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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博士生控普林斯頓大學 處理強奸案投訴不當

常春藤名校普林斯頓大學卷入官非。該校1名前博士生入稟法院,控告校方處理強奸投訴不當,令她蒙受心理和情緒創傷。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原告人上月29日入稟新澤西州法院,指控校方在2011年處理她的強奸投訴聽證會時,不但沒有嚐試尋找證據,反而以歧視立場怪罪受害人,令她被迫退學。女事主在入稟狀中表示,自己蒙受“情緒困擾、心理和情緒創傷、羞辱和痛苦”,因此憤而提告。

根據女事主描述,她2010年12月遭同學強奸,而且頸部和大腿嚴重瘀傷,她透過學校網站舉報後,曾與研究院的副院長會麵2次,並在2011日1月向校方提交詳細的書麵投訴。當事人又說,強奸翌日她曾到大學保健中心求助,但職員聲稱無需使用“強奸取證工具套裝”,也沒有記錄她的傷勢。

對此原告人批評,學校跟進投訴的人員未受過訓練、不符合資格,而且校方承諾教職員不會介入案件後,到了聽證會舉行時,涉嫌施暴者卻得到曾獲諾貝爾獎的知名教授作為代表。該名教授不但追問她的性史和男朋友數目,又質疑她為何為男方烹製甜品,似乎有暗送秋波的意圖。在這次官司中,原告人並沒有披露該名教授的名字。

據悉,普林斯頓最終沒有處分被指控的學生,因此女事主表示,校方不但沒有落實防性侵規則,甚至責怪受害人的思維,調查有了結果後也不設上訴機製,使她無法挑戰決定。普林斯頓的發言人回應時說,需要時間了解訴訟內容,但強調事發於10年多前,校方的處理手法符合當年的程序要求。

常春藤聯盟大學2014年和教育部簽署協議,修改處理性騷擾和性侵犯投訴的流程。而這次女事主能在多年後提告,原因在於新州州長墨菲(Phil
Murphy)前年簽署法案,延長強奸案的法律追溯時效。

華客新聞 | 時事與歷史:前博士生控普林斯頓大學 處理強奸案投訴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