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委書記應勇。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習近平去年對湖北和武漢“戒嚴令”為何沒有發出?》,在介紹應勇的近三十的職業警察履曆內容裏說過一句,在自己的簡曆中聲稱是“大學學曆,法學碩士”的應勇,事實上沒有經曆過哪怕半天的正規大學校園生活。
維基百科介紹應勇生平的第一段,是這樣描述的:1957年11月,出生於浙江省仙居縣,並在台州生活。1976年12月,參加工作,任黃岩縣澄江工商行政管理所辦事員;因家境原因,放棄參加1977年的高考,並於該年4月任澄江派出所辦事員、副所長……。
按照維基百科的索引,如上說法是源自2017年1月22日的一篇內地報道文章《那些非同凡響的日子–上海市長應勇在老家台州的履職印記》。此文出籠的前兩天,應勇剛剛由上海市常務副市長榮升上海市長。
筆者據此,在一家名為“上海企業名錄“的網站上查到了對這篇報道的原標題全文轉載。文章中介紹,應勇的老家在仙居縣,但在台州出生、上學、長大,所以是一名土生土長的台州人。他的仕途也在台州起步。1976年12月,應勇參加工作。他本有機會參加1977年高考,但因家裏窮,沒去參加,在老家區公所當了一名辦事員,次年成了當地派出所的一名警察。之後15年間,他從普通民警、副所長、所長,到台州地區行署公安處副處長、處長。到1992年8月調任紹興,他已升至台州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行署公安處處長,年齡還不滿35周歲。
文章中誇讚說:從台州到紹興、到省城、再到上海任職,應勇從一名普通民警做起,做到了中國最大市的市長,其經曆可謂一個標準的勵誌故事。
應勇出生於1957年。眾所周知,當年鄧小平和胡耀邦等人主持了對“文革”倒行逆施的全麵“撥亂反正”
之後,整個中國大陸的中小學學製又恢複成小學六年,初中和高中六年。所以,如果七歲開始讀小學的話,19歲應該是高中應屆畢業生的年齡。
該報道中所謂因為“家境原因” 而放棄參加1977年的高考,但筆者聽過的故事則是,他當年因為父親病退,所以得到一個“頂替”
的名額,被直接“招幹”。
需要解釋的是,當年的中國大陸,有招兵、招生、和招工的說法。按照當時的“國家政策”,大學和大專畢業都會自動進入“國家幹部編製”。而所謂“招幹”,就是直接從城鎮和農村青年裏招收“國家幹部”。當然,這個“招幹”的數額極其難得。
客觀地講,即使你應勇當年沒有參加1977年的高考,即使不是因為舍不得放棄正好有一個頂替病退父親的“招幹”名額,而是因為貧窮之類的“家境原因”,也隻能說明如果當年沒有“家境原因”的話,你可能會參加高考。即使參加了,也還有一個考得上考不是的問題。不明白這個當年剛剛當上上海市長的應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為什麽特別要說明這件事情?
先要說明一句,筆者本專欄的上篇文章被轉載後,有一網友更正筆者關於應勇“事實上沒有經曆過哪怕半天的正規大學的校園生活”這句描述,說是按照簡曆中的具體內容分析,他應該是在擔任浙江省台州地區行署公安處副處長、黨組副書記之後,升任該機構正職之前,有兩年時間的脫產學習取得了“大專”學曆,即簡曆中所說的“1984.09—1986.07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修科學習”。
筆者據此詢問過身邊一位出自政法大學的朋友,此公自己認為無論是政法大學還是中國人民大學,都是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才有什麽“幹部專修科”
之類的設置,學員全都是所謂的“調幹生” 。1977年恢複高考之後的政法大學,應該沒有兩年製的專科設置,除非是所謂的“成人教育”
。不過,即使是所謂“成人教育”,確實也有“脫產”和“不脫產”
的區別。如果當時的應勇選擇的是“脫產”學習兩年,那他應該是有過兩年的校園生活。
據此,筆者又特別關注了一下應勇的官宣簡曆中的學曆部分,又發現他日後的繼續在職學習過程中,居然是先取得了(在職)碩士學曆,而後又取得了(在職)本科學曆
。

湖北省委書記應勇。(Public Domain)
簡曆中的這一段內容是:1995.05—1999.04,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其間:1995.12—1997.06,杭州大學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1997.04—1998.12,參加浙江省高等教育法律專業本科自學考試);……(1997.09—2000.07,浙江大學行政管理學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從浙江到上海之後,上海複旦大學立刻給應勇發了兼職教授聘書。複旦大學法學院官網對這位當時已經具有上海市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身份的“兼職教授”的學曆介紹是:“在職大學學曆,浙江大學行政管理學專業法學碩士學位”。
本來是因為對應勇的求學經曆感覺好奇,才特別上網搜索到了《那些非同凡響的日子–上海市長應勇在老家台州的履職印記》一文。讀罷之後才知道,卻原來這個應勇當年之所以能夠在浙江省和上海市的政法係統不斷獲得重用,還真是和他可以用“非凡”
