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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名媛裸死中餐館樓上,凶手是她的華裔情人之一?

英雄的孫女和她的”中國佬”情人

19世紀中葉,一位廣東籍的商人在曼哈頓下城,開設了第一家中國商鋪,之後,這裏便漸漸成為海外華人的聚居地。他們大多以華工的身份來到美國西海岸,之後再逐漸東移,最後來到紐約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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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年,舊金山的一家中餐館)

這些海外華人的行業首選,自然是滿足移民剛性需求的飲食行業,之後再轉行為洗衣店、雜貨店,以及更需資本和勢力的鴉片館和賭場。而這些中式餐館,同樣也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當地人,化身成了東方文明的誘惑圖騰。

從19世紀末,全美便刮起了一股”雜燴熱潮”,美式中餐館也被代稱為”雜燴館”。雜燴(英文Chop
Suey)又被稱為”李鴻章雜燴”,盡管跟李中堂一點關係也沒有,它其實就是一道把碎肉和各種蔬菜一起燒熟後,再搭配米飯食用的中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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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霍普的名畫《雜燴館》)

埃爾西·西格爾案就發生在第八大道782號的一家”雜燴館”樓上。

第八大道是曼哈頓最長的街道之一,而第八大道782號,是一座風格粗陋的複興主義獨棟樓房。盡管按照現在的區域劃分,這裏並不屬於”中國城”,但在1909年的時候,782號無疑地處於一個華裔聚居的街區。因此,案件發生以後,警方和媒體都將這起案件稱為”唐人街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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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第八大道782號)

小樓一層,是家華人開設的照相館,二、三層屬於一家”梁家雜燴館”,頂層是一套公寓,住著兩名華裔男子,鍾新(他的名字有Chung
Sin/Chun Sin/Chong Sin好幾種版本)和淩萊昂(Leon Ling)。

淩萊昂30歲左右,是一個穿著光鮮的西式服裝、梳著鋥亮頭發、說一口流利英語的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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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萊昂)

距離案發大約四年之前,淩萊昂在阿姆斯特丹大道(第十大道59街以北段)上,開著一家挺大的雜燴館。當時的阿姆斯特丹大道,是紐約最昂貴的住宅區之一,這裏同樣遠離大部分華人的”舒適區”,可見這位淩萊昂,屬於那種野心勃勃、想要令自己更加”美國化”的移民。因此,他不僅為自己起了”威廉·萊昂”這個完全”去東方化”的別名,還經常去附近的聖安德魯教堂的華人主日學校學習。

在那裏,他結識了安娜·西格爾夫人,以及她的女兒——本案的受害者埃爾西·西格爾(Elsie Sigel)。

(埃爾西•西格爾)

埃爾西·西格爾出生於1889年,遇害時年僅20歲。從照片上看,這位姑娘算不得天香國色,但身材勻稱有致,擁有明媚的笑容,以及潔白無瑕的貝齒(這是日後辨認她身份的主要依據)。

埃爾西·西格爾來自一個上流社會家庭,她的祖父弗朗茨·西格爾(Franz
Sigel),是南北戰爭中名聲鵲起的英雄,在全美家喻戶曉,退伍之後,他舉家遷居紐約,成為紐約德裔美國人中的領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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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茨•西格爾將軍)

1902年8月,弗朗茨·西格爾去世,紐約為他送葬的人,就有超過2.5萬人,警方不得不動用全紐約的預備警力來對付洶湧的人潮。即使在老將軍去世之後,西格爾一家仍然是紐約當之無愧的名門望族,不過老將軍的幾個兒子,結局都不算很好,一個因挪用公款罪鋃鐺入獄,一個被送進了華盛頓的一家精神病院,另一個兒子就是死者埃爾西的父親——保羅·西格爾。

