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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小伙借給「籌錢救父」姐弟倆十萬元,討債不成反遭罵

2017年,陝西寶雞的侯先生在手機上看到一則「網絡籌錢救父」的新聞——江西吉安90後小伙朱某乙在微博發起「每人借我10塊錢」倡議,只為拯救他身患骨髓瘤的父親。

出於好心,侯先生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捐助了500元,不曾想自此對方緊緊抓住了他這棵「救命稻草」,三番五次找他借錢。四年來,他共借給對方十萬餘元,而等自己需用錢討還時,對方卻一再推脫,玩起了「失聯」,甚至惡語相向。

無奈之下,侯先生將朱某乙及其姐姐朱某甲起訴至法院。2021年12月5日,寶雞市金台區法院下達判決,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在判決生效十日內清償原告借款本金98392元,並支付逾期利息。如未在指定期間履行義務,應當加倍支付債務利息。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庭審時朱某乙姐弟倆都未出庭,姐姐朱某甲郵寄了答辯書。他將判決書發給朱某乙後,對方態度仍很「囂張」,稱其「拿著雞毛當令箭」,「我沒錢還你拿什麼都沒有用。」

朱某乙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自己從來沒想過不還錢,但收入有限沒錢還。由於侯先生一直催促還款,鬧得人盡皆知,「大家都覺得我是騙子,工作也丟了。」他稱,自己現在在深圳幹著兩份兼職,會「儘快還錢。」

四年借款十萬餘元

討債不成反遭罵

「我有個很瘋狂的想法,大家每人借我十塊錢,有5萬個人借給我就可以帶爸爸去做骨髓移植手術了。我每個月拿出3千塊歸還,一個月還300個人,13年可以還完。」2015年,江西吉安90後小伙朱某乙在微博發出倡議,籌錢救治他身患骨髓瘤的父親。

當地媒體注意到這則信息,在向小伙父親的主治醫生求證後刊發報導。遠在陝西的侯先生彼時注意到這則新聞,但未在意。2017年,他偶然間再次看到此新聞。「還沒治好嗎?」心生疑惑的他打電話過去核實,得知確未治好。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擔心籌款平台會抽取手續費,侯先生添加了朱某甲的微信,並捐助了500元善款。「一開始,朱某甲姐弟每天會把給他們父親治病花費的明細,以及接受捐贈的數額發在微信朋友圈。讓人感覺挺靠譜的。」

▲侯先生整理的歷年來通過支付寶出借給朱氏姐弟的錢款(部分)

2018年5月,朱某甲父親病情復發住院,向侯先生開口借錢,「借了3.5萬元,出院時還了不到2萬元。」2018年8月,父親病情惡化,朱某甲又多次向侯先生借錢。在其父去世後,又以「沒有喪葬費「為由借錢,侯先生又借了1萬元出去。

2018年9月,侯先生因為家事急需用錢,便找到朱某甲姐弟要求還錢。「對方答覆稱,準備下班出去打工,到2019年元月正式還款。我說『行,沒問題』。」2019年春節,侯先生沒能等到還款,卻再次被央求借錢,侯先生又借給對方2萬元。

▲侯先生整理的歷年來與朱氏姐弟的錢款往

來情況2019年「五一」過後,朱某甲姐弟並沒有按照約定還錢,而且「失聯」至5月中旬。等再次聯繫上對方時,「姐弟倆回覆說,之前父親患病欠了親戚很多錢,錢都還給親戚了。並說『到7月份開始還錢』。」

2019年6月中旬,朱某甲再次開口借錢,侯先生不再信任對方將其拉黑。沒過幾天,朱某乙打來電話稱「姐姐自殺大出血」,侯先生再次借給對方1萬元,後又借出5千元「幫助朱某甲保住工作」。

「我說借這5千元是選擇相信他們的最後一次,但前提是要把借條寫了。他們也確實按照要求把借條寄了過來。」侯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展示的借條顯示,「截止(至)2019年6月18日,朱某甲尚欠侯先生人民幣十萬三千元整。雙方約定於2021年6月18日之前還清。」

▲朱某甲給侯先生打下的欠條

2019年7月,因自己父親頸椎病入院治療,侯先生聯繫朱某甲姐弟「先還5千元」。沒想到朱某甲將他微信「拉黑」,「還說了一些非常難聽的話」。隨後,「朱某乙又給我打電話稱,說好的該還的5千元也被拿去還債了。」

