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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性施暴的風氣是如何被社會培養起來的?

  • 新聞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指定11月25日為“國際消除對女性使用暴力日”。

近幾年,女性議題屢次成為社會熱議的重心。2020年被媒體稱為“女性主義元年”,女性被看見,與女性有關的話題、新聞引發討論和爭議。遺憾的是,這些熱門話題正反映了女性當下麵臨的問題與困境:月經貧困、月經羞恥、家庭暴力、PUA、女性被殺害、性騷擾、性侵害……

暴力是近些年女性熱門話題、事件的共同特征,區別在於不同的形式與表象。

林林總總的針對女性的暴力,令人困惑:為何相似的暴力總在不斷重複發生?為何女性總是性別暴力的受害者?我們的社會何以成為性別暴力的溫床?性別暴力該如何被消除?

就這些問題,我們訪談了”雅芳-為平婦女支持熱線“(15117905157)負責人馮媛女士。

她是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親曆者,曾參與發起過多家促進性別平等的民間機構,擔任過原“反對家庭暴力網絡“/“北京帆葆”負責人,曾任汕頭大學婦女研究中心教授,二十多年來致力於性別平等、性別權益推動工作,參與反家暴法出台、眾多反性別暴力的公共事件,是目前國內公共領域最活躍的女權主義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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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媛,”雅芳-為平婦女支持熱線“(15117905157)負責人

1. 性別暴力源於不平等的性別權力關係

《社會創新家》:性別暴力成為近年來備受關注的一個話題,您怎麽定義性別暴力?性別暴力的本質和原因是什麽?

馮媛:性別暴力是指因為性別的規範、性別的分工和性別的權力關係導致的身體、心理、性和經濟等方麵的暴力行為,或者威脅采取暴力行為。

性別暴力根源於不平等的性別權力關係,並進一步強化這種關係,性別暴力可能會涉及男女老少,但通常是針對女性,所以性別暴力常與“針對女性的暴力”一詞交替使用

這個定義是聯合國相關文件、國際社會的共識。

《社會創新家》: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您長期從事女性權益工作,這麽長周期觀察、參與下來,針對女性的暴力有一個什麽樣的發展趨勢?

馮媛:針對女性的暴力,是從無名到有名,總體發展趨勢是逐漸被命名、被放在性別暴力框架下看待。就像人近視,以前沒有配眼鏡,很多東西看不到,就以為不存在,後麵配了眼鏡,才看得清楚。

針對女性的暴力表現形式多樣,以往的名稱有調戲婦女、揩油、吃豆腐、打老婆、溺殺女嬰、虐待家庭成員,其表現還包括強迫懷孕、強迫流產、經濟剝削和控製等等,但之前從來沒有被命名為“針對女性的暴力”。

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在婦女運動推動下,聯合國通過宣言,將林林總總的暴力行為命名為“針對婦女的暴力”。

有命名後就有了更多的倡導,以及後續對受害者的一係列法律政策和服務。我國上世紀80年代就有婦女熱線,當時主要關注婚姻家庭問題,沒有特別涉及暴力這塊,上世紀90年代開始出現民間和政府的反家暴熱線。

針對女性的暴力的總體趨勢是,從無名到有名,從法律不完整、不係統到法律逐漸健全,從基本沒有服務到逐漸建立對暴力受害者的服務。

《社會創新家》:2014年您和夥伴們成立“為平”婦女機構,開設了中國首條全年無休、專門服務遭性別暴力婦女的熱線。幾年下來,您對中國女性的真實處境,總體上是一個什麽樣的觀感?呈現出哪些變化或特點?

