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貴州國台酒業銷售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關注到媒體報道“貴州一酒企前女員工自曝酒後遭同事性侵:嫌疑人從酒店前台拿卡進房,已被逮捕”一事,但公司未接到任何執法機關的相關信息。國台酒業銷售公司表示,對此事件高度重視,將隨時依法積極配合調查工作。
13日晚間,封麵新聞聯係上當事人莫女士(化名),她表示,自己的身心已經受到極大傷害,而事情發生後,國台酒業的做法讓自己更寒心,於是決定向遵義市婦聯請求幫助,同時也將就自己被公司解聘一事提起勞動仲裁。
懷疑被同事“下藥”侵害 作案時“膽大包天”
據莫女士介紹,7月9日至11日,她和國台酒業銷售公司的同事龍某等人前往重慶參加公司半年會,而11日晚的聚餐卻給她留下了終生的陰影。
“那天晚上我其實也沒喝多少,最多也就二兩白酒,按我平時的酒量,喝下來是絕對沒問題的。”莫女士回憶,11日晚上8點左右,他們一行人培訓結束後,公司的領導、同事共七、八十人一同聚餐。在喝酒的過程中,為了照顧莫女士,有兩位男同事還幫她喝了一些酒。
“當我酒杯中的酒喝完後,龍某就先後三次向我酒杯中倒水,讓我充當酒和別人喝。”莫女士表示,自己當時以為龍某是出於善意,還挺感謝他,但喝下龍某倒的第一杯水後,就開始感覺到了“醉意”,整個人都暈乎乎的。等三杯水全部喝完後,更是醉得不省人事,最後被三名同事攙扶著回到酒店房間。
“後來回想起來覺得非常不對勁,我懷疑是龍某給我水裏‘下藥’了。”莫女士坦言,由於自己隻是猜測,沒有證據直接證明龍某的行為,她隻有把這樣的懷疑告訴警方,希望警方收集證據來核實。
令莫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11日晚10點多,當她酒醒後,發現龍某居然全身赤裸地趴在自己身上。
“我當時特別懵,我本來是和一個女生住的,睜開眼睛竟然看到龍某在我麵前。”莫女士稱,當時,她立即質問龍某,為什麽會在這裏,龍某卻說,是莫女士給他開的門。
即便發現莫女士已經醒來,龍某的“猥褻”行為並沒有停止。兩人開始爭執、推搡,氣急之下莫女士狠狠地打了龍某一巴掌,但龍某依然不為所動,沒有離開。“我覺得他的行為非常惡心,我無法想象在我不清醒的一個多小時裏,他都對我做了些什麽。”莫女士氣憤地說。
“我實在沒辦法了就告訴他,再這樣的話結果隻有兩個,要麽到時候我報警,要麽我現在就從窗戶跳下去。”直到莫女士放出這樣的“狠話”,龍某才停止了自己的“猥褻”行為,但依然沒有要離開房間的意思,最後被逼無奈,莫女士隻能自己跑出房間。
為了弄清楚龍某是如何進入房間的,莫女士找到酒店工作人員調取了監控。據監控錄像顯示,11日晚9點05分,龍某來到酒店前台,不知道為什麽就拿到了莫女士的房卡,然後用房卡刷開房門進入房間,並侵犯了莫女士。
莫女士坦言,其實自己很在意這份工作,所以當時本想隱瞞下來,不讓其他任何人知道。“可能他也看出來了我平時在工作中表現得非常積極,這份工作對我來說很重要,覺得我不敢把事情聲張出去,所以膽子才這麽大。”
涉事同事毫無悔過之意 公司領導也言語威脅
遭龍某侵犯後,莫女士的心理受到了極大打擊,但龍某好像沒事人一樣,絲毫沒有愧疚悔過之意,“12日回到貴陽後,我的情緒一直起伏不定,心情也特別不好,但是不管是在微信上還是電話裏,龍某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一句道歉的話。”莫女士說。
7月13日下午,忍無可忍的莫女士主動給龍某發信息,向龍某表示,這件事給她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並希望龍某能夠主動辭職。然而,龍某卻以“怕影響聲譽”為由拒絕了莫女士的請求。
7月16日,經過反複的心理掙紮,莫女士最終還是選擇了向貴陽警方報警。下午3點多,莫女士來到當地市西路派出所做筆錄,上交酒店監控、事發時穿的衣物、聊天記錄等一係列物證……所有流程走完後,已經是第二天淩晨4點。
莫女士向封麵新聞透露,由於事發地是在重慶市渝北區,按照管轄要求,7月20日,重慶警方和貴陽警方進行了案件交接;7月27日,龍某被重慶警方帶走調查。目前,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以涉嫌強奸罪對批捕了龍某。
莫女士表示,在警方介入處理後,公司領導和一些同事均勸她網開一麵,“公司不停地給我施壓,讓我撤案,我表示拒絕後,公司領導就對我說了很多威脅的言語,而且還在沒有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把我的手機號碼給了龍某的家屬。”