2019年9月,朱某乙又以女兒生病為由向侯先生借錢,侯先生置之不理又被對方微信「拉黑」,之後兩姐弟都聯繫不上。無奈之下,侯先生先後聯繫到朱某甲老家村支書以及吉安信訪部門進行投訴。

2020年12月30日,湖南華容縣新河鄉政府(朱某甲夫家所在地)作出書面答覆稱,對於侯先生反映被騙錢一事,當地成立工作專班,多次調查協商,朱某甲對此予以否認。因事發地為江西,建議侯先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或報案。

「那次之後,或許他們是被嚇到了,主動把我從黑名單里放了出來,並答應從2021年1月開始,每月還款3千到5千。」侯先生稱,截至2021年5月,朱某乙三個月總共還款2000元,離他借出去的數額相差甚遠。

▲侯先生與朱某甲的部分聊天記錄

侯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疑因經常被催促還錢,朱某乙姐弟顯得頗為不耐煩,甚至惡語相向,威脅自殺不還錢。這讓侯先生怒不可遏,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姐姐辯稱借條系弟弟所寫

法院判決姐弟倆共同清償欠款

2021年8月10日,紅星新聞以「捐助籌錢救父姐弟倆500元後,這個陝西小伙怒了:4年借款十餘萬,討債不成反遭罵」為題報導此事。

當晚,朱某乙便給侯先生發去信息,「看到新聞報導了,是我們全家對不起你,該欠多少錢就還多少錢,我從來沒想過賴帳,是真的沒錢還。今晚我也跟家人商量了,還債的事情由我接受,我重新寫個欠條,畢竟是我爸,我姐也嫁出去了,這個債應該我承擔,以後還債的事情就聯繫我。」

2021年9月2日,侯先生和朱某乙通過騰訊電子簽名小程序簽署了一份個人欠條。內容顯示為,為其他事由,朱某乙向侯先生借取本金10萬元整,借款年利率2%,自2021年9月2日出借,需在2023年2月28日歸還,自2021年10月12日起每月按月付息,到期全額歸還本金。

▲重新簽訂的借條

該欠條還註明,本金為102000元,但因單筆最高限額為10萬元,所以將利息寫為2%。

而在這之後,侯先生卻接到朱某甲的電話,稱其從未向侯先生借過錢,也沒有寫過欠條。侯先生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在聯繫朱家姐弟時添加的兩個微信號極有可能都為朱某乙所有,「難怪之前借錢時我曾給朱某甲的微信號打語音都沒接。」朱某甲丈夫則稱,妻子從來沒有向侯先生借過錢,「具體什麼情況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管他們這個事情。」

▲判決書

2021年11月,該案在寶雞市金台區法院開庭審理。朱某甲姐弟倆均未出庭,朱某甲郵寄答辯狀,稱借款事情由弟弟朱某乙辦理,借條也為朱某乙所寫,自己沒有參與借款,不清楚原委。借款一事和債務由朱某乙全權承擔。朱某乙未進行答辯。

2021年12月5日,寶雞市金台區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朱某甲、朱某乙於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清償原告侯先生借款本金98392元,並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未按該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判決書顯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朱某乙通過微信給侯先生轉帳4608元,原告主張二被告歸還尚欠本金98392元(103000元-4608元)。對朱某甲抗辯意見,沒有證據,不予採信。

侯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他將判決書發給朱某乙後,沒想到對方回復「你以為你拿著這個就能雞毛當令箭,我沒錢還你拿什麼都沒有用。」

12月8日,記者通過微信聯繫到朱某乙。對於是否用該微信號冒充姐姐,朱某乙稱這個微信號姐姐也曾使用過。他稱,自己從來沒想過不還錢,而是收入有限沒錢還。「因父親生病我們欠下很多債務,很多人都來找我們還錢,但確實沒錢還,只有一點一點來。」

對於自己曾「辱罵威脅」侯先生一事,朱某乙稱「自己確實做的不對」,但由於侯先生一直催促欠款,還打電話到村里和自己上班的公司,鬧得人盡皆知,「工作也丟了,大家都認為我是個騙子。」

朱某乙稱,自己現在在深圳做著兩份兼職工作,「現在就是要儘快把錢還完,說其他的都沒用。」侯先生則稱,自己與朱某乙溝通時對方態度仍然很不客氣,不排除將進一步使用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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