馮媛:我們熱線今年得到雅芳支持,冠名為“雅芳-為平婦女支持熱線”。撥打熱線的主要是中青年女性,有時也有男性。地域上,全國各地都有,還有一些在國外的。

偶爾遇到老年女性,暴露出熱線覆蓋範圍很難顧及這些少上網的老年群體。最早,中央電視台的反家暴專題片播了我們熱線號碼,農村女性來電比較多,後來我們沒有什麽機會在主流媒體上打出號碼,主要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上流傳,於是城市女性逐漸占了多數。因為信息壁壘,我們還接觸不到更多的農村女性。

大部分求助者都是有工作的,也有主持家務的,職業多種多樣,也接到過女警察、女法官的來電,她們也同樣會遇到家暴問題。

這些年熱線能體現出幾個變化:

2018年前,幾乎全是家庭暴力求助,性騷擾、性侵害的相關求助很少,2018年後,性騷擾、性侵害求助增多。比如2021年截至10月中旬的統計顯示,家暴求助占70%左右,而遭遇性騷擾、性侵害的求助占20%左右。

前來求助的人,也從多年前隻是哭訴,變得有清晰明確的訴求,比如她們會想搞清楚如何申請保護令、如何申請離婚等。她們也會理直氣壯地表達自己被家暴了、被性侵了,能說出來,因為知道不是自己的錯。

《社會創新家》:與世界範圍內女性普遍遇到的問題相比,中國女性麵臨的問題有什麽特殊性嗎?某些問題會表現得更突出嗎?

馮媛:中國女性麵臨的絕大多數問題不是獨一無二的,在其他國家也存在,人類社會還是有相當的共通性。另外,當我們說“中國女性”的時候,要注意中國幅員遼闊,中國女性人口眾多,不是隻有一張麵孔,而是很多張麵孔,女性麵臨的問題也因為所處的地域、階層、受教育程度、戶口所在地、民族和其他人文背景等差異而有所不同。

但一般來說,在性別暴力方麵,中國女性麵臨的問題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比如,性別選擇性流產。本質上這是一種強迫性流產,所謂“強迫”,不是隻有用拳頭、凶器的叫強迫,還有其他很多形式,比如不流產女胎或沒有生男孩會影響婚姻、家庭關係,甚至被施暴、被離婚等。性別選擇性流產在城市、農村、很多民族中都存在,持續範圍廣、時間長,包含了很多婦女權益和性別平等議題,最受媒體關注的結果是當下中國多出3000多萬適齡男性,他們的擇偶難廣為人知。

比如,彩禮問題。聯合國有關法律建議文件將彩禮列為有害習俗,這也是可持續發展目標中要杜絕的現象,因為彩禮是將女性物化、商品化。不管我們用多麽美妙的說辭,認為彩禮是對女方父母的補償、小家庭的啟動金、新娘婚後的保險等等,不管彩禮怎麽使用,但彩禮本身的存在,乃至彩禮還會和女方頭婚、二婚、學曆、樣貌掛鉤,本質上就是物化女性,“按質論價”,把針對女性的暴力包裝為給女性的一種甜頭。

比如,逼婚逼嫁逼生。父母支配子女的戀愛婚姻生育,成年子女支配老年父母的戀愛婚姻,都是中國常見的性別暴力形式。這與我們強調家庭本位、父權製家庭的儒家文化傳統密切相關。

《社會創新家》:談及彩禮,也是近些年被熱議的話題,人們辯論現代獨立女性應不應該要彩禮,一方麵覺得被物化不應該,但很多人也讚成彩禮是對女性因為結婚帶來的各種損失的經濟補償,是對婚內女性生存權益的經濟保障,好像彩禮也並非一無是處。

馮媛:從微觀的角度,從純粹交換的角度,好像要彩禮言之有理,但站在性別平等角度,將婦女看作一個有主體性的人的角度,彩禮是男性中心社會對女性的明碼標價,看上去是給女性或她們的原生家庭的一點補償,其實相當於是胡蘿卜加大棒,對男性中心結構不僅毫發無損,甚至還是在鞏固男主女從的結構。無論彩禮有多高價,都是低估了女性,因為每個女性原本應該是無價的,不是可以放到貨架上的活商品。

