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羅廣彥
編輯 | 黃月
“她剛被強奸了。她從沒想過她用得到這個詞,從沒想過這適用於她身上一輩子。”
在《生命暗章》一書中,這是湧入女主人公薇安腦海的一個最強烈的念頭,那時她已離開犯罪現場並報了警。
2008年,美籍華裔作家李懷瑜受邀前往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參加北愛爾蘭和平裏程碑《貝爾法斯特協議》簽訂十周年的紀念活動。在活動結束後,李懷瑜獨自前往城市西邊的科林幽穀森林公園(Colin
Glen Forest
Park)遠足,途中被一位15歲少年毆打並強奸。在遭遇暴行之後,她發現自己不僅要忍受強奸在她的身體與精神上留下的累累傷痕,還必須被醫療體係、警察部門與司法係統反複審視、檢查與詢問,被旁人的目光與竊竊私語所包圍與困擾——這一切帶來的傷害,並不比施暴者帶給受害者的少。
作為一個寫作者,也為了讓所有人看到社會對待強奸受害者的漠然與有害態度,李懷瑜重新翻開她生命中最黑暗的章節,完成了這部《生命暗章》。盡管是以自己的真實經曆為基礎,她還是拉開了冷靜的敘述距離,以虛構的方式展示了受害者的痛苦經曆與創傷。

《生命暗章》當然不僅僅是一部對性侵受害者經曆的窺私之作,李懷瑜並不想隻是敘述她自己的故事,她想講的是所有受害者的故事:在她的眼中,作為施暴者的錢寧同樣是受害者。這本書用不斷交錯對比的視角,展示了加害者與受害者雙方各自迥然不同的生命曆程,並在此過程中向讀者一次又一次地尖銳發問:誰該為此負責?
受害者的視角:性侵發生後,傷害仍在繼續
與近年其他討論性侵的作品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暗箱》相比,《生命暗章》中受害者的故事無疑是最“普通”,同時也是最反常的。其普通之處在於它完美符合了人們對於強奸案的刻板印象:劣跡累累的青年遊民錢寧用暴力毆打的手段,在偏僻的森林公園中強奸了瘦弱的年輕女子薇安,事後薇安迅速報警,警方很快抓獲施暴者,法院也成功將其送入監獄——典型的街頭犯罪,典型的法製節目結局。
受害者薇安也與完美受害者的形象高度契合:她在一個偏僻但也是熱門散步地點的森林公園中遠足,這樣的活動正當且完全不應該危險;她瘦弱並且受到暴力毆打;兩人素不相識;薇安有著良好的教育背景與社會地位,能夠清晰敘述自己的受害經曆並且贏得他人的同情。這些要素符合大眾心目中“正常”的強奸案與受害者的特征,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薇安的遭遇再“普通”不過了。
但從現實角度來看,薇安的故事實際並非常態。首先,錢寧與她素不相識,而國際上多項研究統計數據表明,絕大部分性侵案都是熟人作案。美國司法部在2013年發布的《性暴力中的女性受害者:1996-2010》報告中就曾指出,隻有22%的強奸或性侵案是由陌生人犯下的。中國目前並沒有全國範圍內的數據統計,但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曾在2015年發布《順德區性犯罪調研報告》,報告指出該地區84%的強奸案由熟人犯下。
其次,遭到性侵後的薇安迅速報警,並最終成功通過法律途徑製裁了錢寧,這也與大部分強奸案受害者的遭遇大相徑庭。由於社會對受害者存在審查,加之性侵案難以取證,受害人往往不會報警。有數據顯示,性侵案件的報案率在暴力犯罪中是最低的,報警後也很難完成定罪。美國“全國性侵熱線”(National
Sex Assault
Hotline)通過梳理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調查局公開發布的數據發現,在美國,每1000起性侵中隻有230起的受害者報警,其中大多數案件警察甚至認為沒有逮捕的需要,所以隻有46起案件的嫌疑人會被逮捕,其後還有漫長複雜的司法流程等待著雙方,而到最後受害者能夠說服陪審團與法官、將性侵者送進監獄的,還不到5起。