保羅·西格爾是曼哈頓衛生部的一名官員,他的妻子安娜比他小9歲,兩人育有兩子一女。這位安娜夫人,是個虔誠的教徒,熱衷於向亞裔移民傳教(這在當時的上流貴婦中,算是一種”時尚”),經常到聖安德魯教堂的華人主日學校授課,還每每將女兒帶在身邊,培養她對傳教的興趣。

安娜夫人的學生中,最勤勉好學的一位就是淩萊昂。這位風度翩翩的雜燴館老板,不久便成了西格爾家的常客,還經常以護花使者+翻譯的身份,陪同這對母女前往唐人街。私下裏,淩萊昂更是與埃爾西發展成了情侶關係。

埃爾西·西格爾案發生後,保羅·西格爾堅稱,自己對女兒與萊昂的關係一無所知。這種說法頗不可信,因為這位華人男子,不僅四年間頻繁出入西格爾家,甚至還曾短期寄宿在那裏。保羅·西格爾作為一家之主若真的”從未覺察任何蛛絲馬跡”,那要麽是對妻女極度漠不關心,要麽就是某種微妙的撇清之辭了。

埃爾西長大後,也真像她母親所希望的那樣,成了傳教的積極分子,經常到勿街(Mott
Street,是曼哈頓華埠非正式的”主街”)10號的”中國布道所”裏做義工。而在這期間,淩萊昂的事業跌入低穀,失去了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的店鋪,隻得搬到第八大道782號這棟小樓的頂樓,在樓下的”梁家雜燴館”做侍者維持生計。

埃爾西工作的”中國布道所”斜對麵,有一家名為”旅順樓”( Port Arthur
Restaurant)的豪華中餐館,餐館經理名叫朱家仁(Chu
Gain),不久便和埃爾西熟絡起來——至此人世間最不穩定的三角戀情,便具備了所有危險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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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旅順樓陽台拍攝的”中國布道所”)

案發之後,警方在兩個男人家中,都發現了埃爾西的情書,內容也一視同仁地情意綿綿。所以這位白人姑娘芳心歸誰所屬,最終都是個謎團,也許她隻是周旋於兩個東方男人之間,沉醉於一場禁忌的愛情遊戲,又或許真相是另一種情形:

淩萊昂家中,情書數以百計,埃爾西的隻是其中35封。顯然有不少女性,都為這個東方男子癡狂不已,埃爾西在一封信中,也嗔怨著萊昂的疏遠:

你似乎對我變得冷淡了——可要想一想,我為你做了怎樣的犧牲:我的家人,我的朋友,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拋棄我!

也許這位少女又去找朱家仁,隻是依循著古老的愛情兵法,希冀以”吃醋”這招險棋,贏回情人遠離的心。可惜妒嫉之火,雖然會隨愛之生而生,卻不一定會隨愛之逝而逝。愛情的美酒一旦含酸,便能輕易成了鴆毒,貪飲一口,便賠上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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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西·西格爾)

1909年6月9日,埃爾西離開家,聲稱前往華盛頓看望祖母(埃爾西的名字就源自於她),從此一去不返。三天之後,她父親收到一封發自華盛頓的電報,上麵寫道:

我周日(13日)晚上回去。別擔心。

埃爾西

從此之後,埃爾西杳無音信。

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從埃爾西失蹤到發現屍體,這整整10天裏,她的家人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直到6月19日下午,一個名叫梁鑫(Sun
Leung)的中國人來到西47街警局報案,這件發生在十天前的謀殺案,才終於浮出水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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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燴館樓上的白人女屍

梁鑫就是第八大道782號”梁家雜燴館”的店主。他不僅是淩萊昂的雇主,還是他的表兄(也有人說是舅舅)。因為淩萊昂連日不見蹤影,梁鑫數次上樓敲門都無人應聲,更詭異的是,萊昂的室友鍾新,也一道沒了音訊。不僅如此,一片沉寂的門裏,漸漸散發出一種微甜的、令人作嘔的惡臭——梁鑫意識到,那是屬於死亡的氣息。

