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在10月1日發布消息稱,任何在美國境內的稅法定義居民和法人實體,需要在10月15日之前提交《國外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FBAR)。
也就是說,隻要是美國的納稅人,不管是美國公民還是綠卡、亦或工作簽證,包括有報稅的留學生在內,按規定都需要向美國稅務局報告其海外賬戶的存款。報告存款不會被征稅,但如果隱瞞不報,將來被查實的話可能麵臨巨額罰款。
《國外銀行和金融帳戶報告》,英文全稱是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英文縮寫FBAR,華人將它“親切”地譯為“肥爸條款”,它是專門審查美國納稅人的海外收入情況,與稅表不同,它需要單獨申報。它的觸發門檻隻有1萬美元,隻要海外存款超過1萬美元,都需要申報。
問題一什麽人需要申報?
隻要是美國的納稅人或者納稅實體,海外存款額
超過1萬美元,都需要申報,它包括——納稅人:美國公民美國綠卡持有者美國工作簽證持有者(有工卡、已報稅即算)部分留學簽證(CPT,有工卡,可在校內打工,並報稅)非法移民(沒有SSN,使用ITIN號報稅)納稅實體:跨國企業
問題二什麽算是海外賬戶?
“海外賬戶”包括廣泛意義上的金融賬戶,包括銀行賬戶,股票賬戶,在電子銀行發達的今天,也包括加密賬戶,支付寶和微信賬戶等。
問題三如何申報?
符合資格的報稅人,可以選擇到給自己每年報稅的會計師事務所直接申報,也可以自行去國稅局官網同時填寫“fincen form
114”以及“8938表”。

問題四為什麽deadline是10月15日?
事實上,申報海外賬戶的截止日期和報稅一樣,都是4月15日,但今年由於疫情原因,自動推遲6個月,所以截止日期順延到10月15日。
問題五為什麽今年特別“風聲鶴唳”?
聯邦政府每年都資不抵債是眾所周知的,如今欠下的債務已經超過28萬億美元,拜登上台之前打著的旗幟是“加稅、加稅、再加稅”!
這種加稅不隻是針對企業進行加稅,就連普通納稅人也不放過。為了監控個人財務,拜登政府甚至提出交易額超過600美元,就要向國稅局匯報的荒唐提案,雖然目前遭到一大堆眾議員抵製,但抵製的隻是交易額度太低,目前傳出的修改方案是將交易額提高到“1萬美元”,也就是說,居民購買汽車等大宗商品,就要向國稅局報告:你這錢哪裏來的?如果是領低保的人,哪裏來的錢買寶馬?因此,今年國稅局一“提醒”,社會輿論開始關注,也就讓人有種“風聲鶴唳”的感覺。
問題六不申報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
如果不申報海外資產,會麵臨巨額的罰款,在法律上沒有“忘記”一說,就算是“忘記”申報了,處罰金額“起步價”就是1萬美元,嚴重者還可判處10年一下刑期。若故意不提交申報的納稅人,處罰10萬美元或者賬戶金額的50%(二者選擇較高的值)如果故意不提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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