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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 如果當時就去正規醫院做檢查,及時治療,可能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提起兒子小劉的眼睛,李女士心痛不已,” 他才 16
歲,這個殘疾是要影響他一輩子的。”

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午,在四川愛華學院高中一年級就讀的小劉,在學校農場鋤地時,不慎被異物傷及右眼,並最終失明。2021 年 4 月 8
日,其右眼球被摘除。

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小劉傷殘等級為七級。

李女士介紹,兒子受傷當天,校方並未第一時間將兒子送正規醫院進行醫學檢查和救治,而僅到診所購買了眼藥水。她認為,這直接導致了兒子傷情進一步惡化。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事發 9 個多月後,就賠償事宜,李女士與校方仍未達成一致。她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 54 萬餘元。7 月 9
日,成都雙流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發

校內菜園鋤地

16 歲少年右眼受傷

小劉今年 16 歲,在四川愛華學院就讀高中一年級。這是一所職業教育學校,其所在班級為 ” 高鐵班
“。家人介紹,畢業後,小劉將有機會從事高鐵服務方麵的工作。

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四川愛華學院。

不過,一次受傷讓小劉今後的工作和生活都有可能受到影響。

受傷發生在 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午。小劉介紹,當天,他和班級種植委員等同學到班級的菜園翻地。在鋤地過程中,被濺起的石子傷到了右眼。

小劉稱,一開始隻感覺痛了一下,並沒有特別不舒服的地方,也未意識到具體是什麽東西。直到當天晚飯時才明顯感到不舒服。後他將這一情況告訴了班主任老師。”(但)老師可能以為隻是打到眼皮了,就沒有太注意,隻出去買了瓶眼藥水給我滴。”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眼藥水來自學校對麵的 ” 雙流靜鑫診所 “,為一盒 ” 氧氟沙星滴眼液 “,是一款消炎滴眼液。

不過,眼藥水並沒有緩解小劉的傷情。小劉稱,滴眼藥水時,眼睛有強烈的刺痛感,且第二天起床後,反倒看不清東西了,”
一片白,很模糊。”

小劉再次將自己的症狀告訴了老師,並希望能到醫院進行檢查。之後,小劉在同學陪同下,先後去到雙流區人民醫院和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就診。經過一天檢查後,於
9 月 29 日住院治療。

病曆顯示,小劉入院時主訴:挖地時右眼被飛濺石頭彈傷後視物不見 1+
天;專科檢查情況提到:右眼結膜混合充血,角膜水腫、渾濁、鼻下方 4 點到 5 點半方向角膜可見一長約 3mm
穿通口……診斷為:右眼球內異物、右眼化膿性眼內炎、右眼角膜裂傷、右眼外傷性白內障。

▲小劉的病曆。

經過手術,醫生取出了打入眼睛的 ” 小石子 “。” 是一個芝麻大小的小碎片。” 小劉說。

傷殘

眼球萎縮遭摘除

被鑒定為七級傷殘

術後的小劉並未恢複視力。母親李女士介紹,因傷情太重,小劉手術時其實就已經沒有恢複視力的可能。”
當時他從學校出來,本來先是去了雙流一家醫院,對方說比較嚴重,才轉到華西醫院去的。”

小劉也介紹,最開始受傷時,眼睛還能看到東西,到第二天便是一片白了,第三天手術後眼前則變成了一片黑。

在醫院住院一周後,2020 年 10 月 5 日,小劉出院。突然右眼失去了視力,讓他一時難以適應。”
很不習慣,隻能用一隻眼睛,有時候過馬路,從右後方竄出車來,我都看不到。”

更為心痛的是母親李女士,她說:” 他才 16 歲,這個殘疾是要影響他一輩子的。工作生活都會不方便,外貌也會受影響。”

小劉爺爺也稱,盡管不至於完全無法工作生活,但畢竟少了一隻眼睛,今後在求職上可能會遇到很大的障礙。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小劉盡管眼內異物被取出,但眼睛功能受損已經無法挽回。由於傷情較重,手術後,小劉眼球也開始逐步萎縮。半年後,他再次住進了醫院。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的病曆顯示,2021 年 4 月 7 日,小劉入院,主訴:右眼球萎縮 6+ 月。次日,醫院對其進行了 ”
右眼球內容物剜除 + 義眼胎植入 + 結膜囊成型 + 瞼裂縫合術 ” 治療。小劉右眼球被完全摘除。5 天後,小劉出院。

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小劉的病曆。

2021 年 4 月 30 日,李女士帶著兒子小劉前往四川鼎誠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傷殘鑒定。

2021 年 5 月 21
日,該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鑒定意見:根據被鑒定人小劉損傷當時的傷情,結合損傷的後果和結局,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準,小劉傷殘等級為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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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

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小劉被鑒定為傷殘七級。

質疑

未及時送正規醫院延誤救治

家屬起訴校方 索賠 54 萬

今年 5 月底的一天,紅星新聞記者見到了小劉。他告訴記者他仍正常到學校上課,學校老師與母親正在就受傷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現在已經這樣了,我還是要繼續好好上學,以後能找到好工作才行。”

這天,小劉帶著鴨舌帽,帽沿蓋住了額頭,右眼隻留下一道縫,不時有白色液體滲出。

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小劉右眼球被摘除。

一旁的爺爺介紹,已經給他定了義眼,” 應該很快可以安進去,到時候麵容就要好看一些,但這個義眼每隔幾年就需要進行更換。”

” 受傷的時候他是可以看見東西的。如果當時立馬就去醫院檢查,把裏麵的東西取出來,可能就不會有好大問題。” 爺爺介紹。

李女士也表示,如果校方在第一時間就帶兒子到正規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及時取出異物,也就不至於發展到後來的嚴重地步。