至於要不要彩禮,這個問題不應該甩給女性來解決,要每個女性表態說不要彩禮,似乎彩禮的問題是女性造成的一樣。聯合國關於侵害婦女的立法手冊及其補編中明確提到,無論是民法、普通法、宗教法或習慣法都不能授意為了完婚而支付新娘彩禮或嫁妝。立法應當:

• 禁止送彩禮;

• 申明離婚不能以返還彩禮為條件,但是這些條款不應被解釋為限製婦女的離婚權;

• 申明家庭暴力,包括婚內強奸的施暴者不能以已經付出彩禮為由為家庭暴力指控作辯護;

• 申明家庭暴力,包括婚內強奸的施暴者不能以已經付出彩禮為由主張婚生子女的監護權。

總之,立法應禁止彩禮,並給予彩禮寬泛的定義。同樣重要的是,法律應申明離婚不能以返還彩禮為條件。

我們法院有很多同居或婚姻關係破裂後的彩禮糾紛,按理說判決不應該承認彩禮。而現實中,我們的法院在涉及彩禮的判決中,時常根據雙方有無結婚手續,有無孩子,共同生活時間長短等來判決是否返還,返還多少彩禮。這種判決本身恰好支持了彩禮這一有害習俗。假如法院不承認彩禮,彩禮之風會逐漸被遏製。

最重要的不是把矛頭對準女性,要求作為個體的女性不要彩禮,而是要采納上述立法和司法建議,並在政策上,從戶口、出生證、宅基地、彩禮等,通盤考慮如何改變對女性不利的政策。

2. PUA是借力性別規範的脅迫與控製

《社會創新家》:家暴是性別暴力的一種,也是談論很多次的話題,公眾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近些年出現的另外一種性別暴力形式是戀愛關係裏男方對女方的暴力,從而導致惡性結果,比如女生自殺,諸如北大包麗、近日發生的重慶川外大一男生精神虐待女友致其自殺等。這類現象被稱作“PUA”,您怎麽看待所謂的PUA?

馮媛:針對女性的暴力是一個古老的存在,形式多樣,PUA(pick up
artist),名字上看不涉及對女性的暴力,而且實踐中也經常不涉及肢體暴力,但本質上是一種基於性別的脅迫與控製,隻不過換了一個新名字。

《社會創新家》:當前媒體報道、網絡輿論是否將PUA過度誇大了?難道受害者的個人意誌真的可以如此輕易被操控?

馮媛:要清楚一點,一起PUA看似是單獨這兩個人的事,看似是一個男性操縱了一個女性,其實並不是這個男性多麽厲害,多麽擅長精神操縱,也不是這個女性多麽意誌軟弱被操縱。

本質上,參與一場PUA的不隻是單獨的兩個人,我們身處其中的不平等的社會性別結構是一個隱形的在場,無形的操盤手。男性從社會性別製度中借力、借勢,利用了社會性別製度對女性的規訓,從而得以實施精神操縱。他從來不是單純獨自一人在操作。

《社會創新家》:社會性別製度分別對男性、女性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馮媛:在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陳陳相因的社會性別製度仍然在運行,對男女有著不同的性別規範、性別教育和獎懲機製。

從小男性被教育是自己的主人,是生活的主人,是未來的一家之主、國家的主人。而女生被教育的是要聽話體貼、善解人意,要求她們善解的“人”包括家人、伴侶、同事、朋友等等周圍的人。同時,女性沒有被教育自我接納、做自己,也沒有被教育——作為一個人,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你做不願意做的事情,不管是以愛的名義還是任何其他名義。

在這種成長、教育氛圍下,女生會產生這樣的心理機製:

1、遇到事情,首先不是考慮自己的感受,而是考慮別人的感受,要善解人意。

2、很難做到自我接納、心安理得做自己,相比男性,女性往往對自己有諸多不滿意、自我評價更低。

3、認為女人最重要的是被人愛,如果沒有一個愛自己的人、不能守住一個愛自己的人,自己就沒有價值、就是失敗。

如汪洋大海一般,不知不覺、無孔不入的社會、家庭關於性別的氛圍中,男性在不平等的性別結構、性別規範助力下,利用了女性形成的心理機製,自覺不自覺地實施了對女性的操縱。不管是身體暴力,還是以愛為名的控製或規訓,都是不平等權力關係的不同的表象。

《社會創新家》:媒體、公眾止步於對PUA的獵奇性關注,鮮少深入思考暴力產生的原因。即使去探究,又流於模式化,比如施害人是反社會人格,受害女生是原生家庭缺愛、沒有自我、低自尊、被動軟弱的。卷進性別暴力關係中的雙方是特殊的嗎?存在所謂的高風險或低風險人群嗎?某些階層、群體、家庭出身的人,更有風險被PUA或遭遇其他性別暴力嗎?

馮媛:在當前社會性別製度、性別結構、性別規範下,PUA的參與雙方,並不是媒體報道的那樣,一定是多麽特殊的、有什麽心理問題、不正常的人,反而男女雙方某種程度上是再“正常”不過的人,是最典型的性別角色。與其說他們個人性格、心理出了什麽問題,不如說是暴露出了整個社會性別製度、性別結構、性別規範的問題。

從人群來說,不存在哪一類人群是PUA或被PUA的高/低風險人群,性別暴力,人人都有風險,任何階層的人都有可能遇到。我們要注意防範、減少甚至規避這種風險,像排雷一樣。我們女性如果可以增強自我接納和權利意識,用平等的態度看待每一個人,無論對自己還是對他人,都可以減少性別暴力的風險。

像今天,也有很多男生性別平等意識比較強,也有很多女生十分注重自我權利,因此很多人就相對不那麽容易陷入傳統性別結構下的性別暴力場景中,或者說不會那麽嚴重地陷入而不能自拔。

《社會創新家》:很多人會困惑,當女性處於一段有傷害性的關係中,為何她們不離開?甚至選擇自殺卻不選擇離開?

馮媛:一個人選擇自殺的時候,一定真的是有些東西讓他/她覺得生無可戀了,或者說到了山窮水盡或者他/她認為自己山窮水盡、走投無路了。很多自殺是可以預防和阻止的,隻要我們的社會支持網絡更健全,能提供一個值得信任的、安全的出口讓人打開自己、走出困境。

女性為何很難離開一段關係?有個類比值得玩味,當一個兒童被父母打罵虐待時,人們會問這個兒童為什麽不和父母脫離關係嗎?當一個人被家人暴力對待時,這個人就應該以斷絕家庭關係的方式來處理嗎?

同時,在現有社會條件和社會規範下,對女性而言,如果她在感情、婚姻上是失敗的,無論是經濟還是心理層麵,她的社會生存是非常困難的。她要積攢多大的能量,才能從一個雖然是困境,但在別人看來還算是一個正常的困境,走到一個大家看來是非正常、有更多未知和險況的困境呢?

這裏我沿用了“失敗”這個字眼,乍一聽好像沒問題,其實很有問題。一段感情結束了,這是一個中性的話,為什麽我們要用“失敗”這個詞?有時,結束可能是一個成功,成功解決了在關係裏不能解決的問題,有時分開才是對雙方、乃至包括孩子在內的最好的選擇,怎麽會是“失敗”呢?但在社會氛圍、規範下,人們就會覺得這是一種失敗。

在離開一個關係時,其實不必在意是誰先提出來的。結束是一個過程,誰先說出分手兩個字,誰先通知誰,隻是過程當中的一環,不能用這一環來打量整個過程。誰先提分手,並不等於是他/她做出的決定,並不等於誰更有話語權,也不等於是他/她更不痛苦。我國法院統計,七成左右的離婚是女方提出的。國際上也有類似的現象。但事實上是不是婚姻的終結者主要是女性呢?