梁鑫的第一反應,是表弟萊昂遭遇了不測,急忙奔向離家最近的西47街警局。一個名叫約翰·萊爾頓(John
Riordan)警官,跟著他來到萊昂住處,和屬下一起撞開了房門。

屋中空無一人,臥室中央,放著一隻黑色的大旅行箱,旅行箱外麵,牢牢捆綁著幾圈天幕索(一般是牽拉船帆或者船棚用的繩子)。警察們割斷繩頭,掀開箱蓋和包裹的床單,一具屍體躍入眼簾。

死者為年輕女性,幾乎一絲不掛,一根結實的繩索(後來證實,繩索來自屋中的百葉窗),深深嵌入頸部。死亡時間大約在十天前,屍體腐爛得相當厲害,麵部腫脹變形,唯一可以辨認的特征,是一口光潔雪白、近乎完美的牙齒。

屍身上掛著一條綴有字母”P. C. S.”( 保羅·西格爾的全名縮寫)的金項鏈,還有一隻嵌著”E. L.
S.”(埃爾西)的手鐲,被丟在梳妝台抽屜的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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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和埃爾西的手鐲)

萊爾頓警官連忙通知了凶殺組的凱裏(Carey)警長,又抓來淩萊昂的堂兄喬·萊昂詢問,喬·萊昂表示,屍體估計是淩萊昂的”女朋友”,他曾見到兩人一起出入劇院。

一名警官於是前往西格爾府上,通報這件悲劇。一開始這家人極力否認埃爾西失蹤,一口咬定她不在紐約,最後在警官百般懇求下,保羅·西格爾才勉強同意前去認屍。

據這位警官描述,保羅表現得無動於衷,聲稱既不知曉死者是誰,也從未見過那兩件首飾。不過,安娜·西格爾卻立即認出了女兒,一見到手鐲,更是撕心裂肺地痛哭:”我的上帝!埃爾西!”,隨即便昏厥過去,她被火速送往醫院,從此再沒有出現在公眾眼前。

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警方當晚逮捕了三名嫌疑人,並發布了對淩萊昂的搜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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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屍旅行箱和嫌疑人淩萊昂)

這三位”嫌疑人”是誰,警方從未言明,大約是喬·萊昂等倒黴的相關人士。另一方麵,全美的警察(和義憤的公眾)都在尋找淩萊昂,每一小時,都有華裔男子在餐館、洗衣店、街頭或者船港被”火眼金睛”的警察發現,不由分說便被扭送警局。然而,大多數人都很快被釋放了,因為他們根本不符合淩萊昂的長相。

淩萊昂那個失蹤的室友鍾新,倒是很快有了消息。

鍾新被發現的經過,還頗有點戲劇性:6月19日,一個名叫哈維·肯尼迪的餐館老板,通過西29街的職業介紹所,雇傭了一名自稱”阿辛”的中國廚師。第二天,肯尼迪先生翻看報紙的時候,立即從警方的搜查令上”認出”了自己的新雇工。肯尼迪先生”認定”,自己這位新廚師,就是嫌疑人”淩萊昂”,連忙興奮地向警方報告。

所以6月22日,鍾新被押回總部時,警方起初也弄錯了他的身份,數日裏被媒體圍攻得焦頭爛額的凱裏警長,見了他便不顧形象地厲聲高喝:”是你殺了那個姑娘!”

鍾新則恭恭敬敬地用中式英語反駁道:”我不(是)凶手。你(去)找淩,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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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新(左二)和凱裏警長(左三))

從鍾新的行為看,他顯然沒做什麽亡命天涯的準備,從案發那天離開公寓,到十天後出現在職業介紹所,他的坐標隻沿著百老匯大街南移了1.3公裏。不過,雖然這位”嫌疑人”近在咫尺,警方卻不知為什麽,花了整整兩天時間,才將他”緝拿歸案”。