李女士介紹,在兒子受傷後,班主任老師僅在手術的時候轉來 4000
元治療費。在兒子前往醫院檢查時,也隻派了一個同學陪同,她認為校方是存在不當責任的。不過,事發過去多月,她與校方之間仍未就相關責任及賠償事宜達成一致。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接到了李女士的求助。郭剛表示,小劉是在校內參加鋤地受傷,而校方並未盡到安全教育、管理職責,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在小劉受傷之後,校方也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了不良後果的加重,致使小劉右眼球被摘除並構成七級傷殘,這已侵犯了小劉的健康權、身體權,負有相應的賠償責任。

今年 5 月 24 日,李女士為兒子提起訴訟,將四川愛華學院告上法庭,提出了 54 萬餘元的各項賠償費用。

16 歲少年學校農場鋤地,眼球受傷摘除致七級傷殘

▲小劉母親李女士起訴校方。

校方

對事發感到遺憾惋惜

稱可保險理賠 同時免除學費

紅星新聞記者曾於今年 5 月 31
日前往位於成都市雙流區九源路的四川愛華學院,見到了小劉的班主任李老師。李老師向記者確認,小劉確在學校內受傷,學校正在與小劉家長進行協商溝通。

對於小劉受傷,李老師表示,”
作為班主任,我個人也(對此)感到很遺憾、惋惜。他現在還在我班上,我們也在對他做進一步的關心、關懷,學校領導也在關心他。”
其同時表示,學校在非常積極地與家長進行溝通。而對於小劉如何受傷,是否存在就醫不及時等問題,李老師表示不便回答。

一位學校領導則向紅星新聞記者稱,小劉挖地是其個人行為,老師並不知情,且事發後學校也並沒有任何拖延,而是盡量快地讓小劉接受了治療。

該校領導表示,學校設置有一個校園農場,每個班級都有一塊自己的菜地。事發前小劉患了感冒,班主任老師曾囑咐小劉不要參加任何活動,也不要去菜地。但在上體育課的時候,小劉和負責菜地的同學自己跑到菜地,事發後也沒有立刻告知班主任,而是晚飯時才向班主任表示眼睛不舒服。

” 當時班主任立馬就帶他去了社區醫院檢查。但社區醫院可能設備原因沒有查出啥問題,就開了一瓶眼藥水。”
該校領導表示,此後,班主任在晚上查寢時又幾次詢問小劉是否有問題,小劉都表示沒有。” 結果第二天就說看東西模糊了。”
因為班主任老師要開會,才讓同學帶著小劉去檢查。

對於此次意外,該校領導稱,學校購買有意外傷害險和校方責任險,可以為小劉理賠,同時校方也同情小劉,決定免除他的學費,但家長的賠償要求有些過分,”
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隨便說一個數字我們就要賠。”

李女士則表示,前期在跟校方溝通時,學校的確提出可免除兒子在學校就讀期間的學費,同時畢業後優先安排就業。”
但保險當時說賠下來隻有幾萬元。這麽大的傷害,我肯定沒法接受。”

庭審

班主任講述事發經過

稱後悔沒及時帶去大醫院

7 月 9 日,成都雙流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紅星新聞記者現場旁聽了庭審。

在質證過程中,小劉班主任李老師以被告證人身份出庭作證,並對小劉受傷和就醫過程進行了說明。

李老師稱,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午,共安排有 3
節課,依次分別為文化課、軍體課、體育課。在第一節文化課結束時,他曾讓班級負責農場菜地的種植委員將一棵橘子樹苗拿到菜地。此後,自己處理完手中事宜後,對樹苗進行了栽種。

” 他(小劉)9 月 25、26 日感冒發過高燒,我特意交待他不要去。”
李老師說,但當自己去栽種樹苗時,小劉還是和幾個同學在現場,不過他並沒提起眼睛不舒服和受傷。

李老師稱,事發後才想到小劉等人可能在其去之前就翻了地,” 但我當時確實不知道。”

李老師說,當天下午課程結束,大概 5 點的時候,小劉在 QQ 上向自己請假,說 ” 眼睛不舒服,紅了 “,”
我就說我在學校後門等他,然後帶他去了社區診所。但醫生看了一下沒有發現問題,之後買了一瓶眼藥水。”

李老師稱,當晚 9 時許,查寢時,自己又詢問了小劉的狀況。小劉回答 ” 還是不舒服,像有飛蛾進去了一樣 “。”
我就說如果晚上還不舒服,就及時發消息打電話給我。但他晚上睡著了,第二天就說眼睛有點痛,模糊了。”

” 當時他眼睛就基本上隻能看到兩個指頭了。” 李老師說,因要開會,他便打了一輛車,拿了 300
元錢,讓一名同學陪著小劉去了雙流區第一人民醫院檢查。後醫生建議轉院到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接著自己便又安排了一個教官也往華西醫院趕去,同時陸續轉去了
2000 元檢查費。當天下午,小劉家長也趕到了醫院。

李老師說,9 月 30 日的時候,接到了小劉 ” 看不見 ” 的結果,到醫院看望時向小劉母親轉了 4000 元治療費。

” 作為老師我也後悔。回過頭來看,確實應該帶他去大醫院,但真沒想到會這麽嚴重,為了方便去了社區診所。” 李老師說。

校方代理人則表示,被告並未安排小劉參加勞動,校方也對學生在校的學習勞動進行了安全教育。發現小劉受傷後,及時送醫、墊資,其後果係自身病情關係,與校方無關。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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