結束一段關係不是鬥氣,而需要一種綜合能力,不要把結束看成是一個“失敗”,更不要計較誰先選擇結束,這樣才會少很多責怪、怨懟,有更多平和的分手,而不是難以分手或分手暴力。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多一點自我接納,也對他人多一點接納,不要帶著性別框框或成功失敗的標準來看待周圍人,當我們的社會環境足夠寬鬆,那些遭遇性別暴力的人才會更少障礙地選擇離開,從而開始新的生活。

《社會創新家》:值得一提的是,PUA也從親密關係泛化到職場、學校,很多女性不僅是PUA受害者,也是市麵上仁波切、身心靈休養班、成長培訓班的主要消費者,甚至還發生過女投資人上身心靈培訓班,精神被擊潰導致猝死的惡性事件。這些都讓人費解為何女性這麽容易被操控,有說法認為女性總是交出自我,逃避對自己的責任,
甚至還有引用哲學流派分析女性的受虐心理。

馮媛:**女性不是逃避責任,女性假如真的是那樣,也正是在履行社會性別賦予的責任——服從別人。**在我們這個社會,女性從來都是被教育不以自己為主體,要多考慮別人,扮演輔從、輔助、次要的角色。就像民歌裏唱的“世上隻見藤纏樹,世上哪有樹纏藤”。

長期浸潤下,女性在關係中不自覺會把對方放在主導地位,不管對方是戀人、還是老師、上司,甚至仁波切、心靈導師等等。在性別的從屬關係中,曆史上形成的女性溫柔良順、顧及他人的心理特征,自然就是為了更容易操控她們。

3. 女性安全問題關鍵是教育男性、優化環境

《社會創新家》:近些年女性安全問題也備受關注,時不時就有女性被性騷擾、性侵害、甚至喪命的新聞出來,引發女性擔憂恐懼,每次這種時候,也會有很多關於女性安全科普的文章,但女性卻比較反感。您怎麽看待女性安全問題?個人與社會的責任劃分、分別可做的空間與邊界在哪裏?

馮媛:女性安全問題不隻是女性個人的謹慎與否問題。我們家庭、學校、媒體、社會,在女性安全教育上,常會教育女孩注意穿著打扮,不要走夜路等。整體都是一種削減女性權利、縮減女性活動空間的教育,這會降低女性的主體意識、權利擁有感和自信,甚至營造女性的不安、擔憂和恐懼心境。

其實性侵犯者,很多時候是熟人,無論生人熟人,他們找的就是那些看起來好下手、能控製的人。與其教育女生怎麽穿衣走路等自我設限,還不如教育女生怎麽有滿滿的氣場和不可侵犯的架勢。

關鍵其實是要教育男性,從小教育男生懂得尊重女性。國外曾經做過一個社會實驗,裏麵有一個小女孩,周圍有幾個小男孩,一個成年男人讓男孩們打一下小女孩。幾個男孩都沒有打,但原因各有不同。第一個小男孩認為小女孩很可愛,所以不能打。第二個小男孩認為小女孩沒犯錯,所以不能打。第三個小男孩認為好男不打女,所以不能打。第四個小男孩認為自己沒有權利打她,所以不能打。

雖然從結果看貌似都一樣,每個男孩都沒有對女孩施暴,但做出這個選擇的理由不同,這可以啟發我們對男孩的教育該怎麽做,該如何看自己和女性的權利。教育的責任不僅是家庭,還有教育機構、社會和媒體的共同責任。如果一個男性傷害一名女性,也不隻是他個人的問題,社會也有推脫不了的責任。

就像預防小偷一樣,女性在成長過程中一直被教導自我保護,這幾乎是常識。關鍵還是,不要把女性的安全問題看成是她個人的問題。如果隻是個人的問題,那可能張三或者李四出事,怎麽會有那麽多女性受到傷害?因為整個社會裏麵有對女性不友善的地方。