得知龍某被警方帶走後,龍某的家人才知道他犯了“大事”,於是就給莫女士打過無數通電話,希望莫女士能夠放過龍某,“他是有家室的人,妻子現在還懷有身孕,最大的小孩也才三歲,真不明白他怎麽會對我這種事情。”
據莫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公司領導承認私自將電話號碼給了龍某家屬,並表示公司的態度是“穩定壓倒一切”,如莫女士堅持,多名領導將被處罰。
同時,聊天記錄顯示,多名同事也勸導莫女士要“心中有佛”“得饒人處且饒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要有善心、善意”。
“公司的做法讓我受到了很嚴重的傷害,從龍某被抓,我的手機就沒停過,各種勸說、流言蜚語、髒水全部過來了,就像我不是受害者,反而是加害者。”莫女士氣憤地說。
拒絕和解後被解雇 將對公司提起勞動訴訟
更令莫女士無法接受的是,她原本該於7月30日結束試用期,就在當天,她被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
“我的轉正審批已經由四個領導批過了,他們所有的評語都是同意轉正。而現在不給我轉正的理由,是我沒有達到考核業績。”莫女士進一步解釋,公司的說辭是,她在實習期的銷售任務為458萬元,實際完成269萬元,達成率未達到公司考核要求。
莫女士表示,在3月至5月,她已經完成公司要求的回款任務,隻是在6月、7月因為公司政策調整,才導致回款較差,當時多名領導均表示其“同意轉正”。
莫女士認為,公司辭退她的真實原因是想把龍某侵犯自己的事情撇幹淨,把負麵影響降到最低。“在這件事情上,公司從來沒有一個人為我考慮,他們就隻擔心自己的職位、利益被影響,也怕給公司造成影響,所以就想一味地把事情壓下去。”莫女士無奈地說。
由於不想讓家人擔心,莫女士從頭到尾都沒有將這件事情告訴家人。“公司解聘我後,竟然把解聘合同寄了一份到我的戶口所在地,也就是我父母那裏,這是我職業生涯從來沒遇見過的事情。當天晚上,我父母就打電話來問我為什麽會被辭退,我到現在也沒敢告訴他們被辭退的真實原因。”
8月13日上午,國台酒業銷售公司針對已經發酵的事件做出聲明。莫女士認為,公司的聲明明顯是避重就輕,“我在工作期間遭遇到這樣的事情,公司的態度是怎樣的,如何去處理,我覺得這才是重點。然而現在發表的聲明在我看來是毫無意義的,這是在撇清關係。”
8月13日下午,莫女士找到遵義市婦聯尋求幫助,“我就想知道公司在知道這個事情後,不但沒有出麵解決,反而把我解聘了,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我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莫女士表示,同時,她將就自己被解聘一事提起勞動仲裁。
8月14日上午,莫女士向封麵新聞記者提供了一段前公司內部的群公告截屏圖,截屏圖顯示,13日晚,公司某領導曾在群裏發公告稱:“各位領導同事,近日有經銷商、媒體、朋友,跟大家微信或電話聊天打聽公司女員工聚會酒醉的事情,熟識的就回複‘不清楚此事’,不熟識的一律不準回複!”
隨後,封麵新聞記者致電莫女士前公司——貴州國台酒業銷售有限公司,電話卻處於無法接通狀態。
記者再來到事發時莫女士入住的酒店——重慶逸安酒店。該酒店一位工作人員以“具體情況不清楚”為由婉拒了采訪。緊接著,記者聯係轄區警方——大竹林派出所,一位民警以“不方便接受采訪”為由掛斷了電話。
假如龍某性侵屬實,涉事酒店以及莫女士前公司該承擔哪些責任?重慶雷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劉小燦表示,酒店對入住客人有保護義務,沒有經過客人授權,不能把鑰匙給其他人。“在本案中,當晚,龍某前台向工作人員告知了莫女士的姓名和房號等信息後,前台就將房卡給了龍某,並未核實龍某的身份證信息以及與入住人關係。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並且這個過錯在事故中影響很大,所以在民事上具有一定的責任。”
關於莫女士前公司,劉小燦律師認為,在該案件中,工作接待與性侵結果之間沒有完全的因果關係,從法律上講,很難把公司直接拉到侵權責任主體上去。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貴州國台酒業員工自曝先被同事性侵後遭公司解雇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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