盡管薇安的遭遇如此“模範”且廣受同情,但並不意味著她受到了警察部門、司法係統、醫療係統與媒體的全方位關懷與幫助,恰恰相反,她受到的是來自社會的“二度傷害”。薇安在離開森林公園的時候就意識到,從性侵現場離開並不是被侵害的結束,而隻是個開始。比起性侵者在她身上施加的暴力與侮辱,在案發後她經曆的“標準流程”恐怕帶給了她更漫長也更繁複的痛苦。她必須對警察、對醫生、對律師、對危機應變中心、對評估她是否需要治療的心理保健委員會以及她的心理谘詢師一遍又一遍地回憶並講述被強奸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專家們不斷地將她的創傷翻開、觀察、剖析並評估下一步的處理方案。她還必須接受侵入性的身體檢查以驗傷,求助太過忙碌而沒有回複的性暴力庇護中心,服用讓她惡心嘔吐但可以隔斷艾滋病毒的藥物。
誠然,專家們的所作所為無不有其正當理由:警察需要根據受害者提供的具體細節抓捕犯罪者,醫生需要仔細檢查受傷部位才能留下證據並提供治療,遲遲沒有答複薇安的性暴力庇護中心由於缺少人力,所以才無法提供及時的救護服務。但遭到性侵之後的薇安迅速被拋進了晦暗不明的黑暗森林中,獨自麵對支離破碎的生活。
李懷瑜清楚這些都是必要的工作流程,但從薇安在向醫療係統求助時瑣碎又痛苦的過程來看,作者對處理性侵受害者的龐大係統懷有強烈的質疑:性侵受害者的最大創傷,並非來源於身體受到的侵害,而是來源於心靈的重創與社會生活的徹底攪碎。而社會既沒有能力也不知道如何處理這些受害者的脆弱,甚至也無法麵對她們的存在本身。例如,按照標準程序接診的專業醫護人員要麽“隻出現五分鍾,然後就走了。仿佛他不想留在這裏,仿佛處置強奸受害人很不舒服,他寧願去看別的病人”,要麽由於太多性侵受害者需要診治,他們無法給予更多情感關照。受害者的身體可能在一次次的診療中慢慢複原,但她們的心靈亦在這個漫長而重複的過程中被緩慢踐踏。
實際上,整個社會都不知道應該如何恰當與性侵受害者相處。薇安的朋友們盡管想向她表現出關心,卻也不知道如何正確地表達,隻能表現得小心翼翼或完全避開這個話題。他們並非冷漠無情,但性侵受害者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現的事實,粉碎了他們安全的中產階級幻象。他們很難想象自己可能會和有著體麵身份的朋友一樣,在任意一個平常的日子裏,在環境優美的公園中,突然被陌生人以暴力的方式強奸侵害。他們無法接受自己平穩安定的生活的背後其實隱藏著如此巨大的危險,因此他們隻能努力表達同情,但又在真實的性侵受害者麵前畏縮退卻。而薇安也在日複一日地講述“安全版本”故事的過程中耗盡了自己的情感能量。
這是一個苦澀的反諷,對性侵案的追查與對受害者的診療與關心,反而讓她們遭受了更漫長的精神創傷。但更加苦澀的是,這正是現實的常態。已經有諸多研究指出,正是由於受害者考慮到,如果尋求正式的社會機構介入,而專家們不相信她們受性侵,或並不關心她們的遭遇,這會對她們的心理造成進一步的傷害,所以絕大多數性侵受害者拒絕尋求包括司法體係與醫療係統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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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在薇安的經曆中,警察、醫生、谘詢師與朋友並沒有因為她被強奸而貶低她的人格,更沒有對她進行蕩婦羞辱。很遺憾,蕩婦羞辱是性侵受害者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遭遇的不公正對待。例如在警務與司法係統中,性侵迷思以及性別歧視依然存在,受害者在尋求司法介入時不得不忍受對方對自身意願以及性侵細節的反複盤問,甚至可能由於自己的打扮而被懷疑“不像受害者”,這種對受害者人格的質疑往往使得她們已經很脆弱的社會信任徹底崩塌。
加害者的視角:“強奸文化”如何製造性侵者?