二字形容的警察生涯有關。任中共台州地委政法委書記兼行署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期間,“親臨一線處置大規模械鬥”是令他在整個浙江,甚至全國警察係統內都有了一定名氣的“首功”。
1990年2月中旬,台州曾發生一起震動全國的大事:天台蒼山宗族糾紛械鬥事件。此事曾引起當時的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該事件涉及2個區、8個鄉、43個村,由水壩、修路等矛盾引發,共5000餘人參加。械鬥雙方動用了火槍、土炮、炸藥包、手雷及鐵棒、木棍進行打、砸、搶、燒、殺,在國道線上非法設卡,攔截敲砸過往車輛……。
誰都知道,在中共政權“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之下,雖然一定規模的“群體事件”也還是時有發生。但是,暴亂雙方居然使用槍炮甚至炸藥、手雷進行“武裝鬥爭”的惡性事件,真的是少之又少。而當時的應勇正是“臨危不懼”,彈壓這一事件的“一線指揮官”
。
應勇當年在浙江台州指揮處置的第二件轟動全國的要案,就是1989年下半年開始的台州外煙走私案。1989至1991年,台州地區的所有沿海縣市都發生了規模、價值越來越大的走私活動。有些地方,甚至全村大多數人都參與了走私販私活動,每天的外煙走私量有4000多箱。而當時的台州市公安處長應勇指揮最大的兩次“集中打擊走私團夥的”
行動,每次都達到了一次動用八百名警員的規模。從此,“台州的應勇” 在浙江省整個公安係統名聲大噪,為進入省公安廳打下了基礎。
在擔任省公安廳負責人期間,應勇又指揮剿滅了當時也在全國造成轟動的“浙江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直接把該團夥的首惡,當年居然當上了中共湖北省宜都市政協副主席的張畏送上了刑場,並把一大批張畏依仗的當地官員和警察都送進了監獄。
這個發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黑幫案的涉案資金,居然高達5.03億元。這在當時真的是一個嚇死人的天文數字了。因為該案被砍頭或下獄的184名涉案人員中,地方市和市
以下黨政機關幹部42人,公安幹警15人,國家金融機構幹部10人。其中包括了市長和市公安局長,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兼“打私辦”負責人,市財政局長等地方高官,最高刑期達26年。
另外 ,由應勇親自指揮跨省抓獲的“張畏黑幫巨案”的二號人物王秀方以及第三把手郭海 華也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浙江溫嶺“黑老大”張畏。(Public Domain)
當時,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全國各大媒體都詳細報道了這一“浙江省特大黑幫案”的偵破經過,甚至詳細到了張畏在公判大會現場是如何“看著眾多鏡頭麵對他時,不顧押他的武警幾次警告,故意挺胸強笑,似乎要展示他最後的威風
……”。
這個張畏被執行槍決的次年,習近平被從福建調赴浙江,據說在第一次聽取省政法委關於查處走私的情況匯報時,即已經能把應勇的“累累戰功”曆數出來,從此把應勇籠絡到了自己門下……。
不久前筆者在本專欄撰有《十堰大爆炸案的真實死亡人數與應勇的副國級晉升前景》一文,分析了習近平建黨百年大慶的“良好氛圍”,已經被這場慘烈發生於湖北境內市區中心的大爆炸給破壞了。這就是為什麽,遠在北京中南海的習近平也被“半夜驚醒”,當即指示要把爆炸案提升到“增強政治敏銳性”的高度,認識其嚴重性。
文中引述總部在北京的的多維評論文章說:是次事件的發生不僅令湖北省高層緊張,甚至也可見當下正在籌備中共百年黨慶的中南海高層極為震怒。事實上,湖北十堰燃氣爆炸並非近期中國僅有的一次安全事故。事發後,北京調查認定是這是一次安全責任事故。而這也促使人們反思,當下中國何以一而再、再而三遭遇類似事故突襲。
多維的評論文章認為,“事件令剛剛從新冠疫情中逐漸恢複常態的湖北政壇倍感壓力,尤其是在中共百年黨慶前夕,如此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令當地措手不及。尤其是應勇,因為在新冠疫情中臨危受命主政湖北立功,政治聲望日隆,甚至被外界認為有在中共二十大有‘入京’的潛質。孰料突遭如此重大考驗,平添不少仕途陰影,故應勇在此背景下唯有努力表現挽救形象……。
但事後看來,應勇“擺脫危機”的速度比外界想象的要快得多。中共“七一黨慶”前夜,十堰爆炸案就再無任何媒體敢於繼續追蹤報道。上月底,美國佛羅裏達州邁阿密發生的公寓樓坍塌事件,被中共官方媒體在黃金時間突出報道,央視等都反複播放救援人員在廢墟中搜查的畫麵,各地方,包括湖北省的電視和網媒也都紛紛跟進。有外媒體認為,其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轉移視線,令國內百姓立刻忘卻此前剛剛發生的造成18名學生死亡的河南武術學校大火,和在此之前發生的湖北大爆炸。
本專欄的下篇文章則將重點介紹和分析,應勇在明年二十召開前與其他幾位被外界評論人看好的“競爭對手”相比,誰更有可能被習近平委任為下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央政法委書記要職。
(文章隻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湖北書記應勇 “放棄高考”的他如何成為複旦兼職教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