抵達總部後,另外兩位警探,對鍾新開始了”長達十數小時、疾風驟雨般的嚴肅審問”(大約就是刑訊逼供的官方說辭),鍾新堅決否認自己是凶手,但到了第二天,他也終於承認,6月9日早上,自己在公寓裏,目睹了埃爾西被殺害的全過程,以下是他的證詞:

10點30分左右,埃爾西·西格爾來找萊昂,指責他在昨晚派對上的行為,還告訴他,今後不準他再登她家的門。

她走進房間的時候,我人還在樓下。過了一會兒,我上了樓,剛進屋就聽見另一側屋裏有響動。我透過門頂窗,看到萊昂和埃爾西正撕扯在一起,她臉上有血跡,然後她的嘴上,就被(淩萊昂)捂上了一塊手帕。

接著,埃爾西被扔到了床上,躺在那裏一動不動,萊昂扒光了她的衣服,將床單蓋在她身上。然後他走向壁櫥,拉出一隻旅行箱。這時我進了屋,摸了摸那姑娘的手,萊昂告訴我,她咬舌自盡了。我說這事麻煩大了,我要跑路。我給了他200美元(折合現價約5,712美元——作者注),然後又從朱家仁那弄來260美元,也一起給了他。我看見他把屍體放進了旅行箱,在這之後,我一直住在表兄家……

這段證詞詳實生動,充滿活色生香的細節,雖然目睹如此驚心動魄的場麵,還能閑情逸致地偷窺,這點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但警方對此相當滿意——直到他們將鍾新帶回案發現場,這才猛然驚覺,慘案發生的那間屋子,根本就沒有門頂窗!

鍾新於是又將偷窺渠道改成了”鑰匙孔”,在給陪審團的最終證詞裏,又”更正”成了”門開了一條縫”。

鍾新(右一)

即便如此,警方還是根據鍾新的一麵之詞,判定失蹤的淩萊昂,就是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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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的證人與不見蹤影的”真凶”

23日的《晚間獨立報》(The Evening
Independent),就以頭條赫然宣判:《淩萊昂有罪》。此外,它還援引一位地區助理檢察官,挖掘出如下爆料:

“淩萊昂於11年前,隨一個戲班來到美國,曾在班中擔任旦角,還隸屬於一個名叫”Gee Cong
Tong”的秘密反清團體……”

這位助理檢察官接著推測,作為男扮女裝的”專家”,萊昂化妝成了女性,在團體內”革命同誌”的幫助下,逃到了華裔移民聚居的太平洋海岸或者新奧爾良。

這個所謂的”秘密反清團體”,大概是慈公堂(Chee Kung
Tong)的誤寫,是一個總部位於夏威夷的華裔男性互助組織(其實也根本不是革命黨)。不過,警方對於這個高論,倒似乎是深以為然,當晚紐約警局便向各州發出通告:

尋找淩萊昂,或偽裝成女性,密切注意華埠各個秘密聚點,天朝人(這是媒體根據古代周邊國家對中國稱謂的”直譯”,顯然,他們並不知道這個詞匯中的臣屬意味——作者注)經常在那裏窩藏女性。

所謂”窩藏女性的秘密聚點”,大約就是地下風化場所了。於是接下來的幾天裏,全美的警察,都在地毯式搜尋著淩萊昂,然而這位”革命黨女裝大佬”,依舊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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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萊昂、案發現場和埃爾西)

在此期間,警方的偵查工作,也有了一些新的進展:比如,淩萊昂的表哥、報案人梁鑫也被逮捕訊問(屍體發現那天晚上,他也神秘失蹤了,過了幾天又來警局報到);接著,警方又拘留了埃爾西的另一位情人朱家仁,朱家仁也在審問中承認,淩萊昂經常恐嚇他,甚至曾在公共場合對他大打出手,威脅他若不與埃爾西了斷關係,便會將二人”一起宰掉”。

與此同時,保羅·西格爾也發表了如下聲明:

我知道威廉·萊昂和‘旅順樓’的朱家仁,都愛上了我的女兒,並且萊昂嫉妒心極強。6月8日晚上,我家舉行了一個派對(我當時不在家),有幾個中國人在場。萊昂醉醺醺地不請自來,把埃爾西叫到一邊,警告她如果再和朱家仁有任何瓜葛,便要了兩人的性命……

當然,他還不忘再一次強調:

直到埃爾西的屍體被發現,我對自己家裏發生的事全不知情。我妻子和女兒,都是對華傳教士,我一直反對她們做這種事,我妻子對我隱瞞了所有的真相……

西格爾家的其他成員,則對此事緘默到底,一問三不知,隻有一個人例外,就是埃爾西的堂妹梅布爾·西格爾。梅布爾隻比埃爾西小一歲,埃爾西和萊昂兩人關係的許多爆料,都來自於這位十分健談、但說話漏洞百出的”褐發絕代佳人”(《紐約太陽報》)。梅布爾聲稱,她早就知道表姐和萊昂相戀,而自己也一直在警告她,要和”中國佬”保持距離:

“我和埃爾西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我從來不和中國佬約會,你們要知道,我和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過,警方在淩萊昂家中那數以百計的情書裏,也找到了梅布爾的芳名(總計5封),當然,梅布爾對此矢口否認,堅稱那些情書,都是堂姐冒用自己的名字寫的(但似乎埃爾西並沒這麽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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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西、鍾新、梅布爾和保羅·西格爾)

然而,這個疑似的三角戀,並未引起警方的重視,他們正忙著向媒體公布一個”重要的證據”,那就是埃爾西分別寫給兩個男人的最後一封情書。寫給朱家仁的短柬,看起來似乎有點倉促:

親愛的朋友,

我不希望你因為今晚威利出現而不高興。你知道我愛你,隻愛你,永遠愛你。別介意威利的事,雖然他對我來說毫無意義,但我昨晚必須見他。不是我派人找他來的。

永遠愛你的,

埃爾西

淩萊昂收到的那封信,則一如既往地山盟海誓:

我親愛的威利(威廉的昵稱——作者注):

我在媽媽不在家的時候給你寫信,她要是知道了,肯定是不會允許的!威利,不要以為,我會為任何人離你而去!我們之間的那些甜蜜時光,我會永遠銘記。告訴我,什麽時候能夠再見到你?

愛你的,

埃爾西

這兩封”最後的情書”,似乎也佐證了保羅·西格爾在聲明中提到的”派對事件”。

此外朱家仁還證實,案發那天中午,鍾新曾到”旅順樓”找他,還告訴他,萊昂願意退出他們的三角關係,永遠離開此地——隻要朱家仁,可以提供足夠的資金作路費。

身為一個精明生意人,朱家仁竟然對此信以為真,將店中所有的現款(共計260美元),全部交給了鍾新,鍾新則顯得”神色張皇”,拿了錢匆匆而去。

保羅·西格爾這時也”及時”想起,案發當天早晨,自己曾見到這位鍾新,在家門口”神色可疑地閑晃”。並進一步暗示說,是鍾新以”淩萊昂生病”為借口,將女兒誘騙到兩人的公寓。對此,鍾新堅決地予以否認,他說自己雖然偷窺了案件的全過程,還幫著萊昂搬屍+敲詐,但是和謀殺本身可絕沒有一丁點關係!

基於這些混亂的證詞,凱裏警長鄭重地宣布,他們已經找到了”符合邏輯的動機”,那就是男人永恒的妒火,並將”埃爾西·西格爾案”,正式定性為”激情犯罪”。

鍾新被警方作為”重要證人”繼續拘留,還標出10,000美元(大約相當於現價28.5萬美元——作者注)的巨額保釋金。對”富裕的、美國化”的朱家仁,他們倒是比較客氣,沒多久就將他釋放了。埃爾西的屍體,則在這期間,悄悄地埋葬於伍德勞恩公墓(Woodlawn
Cemetery)。