《社會創新家》:是,比如女性受侵害後,向社會尋求幫助,經常會遭遇二次傷害。

馮媛:當女性報告自己遭遇性騷擾、性侵犯時,經常被懷疑是不是誇大,是不是反悔,是不是誣陷,社會對女性總是摻雜很多不信任的因素。事實是,很多隱秘的傷害發生時,本身就不會有太多現成的、直接的、所謂客觀的證據,而很多間接證據卻不被當作證據。

這類案子舉證難的背後,其實是文化觀念問題。很多時候不是舉證難,而是證據本身沒有被當作、被認定為證據。我們的立法、司法機構假如能改變一些傳統觀念,改變對性犯罪案件的雙重標準,立案難、破案難、起訴難、定罪難也許會有所緩解。

《社會創新家》:在女性有所申訴,或表達不滿時,無論是文學、影視作品,還是社會新聞裏,經常會將女性與非理性聯係到一起,構建出“瘋女人”的形象,這個現象您有注意到嗎?

馮媛:說人是瘋子,這是一個常用的方式,尤其當應對一個社會不喜歡或無法處理的人時。有一本比較經典的書,叫《閣樓上的瘋女人》,分析了文學作品中瘋女人的原型。

那些“瘋女人”都是打破社會對女性成規的人,所以社會將她們視為“瘋女人”,這樣就可以將她們關起來、對她們置之不理,假裝看不見,消解她們所說的一切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自然也就不必探究“瘋女人”背後的社會根源。“瘋女人”三個字就把所有都掩蓋和打發了,還可以進一步強化女人的非理性的刻板印象。

《社會創新家》:另一個經常被熱議的是,很多人覺得傷害女性的違法成本太低了。很多侵害女性的案件最後量刑低得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擔心如此會讓有意向施暴的人更無所忌憚。

馮媛:這牽涉一個很複雜的法律問題。我想說的是,維護受傷害女性的權利,不是簡單的重刑。受傷害女性要的不隻是一個複仇或一個解恨解氣的懲罰,要的是公正,是更安全的環境和空間,是遭受的傷害被彌補,是創傷後新生活的重建。

對侵害人給予應當的懲罰,很重要。但除此之外,我想更需要其他的製度設計,讓權利受損的女性得到相應的補償和援助、支持。就像受災的災民往往能得到國家幫助或救濟一樣,那些因社會性別暴力而在生存上,特別是健康、經濟、住房上有自己無法解決的困難的女性,為何不能在刑事司法、即懲戒犯罪者之外,得到經濟的、精神的、物質的補償和援助?為何不能改善對父母一方搶孩子的判決和執行?為何不能增加對她們的社會支持和社會服務的力度?

比如司法救助金的發放,庇護所的位置和管理、入住時間的適度延長、廉租房的申請、戶口遷移和落戶、為了安全的改名和孩子入學方麵給予一定方便等,總體上幫助她們從創傷中恢複,幫助她們和她們的孩子在未來擺脫性別暴力的陰影。

對這些後續支持的問題的討論和推動,是更有建設性的,比一味地強調重刑嚴判對受害女性更有實際的幫助,更有利於建設平等公正的社會。

《社會創新家》:除了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在屢見不鮮的職場性騷擾中可以做點什麽?

馮媛:其實家庭暴力也對職場有影響。從法律上來說,中國的反家暴法和民法典中就性騷擾都對用人單位有所規定。用人單位要對性別暴力零容忍,不能假裝看不見,而是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措施,包括改變工作環境、解除合同、報警等等。

用人單位要支持幫助受害者。比如受害者需要請假來處理一些事情,單位應予以一定方便。2019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了《暴力和騷擾公約》,裏麵就勞動世界中的暴力和騷擾給予很多建議,非常值得參考。

4. 與不同的思想共存,發展多元論述

《社會創新家》:女性議題近兩年十分火熱,反複進入公共討論,但似乎討論的方向不是對話理解,反而轉向性別對立,性別矛盾愈發尖銳,彼此惡語相向,“以暴製暴”。您怎麽看待這種有點違背所有人初衷的發展趨勢?

