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香港防暴警察在旺角的一個警局前逮捕一名抗議者。
香港警車10月7日把兩名被指控違反禁蒙麵法的抗議者押送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這是香港當局10月5日頒布這個引起強烈爭議的法律以來首次因違反這項法律而被捕的人。
這兩人一名是18歲的學生,和一名38歲的婦女。這兩人的名字目前尚未公布。
他們是在星期六(10月5日)在參加抗議集會時被拘捕的。當局對他們有兩項指控,一個是違反禁蒙麵法,另一個是參加非法集會。根據香港法律,參加非法集會最多會判處5年有期徒刑。違反禁蒙麵法最多會被判一年監禁,外加罰款。
法院當日沒有讓他們兩人做出答辯,隻是分別要他們繳納港幣300元和1000元保釋金予以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庭審到11月18日進行。
首批因蒙麵罪被捕的人10月7日在香港東區法院出庭,這是自香港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麵法以來首次因戴麵具被抓的人。一早在東區法院外就有示威者高呼蒙麵無罪的口號。今天出庭的有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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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7, 2019
首批因蒙麵罪被捕的人10月7日在香港東區法院出庭,這是自香港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麵法以來首次因戴麵具被抓的人。一早在東區法院外就有示威者高呼蒙麵無罪的口號。今天出庭的有兩人。
港媒報道說,這兩人被押解到法院的時候,有數百名示威民眾聚集在法院外麵,高呼“蒙麵無罪,立法無理”的口號。他們大都身穿黑衣,並帶著口罩。
一位16歲的學生對美聯社說,“我今天帶著麵具來到這裏,…這是一種沉默抗議的形式”。
美聯社援引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官的話說,這兩人被抓的當天總共有13人因違反蒙麵禁令或者其它行為被捕。
當局頒布這條禁令的目的是為了方便辨別抗議者,以便震懾實施暴力的人。但是,在法令頒布後的三天裏,香港的反政府示威和騷亂並沒有減少,反而引起了民眾更強烈的憤怒。
香港警方周一發表的聲明說,當天包括元朗、沙田、大埔、黃大仙、將軍澳、太古等,分別有警方所稱的“大批蒙麵暴徒破壞區內設施及港鐵車站、並有縱火等暴力行為。”
此外,在周一重陽節晚,有香港民眾發起在九龍
太子站舉行祭奠活動,悼念他們所稱的831太子站被打死的示威者。一些人燒紙上香,用焟燭擺出“自由香港”的英文。華客網:香港首次起訴兩名違反蒙麵禁令的抗議者(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