《生命暗章》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並非作者對親身經曆的精彩敘述,而是她以交錯對比的方式,向讀者同時展示了這一案件中加害者與受害者雙方的視角,並且將其與他們各自的生命成長聯係在了一起。國內輿論在麵對媒體挖掘加害者背後的生命故事或社會背景時往往嗤之以鼻,認為這是為犯罪者開脫罪責的一種方式。但正如李懷瑜在接受“Openbook閱讀誌”訪談時所說的,如果要預防性侵的發生,社會就應該將加害者當成人看待。考察加害者的心理問題與社會背景不是為了獵奇,而是為了阻止下一個加害者沿著相似的路徑成長起來。
從《生命暗章》中我們可以看到,作者想要強調的是,錢寧並非生來就是怪物,是社會環境中的“強奸文化”促使錢寧成為了一個強奸者。澳大利亞的兩位研究性暴力的學者Anastasia
Powell與Nicola
Henry在《防範性暴力的框架:挑戰“強奸文化”意味著什麽》一文中提出,“強奸文化”指的是一種社會文化的話語與實踐,在這套話語中,對女性的性暴力是色情化的——這意味著女方其實也想要這樣粗暴的性愛,正如錢寧向警探編造的說辭——這是可以接受的,也是無足輕重的;而受害者表達自己的遭遇要麽是為了利益惡意誹謗,因此不值得信任,要麽應該歸咎於自身在性方麵不檢點、打扮不得體、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等等。
錢寧成長於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中,他所居住的整個社區都以陽剛的男性氣概為傲;無論是自己的哥哥還是玩伴,都極力地向他表達女性就是男性的玩物,因此用謊言與暴力迫使她們與自己發生性行為並不是什麽嚴重的事情,因為其實女性都“愛死這件事了”。案發後,錢寧麵對父親的質問“你有強奸她嗎?”,他堅信自己沒有做錯事,隻是聳了聳肩:“這有什麽差別?我有跟她打炮,她看起來也蠻喜歡的……或許她喜歡粗暴的風格。”
當人們缺乏正確的性別與性的教育、僅有的性愛知識隻來源於色情影片以及周圍男性的厭女言行時,錢寧對女性令人憤怒的粗暴行徑也變得沒有那麽難理解了。作者在此想要告訴讀者的是,當人們被錯誤的觀念包圍時,大家並不能譴責一個個體的錯誤,真正應該改變的是整個環境。從這個角度來看,以各種理由忽視或抵製性教育推進的人們,其實正在培養著潛在的性侵者。
值得注意的是,錢寧這群少年並非無差別地掠取所有女性,他們不會碰“我們的女孩”,也就是那些與他們同屬“漂旅人”社區的女生們,即使她們“化著濃妝、露出肚臍、穿著緊身短褲”。這就引出了性暴力中的階級因素,錢寧的憤怒源於成長過程中飽受社會與政府部門的欺淩,他們仇視警察、破壞社會道德守則、對上層階級充滿仇恨,女性作為弱勢群體自然成為了其複仇宣泄的靶子。我們當然可以譴責並懲罰錢寧所犯下的罪行,然後呢?他所處的社區被整個社會排斥,沒有人關心他的未來,“直到我妨礙到其他人的生活”;家人對他漠不關心,連他有沒有足夠的食物也不知道;他沒有接受基礎的教育,在審訊時根本聽不明白警察與法庭在說些什麽。既然世界不在乎他,他為什麽還會在乎其他人?將他投入監獄是一個最容易的判罰,但作者希望我們看到的是,錢寧同樣也是一個受害者,他的背後還有許多和他一樣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底層人。
這是否意味著隻有低階層的男性才會性侵女性?當然不是。“強奸文化”彌漫在整個社會空間之中,潛移默化塑造了人們的性別觀念和性意識。在錢寧的妹妹克萊兒前來探監時,獄警在旁不屑地說:“我會好好用力幹她一頓的,既然她是你妹妹,我敢說她一定很喜歡。”這是“強奸文化”與階級交織作用的最好體現:既然是底層女生,那麽她一定是放蕩的,而哥哥是一個強奸犯又為這個可能的性侵害提供了合法性。
在主線故事之外,李懷瑜在小說中也多次提到了女性的其他性侵遭遇:19歲的薇安在德國旅行搭便車時,曾被一個金發碧眼又幹淨的男性要求上床;而她的朋友凱洛琳盡管出身顯貴世家,在華盛頓實習時卻被朋友性侵……這些故事在文中的穿插為讀者刻畫出了在“強奸文化”的陰影之下現代女性的矛盾處境:女性一方麵希望探索更廣闊的世界,一方麵卻要時時保持小心,保護自己免遭來自或陌生或熟悉的人的襲擊;既不能太敏感,否則會被人看成神經過敏的保守怪胎,也不能太放心,否則在遭遇侵害後還會被嘲笑“活該”。

性侵的傷害並未終結於性侵結束,甚至並非開始於性侵。正如在《生命暗章》結尾薇安向記者指出的,還有許多性侵者未被察覺與控告,性侵對女性的傷害其實從她意識到“將要被強奸”的恐懼感開始,因此她需要審視自己是否得體,警惕他人,唯恐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那麽,誰該為此負責呢?
華客網:傷害並未終結於性侵 華裔女作家講述性侵遭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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