接下來的幾天裏,警方又試圖還原淩萊昂在案發後的一係列行動:

6月9日下午1點,他來到公寓附近一家快遞公司,將一隻旅行箱托運到西126街一家洗衣店,一個叫華美(Wah
Kee)的人簽收了”包裹”並付了賬。

午夜時分,萊昂雇傭司機馬丁·勞裏亞,將他送到這家洗衣店,又和司機一起,將旅行箱抬到車裏。接著,勞裏亞在萊昂的指示下,前往新澤西州紐瓦克的市場街,將車停在一個名叫李勝(Li
Sing)的人經營的中餐館門口。

此時已經是10日淩晨1點,萊昂請求李勝,讓他無限期地寄存這隻旅行箱,遭到嚴詞拒絕。於是,6月10日下午,另一位出租車司機詹姆斯·霍爾斯特德,又將那隻旅行箱(以及萊昂),從紐瓦克載回了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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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然的媒體與埋葬的真相

雖然這段”旅行箱驚魂記”相當精彩,公眾卻越來越不滿,因為那位”窮凶極惡的中國佬”,依舊逍遙法外。雖然警方信誓旦旦地擔保,他們已布下天羅地網,淩萊昂一定插翅難逃,媒體卻早已喪失了信心:

26日的《克林頓鏡像報》(Clinton
Mirror)就以《智勝警察》這樣的標題,提早裁定了勝負;同一天的《非裔美國人》(The Afro
American),則以《白人小姐與兩華人做愛》這樣的狗血標題奪人眼球,此外,它還不忘安撫自己那些心驚膽戰的非裔讀者:

“通常來說,中國佬從不殺害白種女人,因為他們害怕白人,隻會自相殘殺……”

也就是說,無需恐懼”中國佬”會進行跨種族(對黑人)的謀殺。可寫到此處,這位記者這才驚覺,自己大有不能自圓其說的尷尬,連忙機智地筆鋒一轉:

“警方一致認為,因為和女孩相識日久,又彼此相知甚深,淩萊昂一定,在某種程度上,將她視作了自己的本族人(所以才敢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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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華人的”黃禍漫畫”)

27日的《洛杉磯先驅報》(Los Angeles Herald),則將矛頭對準了對華傳教組織:

這個姑娘,一步步落入這個凶殘的中國人,以宗教粉飾的罪惡陷阱之中。紐約警察局正威脅要關閉唐人街所有的傳教場所,除非它們的承辦人同意,讓女性離開,隻雇傭男性傳教士……

這樣的論調絕非標新立異,在”埃爾西·西格爾案”發生的數年以前,報紙上就充斥著《女傳教士向中餐館的致命誘惑屈服》這樣的報道,許多”專家”也頻頻督促社會,應該”阻止年輕女孩試圖教化東方人,以免她們毀掉自己”。而埃爾西·西格爾一案,無疑為已然甚囂塵上的”黃禍論”,提供了最完美的證據。

接下來的幾天裏,又不斷湧現出數以百計的”目擊者”,以及各種百家爭鳴的”理論”:

有人認為,萊昂先是和埃爾西私奔去了華盛頓,然後在那裏實施了謀殺,之後又將藏屍的旅行箱帶回紐約;有人猜測,是這個為愛心碎的姑娘,在心上人的房間殉情自殺,淩萊昂害怕自己無法逃脫幹係,才決定藏屍逃亡;有人懷疑,淩萊昂其實是個人口販子,埃爾西此刻,一定正被囚禁於某個亞洲妓院,叫天天不應;到了八月間,一位”犯罪心理專家”提出,旅行箱中的女屍,隻是一個長相相似的替身,用此移花接木之計,埃爾西與萊昂逃往中國,在那裏雙飛雙宿(但是這替身從何而來,這位專家卻懶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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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時報》相關報道)

