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傅政華曾經深度參與中國政治變革與社會治理,他在在2021年10月2日被官宣落馬所引起的輿論風波料將不會在短時間裏平息下去。
當天中國“異見人士”高瑜發表推特稱,“十一前有司上門:‘你發孟晚舟限電限產幹嘛,又不礙你自個兒的事?’‘你最近別發推特了。’”
高瑜所說的“有司”,未知是何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她所描述的“有司”的說法,似乎是對高瑜在中國國慶節發聲的不滿。盡管“有司”向其提出了“最近別發推特了”的要求,但是顯然沒有強製執行,畢竟她在最近仍然發表了幾條推特。

這可能也展現了中國有關部門與“異見人士”群體的互動方式。當然對於不同“異見人士”的具體形式可能還會有所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高瑜本條推特還提及了傅政華。她在推特裏稱,“請問,傅振華(或為筆誤,應為傅政華)落馬,我是不是該談一談我自個兒的事了?7年了,好歹比抗戰少一年。”
這條推特下附帶了一張傅政華的照片和一張有關傅落馬的新聞報道截圖。
高瑜此語似乎暗示7年前她與傅政華有過某種交涉,並且有意圖將往事曝光。不知她在發出這一暗示之後,“有司”會否再次找上門去,要求她“別發推特了”。
至於她與傅政華之間的交涉會否為外界所知,有待繼續觀察。
7年前的2014年,傅政華已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之職。當年4月24日,高瑜因“泄露”2013年4月中辦印發的一份旨在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文件即“9號文件”,被北京警方逮捕。
2015年4月17日,
據北京三中院官方微博稱,高瑜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高瑜上訴後,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將一審判決的7年刑期改為5年,剝奪政治權利的年限仍是一年。
後經高瑜本人申請,根據醫院證明文件,因高瑜患有嚴重疾病,法院決定對高瑜準予監外執行。2019年4月23日,高瑜正式刑滿釋放。這是高瑜第三次被判服刑,不過此次並未入獄。
作為“異見人士”的高瑜,一直受到中國有關部門的關注。每年敏感時間節點,都會受到特殊對待。例如2016年兩會期間,高瑜被當局帶離北京,前往雲南省旅遊。
另外,高瑜瀏覽中國境外互聯網並在推特發文的權利沒有受到限製。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被官員上門警告,高瑜暗示將曝光與傅政華交涉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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