馮媛:不要被網絡上極端、分裂的言論嚇到,傳播學裏講“沉默的螺旋”,沉默的是大多數,網上言論講究“語不驚人死不休”,網上言論的多數未必在現實生活中也占多數。從我們個人而言,不要為這種現象推波助瀾,不用極端的語言反對極端的語言,要跳出語言暴力的循環,發展更多跳出陷阱的論述。

《社會創新家》:您怎麽看待很多人將女權與極端、偏激、暴力聯係到一起?哪怕是行動上的女權主義者但也不太敢這麽自稱,因為這個詞匯已經被汙名化了,被冠以打拳、田園等等,你怎麽看待這種汙名化?

馮媛:對女權主義的汙名化不能歸咎於女權主義者本身。實際上,在所謂網絡上的偏激的女權主義者出現之前,就已經有很多人汙名化女權,古今中外都如此,比如說搞女權的都是長得醜的、沒人要的、婚姻不幸福的等等。

當你想要去撼動一個既存的權力結構,哪怕還沒有撼動,隻是表現出一些不認同和不滿意,表現出質疑,那些不平等性別權力關係的捍衛者們,怎麽樣都會覺得你非常危險。

《社會創新家》:有些人簡單地就認為,女權=反男。

馮媛:麵對這樣的說辭,最有效的方法不是與他辯論,不掉進對方的邏輯裏。比如說,可以告訴對方,“我認為你也是一名女權主義者,那你反男嗎?”他可能會納悶自己怎麽就是女權主義者。那你再問他,他是否認為女孩有權利和男孩一樣吃飽穿暖、一樣上學?隻要是肯定回答,那也是認同性別平等,符合女權主義的主張。

辯解很多時候是無用且無效的,要發展一些短論述去消解對方丟過來的嚇人的大帽子。

《社會創新家》:一些人聲稱是女權主義者,但也會對女性語出攻擊,攻擊她們結婚生子、孩子冠夫姓的個人選擇,從而讓人更對女權主義者喪失好感,唯恐避之不及。也有女權主義者認為她們這個群體是給女權抹黑、拖後腿。

馮媛:女權主義也沒有一元化的領導,女權主義者各種各樣,不是一個單數而是複數,其中也會有不同的人、不同主張和觀點。對這樣的女權主義者,我們也不必認為是抹黑或拖後腿,這個思維的潛意識是覺得有一個高高在上的裁判官,自己是被授權而有資格的,其他人未授權、是不夠格的,這種觀點發展下去,到極端就是法西斯主義,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了。她們要怎麽看問題,別人沒法左右。

至於要如何對待她們,我想就像要如何對人和其他人一樣,每個人都有作為人的權利,無論你喜歡或不喜歡。

我們可能會不同意她們的觀點,能心平氣和交流討論的時候就交流討論,無法討論的時候也不要陷入對方的邏輯,不要總想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當我們不同意別人觀點時,我們是否能看到這些觀點是否有合理之處、有它產生的條件;如果無法改變別人的觀點時,我們要學會與不同的思想共存。

5. “現代獨立女性”不是綁架女性的標簽

《社會創新家》:我們這個消費社會為女性製造各種女神節、女王節,在文化生活上,女性視角的綜藝選秀、影視劇越來越多,商業、影視作品對女性取悅和吹捧,似乎給人一種女性崛起、女本位的觀感,另一麵現實是女性侵害新聞頻發、性別歧視、全紅嬋得冠軍後被納入族譜、宅基地分男不分女等,讓人感覺十分割裂、魔幻。您怎麽看待這種割裂?