在各種”假說”論戰得不亦樂乎的同時,東西海岸的警察們,也加班加點地進行搜捕,仔細篩查每一艘離岸的客船。北美所有的主流報紙,連日登載著大幅懸賞照片,可是這位淩萊昂,還是將這出人間蒸發的大戲,完美地一演到底。

1909年9月24日,埃爾西死亡三個半月後,陪審團做出了如下裁決:

驗屍結果顯示,1909年6月9日,埃爾西·J·西格爾死於第八大道782號,死因為淩萊昂(別名威廉·萊昂)以手扼殺而造成的窒息。

因為沒有足夠的理由繼續拘留鍾新,裁決宣判後,他也被釋放出獄。

可以說,這是一個在輿論和偏見的合力之下,基於眾意做出的”正確”判決,至於其他的疑點和漏洞,警方則主動或被動地選擇了無視:

首先,作為定罪的唯一”直接證據”,鍾新的證詞其實有太多的矛盾:除了前文中提到的”門頂窗”這點外,他的證詞中聲稱,埃爾西前來,是為了”指責萊昂在昨晚派對上的行為”,這也與情書中的甜言蜜語甚不相符;另外,自稱近距離觀察過死者的鍾新,卻從未提及埃爾西頸部的繩索和項鏈——鍾新的這份證詞,更像是在警方的”點撥”之下,由部分真相、想象力與利害權衡打造的”傑作”,並不足以采信。

另外,警方先入為主,就斷定萊昂為凶手,其他可能的動機和嫌疑人,則一概沒有予以考慮:比如,埃爾西的母親安娜夫人,曾經向萊昂借過一筆不小的債務,雙方還為此發生了齟齬;朱家仁也許發覺,自己被玩弄了感情,想要殺人栽贓給情敵,他給鍾新那260美元,並非是給萊昂的跑路費,而是鍾新的封口費;”之前毫不知情”的保羅·西格爾,身上同樣疑點重重,他可能尾隨女兒到了情人住所,憤怒於她的”無恥行徑”,失手將其掐死……

西格爾一家的態度,則同樣令人疑惑:埃爾西失蹤10天,如果說因為顧慮醜聞而不願報警,這尚且有情可原,但他們既沒有私下尋找女兒,也從未向埃爾西的兩個追求者,詢問過女兒的行蹤。即使在案發之後,埃爾西的母親安娜夫人——這個最了解淩萊昂、也最有可能了解事件真相的人,一直因為”深受打擊”,拒絕接受警方詢問,出麵提供證據的,始終是那位”一無所知”的父親。諷刺的是,正是在這家人微妙的沉默裏,淩萊昂才獲得了寶貴的逃亡時間,等到警方追捕時,早就為時晚矣。

裁決結束後,”西格爾案”依然風頭不減,占據公眾視野長達整整兩年,這期間,不斷有萊昂在古巴或德州被捕的消息,到頭來都不過是假新聞。

紐約名媛裸死中餐館樓上,凶手是她的華裔情人之一?

(萊昂在德州被捕的假新聞)

當然,公眾矚目的不僅僅是懸疑本身,這起謀殺案,更令之前醞釀已久的反華情緒,達到了頂點:

埃爾西·西格爾帶給我們的警示是:無辜、賢惠的年輕白人女性麵臨著危險!各州都應通過一項法律,禁止白人女孩越過華人的界線……

正如《華盛頓時報》所倡導的那樣,不久之後,美國各州就紛紛以”保護年輕婦女”為名,掀起新一輪的種族監管。在這些反華政策的影響下,到1920年代末,在美華人的數量,減少了幾乎一半。

當然,對西格爾一家而言,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案發後第四年,保羅·西格爾死於心髒病,安娜夫人寡居了三十年,死於1944年,享年77歲。

兩人都長眠於西格爾的家族墓園,埃爾西卻沒有和他們安葬在一起,她的墓碑上沒有碑文,孤零零地立在伍德勞恩高地上,俯視著紐約的滄桑變幻,和她那消失的中國情人一起,湮沒進百年的瀟瀟風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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