺得自己像極了《我不是潘金蓮》裏的李金蓮,隻不過,李金蓮假離婚成了真離婚,而她,真離婚,離不掉。

第三次起訴時,她提交了新的威脅短信,陳定華打她父親、搶她包等三份報警記錄、處罰決定書,依然被駁回。

到第四次時,有她被陳定華打的證據,有法院下達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且寫明了“陳定華對寧順花及其親屬存在威脅、毆打的行為”。但還是被駁回,“為保障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以不離婚更為適宜”。

她不能理解,“已經提供了這麽多(證據),還要怎麽證明感情沒有破裂?”

她想到過自殺,去法院,或者找個酒店高樓,把事情鬧大,跟陳定華同歸於盡;也想過,跟人生個孩子,重婚罪也就坐兩三年牢,至少能看到希望;實在不行,跟別的男人拍豔照,朋友笑“你不要臉,我們還要臉”。

“不這樣的話,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還能不能離。”有人勸她不要起訴了,就這樣分開過。她做不到。離婚像壓在心口的石頭,讓她人不自由,心也不自由。

每次被駁回後,她寄希望於下次有轉機。沒想到,第二到第四次都是一樣。隻能安慰自己,就快到盡頭了,就要看到陽光了。

曹遠澤是寧順花第五次起訴離婚的代理律師,有近十年離婚訴訟經驗。據他觀察,第一次起訴,法院通常不會判離婚,因為還看不出感情徹底破裂了,到第二次時大多會判離。

在他看來,寧順花第二次起訴提供的證據已經很充足了。陳定華長期發送恐嚇威脅短信,已經構成了家庭暴力甚至虐待,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相反,他在法庭上提交的證據,屬實的情況下,隻能證明他有和好意願,無法達到證明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目的。法院四次下達人身保護令,也說明陳定華的家暴行為已經到了很嚴重的地步,判決書中卻認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二者存在一定的矛盾和衝突。

衡陽縣人民法院4月15日下午發布通報稱,“從寧順花第一次起訴至今的5年間,陳定華自始至終請求和好的意願非常強烈”,
“寧順花也通過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願意給其時間和機會”。駁回寧順花的離婚訴請是“聽取雙方親友及村鎮幹部的意見”、“綜合考慮全案客觀情況”的結果。

被困住的五年

“不離開他,我永遠過不了自己的生活。”寧順花迫切想從這場婚姻中上岸,不再像逃犯一樣,被陳定華追著,東躲西藏。

離婚成了她最大的心願。路過寺廟,她會進去拜一拜,別人求財求子,她隻求一個自由身。

第五次開庭前,陳定華通過婦聯提出想見她一麵,表達對她的感情。寧順花聽到後情緒激動,大聲說,“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我對他產生這麽大的恐懼。”

恐懼長進了身體。她想過很多次,陳定華怎麽把自己殺死,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拉姆——那位離婚後被丈夫潑汽油燒死的藏族姑娘。

這五年,她藏身廣東,隻有起訴和開庭時,才偷偷溜回衡陽。和老家的同學、朋友都斷了聯係,怕陳定華找他們。過年總是一個人過。家搬了三四次,不敢在一個地方久住,也不敢住太偏,手機號也換了4個。一回家,反複確認門反鎖了。路人背影像陳定華,她都嚇得冒汗。媒體報道說陳定華在廣東,她馬上拿把水果刀放床頭。

開朗的她,變得謹慎、急躁,對人群失去安全感,對異性充滿戒備。遇上老家的人,會離遠點。異性示好,都止步於普通朋友,不敢接受。對外她稱自己單身,不想讓人知道這段過往,覺得丟人。家人也不敢多問,一問她會發飆,控製不住情緒。

以前,她愛爬山、遊泳,穿上漂亮的漢服和朋友們去拍照。現在,縮在家裏,隻想著怎麽能離婚。她甚至想不起這五年有什麽開心快樂的時刻。

她想過,如果早離了婚,現在說不定“他不恨我,我不恨他”,自己有了新的家庭,孩子都很大了。她曾向往的平淡生活:上班,做家務,帶孩子,一家人出去郊遊,溜公園……

對婚姻,她不再奢念,亦不再信任。她怕又遇上個“陳定華”,有幾個五年十年來熬?

5年5次離婚訴訟,這對怨偶終於走出圍城陳定華新房客廳牆上仍掛著兩人的結婚照

陳定華也覺得自己像具沒有靈魂的軀殼。唯有寧順花沒法上訴那半年,心裏才好受點。

陳定華姐姐回憶,剛起訴離婚那一兩個月,弟弟不出門,不下樓吃飯,母親端給他,他也吃不下,瘦了幾十斤。

他消極了兩年,無心工作,每天想著怎麽挽回、找人,情緒反反複複。前年在砂石廠投了點錢,又做地板生意,都沒掙到什麽錢,靠信用卡和父親留下的23萬生活。

親戚、朋友結婚,他都不去,覺得自己的婚姻搞成這樣,沒麵子。所有人都勸他放下,勸不動,“我認定她了”;給他介紹對象,他不去看,也沒想過再找,隻想寧順花回頭,“我好好對她,她應該也會以心相待。”

陳定華姐姐覺得,弟弟雖然性格偏執,但孝順、對人好,冬天給寧順花奶奶送過熱水袋、水果,覺得老人可憐;父親臨終前癌症住院,不會做飯的他,親自煲魚湯送去。

陳定華想過,如果沒有這場拉鋸,現在也許過著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有一次他去辦電視網卡,老板說送他幾個電話號碼,可以給老婆、小孩、爸爸用。他一下被戳到,“我一樣都沒有”。

離婚後,他暫時不打算工作了,想一個人靜靜,陪陪母親。母親80歲了,雙眼看不清,走路顫顫巍巍,有帕金森症,還在為他操心。采訪那天,母親靜靜趴客廳餐桌上聽他說話,聽著聽著睡著了,他起身,喚媽媽回房間睡。

他想過,再過兩年,母親不在了,自己快40歲了,不知道會怎麽樣。

現在,寧順花終於獲得了想要的自由。未來的生活還沒想好。她想去趟西藏,那裏天空高遠遼闊,是永遠永遠不會被困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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