馮媛:消費社會,無論是物質商品還是精神商品,一方麵有消費陷阱,誘導人花錢,製造虛幻泡泡的方麵,但確實也能給女性帶來一些自我實現、精神滿足,特別是花自己掙的錢,過一種更有質量的生活。同時,女性也可以利用作為消費者的力量,來支持對女性友善、更尊重女性的企業和品牌,用消費獲得投票權和話語權,督促女性不友好的企業發生改變。

消費社會另一個很嚴重的弊端是,這種過度消費是要消化產能過剩,消費越多,也是加大對生產、運輸、銷售等過程中給自然環境和各種資源造成的負擔和浪費,對環境是不可持續的,最後產生的不利結果也多是讓女性承受。比如出現更多自然災害、健康問題,而女性作為無酬勞的家庭照顧者要承受更多的負擔。

那種人類淩駕於自然、消費者主宰的心理,和男性淩駕於女性、男性是女性的主人的邏輯,是異曲同工的。因此,可持續的消費行為和生活方式,是女權主義特別倡導的。

《社會創新家》:當下,“現代獨立女性”似乎成為一個標杆性的女性形象,你怎麽理解這個概念?

馮媛:獨立很重要,特別是精神、心理獨立,女性要能靠自己站立起來,打破性別陳規對人的束縛,不是一定非要和誰成雙成對、非要有人依靠,自己才有價值。要多一點自我接納,重新建構對人際關係特別是親密關係等很多概念的認識,就會有更多的獨立自主。

《社會創新家》:如何防止“現代獨立女性”成為一種壓力或綁架,尤其是對那些不現代獨立女性而言。

馮媛:如果不把“現代獨立女性”當作一個標簽去貼別人,就不會對誰構成綁架。

其實很多女性,外人看來可能不獨立,但真的與她聊,她其實有非常獨立的地方。比如說一個主持家務的女性,似乎不是一個獨立女性,但如果這是在目前社會性別架構下女方樂意的對整個家庭的分工,而且對一切風險也有雙方共同做出安排,丈夫知道自己掙錢不是因為隻有他能幹,而是因為這種社會架構和家庭安排讓他能夠沒有負擔地出去掙錢,他掙的錢裏包含太太的付出,那其實這個女性也是獨立女性。

“現代獨立女性”不是僅用一個單向度的標準、一個框框或一個表象來衡量。不是隻有掙工資才是獨立女性,假如因為家庭、社會安排導致不能出去掙錢,或自己不想去工作,但隻要能獨立維持自己的生活,社會如果足夠多元,是要尊重每個人獨立做出的選擇的,而不是指責對方不是一個現代獨立女性。

《社會創新家》:您這麽多年參與、推動女性權益工作,會覺得疲憊嗎?您想要達成一個什麽樣的願景?

馮媛:首先我逐漸學會了要照顧好自己,保證自己的生活質量。雖然我接觸的都很沉重的話題和局麵,但總體感覺希望也在慢慢增加。我看到,很多處境非常困難的女性,也有頑強的生命力,在一點點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同時,我看到越來越多積極的旁觀者行動起來,製止施暴者,幫助受害者。

過去,我總覺得很難幫助到受害者,鞭長莫及,現在反家暴服務、機構多多少少都有了,還是可以給受暴者找到一定的支持。另外,有企業主動支持我們,如必思博旅行社常常將他們某一個活動的收入的一定比例捐給我們。今年雅芳公司主動提出支持我們,冠名了“雅芳-為平婦女支持熱線”,這是我從事女性權益工作二十多年來,第一次企業主動找來給予大額支持。我們用這筆資金提供更長的熱線時間,提升誌願者服務質量,也設一些針對暴力受害者的救急金。

這些都讓我感到充滿希望。

當然,性別平等真是一個太漫長的路,即使現在各方麵都發達的國家也沒有完全實現,性別暴力仍然居高不下。我不奢望在我的有生之年,現狀能有多麽大的改變,但我會努力不懈地做一切能做的,特別是營造一個小環境,身邊的人,無論是同事、家人、朋友對問題的處理上,更多地用一個平等、非暴力、反暴力的做法,我就覺得心滿意足了。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對女性施暴的風氣是如何被社會培養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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