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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耍賴”受害人:她主動賠500 判決書生效後頭一次

“昨天我接到了唐山豐潤區法院執行部門的電話,說黃淑芬給執行局轉賬了500元錢,這是我印象中2017年8月判決生效以來,她首次主動履行賠償的義務。”13日上午,曾引發社會熱議的“教科書式耍賴”事件當事人趙勇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因為按照規定需要到法院才能領取這筆錢,而他目前不在唐山,“500元可能還不足以彌補我往返唐山的路費,我跟法院說這筆錢先放在法院那裏,等以後金額積累多一些我再一起取回來。”

據本報此前報道,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民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曆經數次手術後成為植物人。2017年6月8日,唐山法院判決黃淑芬需賠償趙勇父親85萬餘元,限判決生效後10日內給付。據趙勇描述,車禍發生後2年多,黃淑芬家先後購置了新車等,但始終拒絕賠償趙勇一家。距離事發773天、法院判決下達4個多月後,趙勇將數段黃淑芬“教科書式耍賴”的音頻及視頻公布到網絡上,引發熱議。

2017年,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稱凍結了黃淑芬的傭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並對黃淑芬拘留15日。2018年6月27日,黃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趙勇表示,2017年法院判決判決黃淑芬賠償85萬餘元前後,黃淑芬先後有多次給趙家補償,“事發之後,黃淑芬曾在法官和交警的協調下,墊付過2萬元錢,後來我因為家裏狀況不好,去找黃淑芬的家人,求他們多給一些,就又墊付了6000元給醫院。”

趙勇稱,此後,黃淑芬和家人先後在處理肇事車保全和黃淑芬被拘留後拿出了數萬元賠償。“從2018年到2019年初,經過1、2年的時間,法院執行局斷斷續續從黃淑芬的一些賬戶、理財產品等中執行出了約10萬元錢,在我看來,這些行為都不算黃淑芬主動履行賠償責任。”

“所以,昨天我得知黃淑芬轉賬了500元,覺得是判決書生效以來破天荒頭一次,她主動將錢交給執行局。”趙勇表示,近兩年來,黃淑芬從未和他聯係過,更沒有向他道過歉。

趙勇表示,因為按照規定需要到法院才能領取這筆錢,而他目前不在唐山,“500元可能還不足以彌補我往返唐山的路費,我跟法院說這筆錢先放在法院那裏,等以後金額積累多一些我再一起取回來。”

趙勇稱,目前黃淑芬尚有超過74萬元賠償未履行。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多次就此事撥打黃淑芬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教科書式耍賴”受害人:她主動賠500 判決書生效後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