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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注意!電動自行車沒這張貼紙 7月起開罰萬元並沒入

這張貼紙荷包省萬元!不少民眾與外籍移工購入電動自行車代步,警方發現有車主自行改裝、超速,甚至購買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電動自行車,違規上路。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本月將勸導未貼合格閃電標章車主勿騎乘上路,7月起正式取締開罰,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10800元,並沒入違規車輛。

電動自行車相較於機車單價低且輕巧,不僅深受市民、長輩喜愛,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發現,轄區許多外籍移工購入作為代步工具,有車主擅自改裝車體、超速,購買未張貼合格「閃電標章」的電動自行車。

警方進一步指出,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可能因車速過快、高溫過熱等原因故障,甚至爆炸起火,讓工廠雇主相當憂心。

豐原分局分局長吳銘淵提醒,即日起將利用幫移工電動自行車裝設「辨識牌」同時,先檢視電動自行車是否有合格標章,並宣導電動自行車不得改裝、上路。

7月1日起警方將加強執法,查獲未黏貼合格「閃電標章」者,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呼籲民眾別跟荷包過不去。

電動自行車需張貼「審驗合格標章」,即俗稱的合格「閃電標章」,才可以安心上路。圖/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提供
電動自行車需張貼「審驗合格標章」,即俗稱的合格「閃電標章」,才可以安心上路。圖/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提供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影/注意!電動自行車沒這張貼紙 7月起開罰萬元並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