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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67歲老婦生女”續:老夫妻或因超生被罰(圖)

棗莊“67歲老婦生女”續:孩子已落戶,老夫妻或因超生被罰

黃維平和妻女。 受訪者供圖

還有一個多月就要過68周歲生日的黃維平最近成了“網紅”,原因是67歲的妻子剛給他生了一個女兒。

10月25日上午9時許,在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內,一場高齡高危孕婦生產手術開始了,棗莊市婦幼保健院專門邀請了山東省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謝桐坐鎮主刀。大約半小時後,黃維平的妻子被緩緩推出手術室,手術順利結束,這對年近古稀的夫婦第三個孩子降生。

在此之前,黃維平夫婦有兩個孩子,一男一女,兩個孩子都已經成家。平時,黃維平夫婦和15歲的孫女一起生活。

黃維平女兒的出生經由媒體報道後,引發不少質疑,特別是關於是否為自然受孕一事,有多位專家表示“不可能”。對此,黃維平不太在意,他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我們也不太懂網上說的那些事兒,但是我們這是真實發生的事。”

黃維平說,“除了身體好,這可能也與生活習慣有關係。目前,沒有醫療或科研機構聯係我們,探究受孕原因,也不想讓別人打擾我們的生活。”

黃維平夫婦一朋友告訴澎湃新聞,黃維平和妻子感情確實不錯,兩個人一天打好幾次電話,“我是在三四個月之前知道他妻子懷孕的事,幾次看到他妻子大著肚子跟他在一起,感覺這種情況確實很少見。”

11月1日上午,黃維平帶著相關手續去派出所給孩子落了戶口,他給小女兒取名“天賜”。期間還發生了一段“小插曲”,落戶口必須要使用結婚證,黃維平和妻子結婚這麽多年,結婚證早就不知道去哪了,為此,派出所工作人員先給他辦理了落戶,讓他補辦結婚證後再把手續補全。


子女至今未登門

黃維平的小女兒比他的孫女還小15歲,家庭關係的處理也是外界關注的焦點。

事實上,早在黃維平妻子懷孕兩個多月的時候,他們的大女兒就知道了這件事,並勸他們把孩子打掉。黃維平夫婦並沒有聽從大女兒的建議,後來女兒還拿“斷絕關係”來威脅他們,但是最終都沒有成功。從那以後,大女兒就沒來過他們家。

即便如此,黃維平並不怪罪大女兒,他覺得,女兒一直都很優秀,“之所以反對這件事,應該是擔心被罰款,甚至可能影響我們的退休工資。”

黃維平跟兒子的隔閡其實更深。

黃維平舉例說,他自己平時可以喝酒,但是不吸煙,家裏人也沒有吸煙史。但是兒子在年紀不大的時候就學會了吸煙,他曾經很強烈地反對過。“兒子應該有一年沒有去過我家了,平時也很少聯係。”
談及此事,黃維平言語間透露著些許遺憾,

雖然沒能獲得兒女理解,但是黃維平覺得和妻子能養育好小女兒。

黃維平說,他從當地司法部門退休,目前還做一些法律相關工作,妻子退休前是棗莊市婦幼保健院的職工。黃維平認為,他們夫妻二人的退休工資足夠養育女兒。

為了讓妻子和小女兒得到更好的照顧,黃維平請了一名月嫂,月嫂每天白天工作10小時,其他時間由黃維平負責照顧。女兒出生的事情經由媒體報道後,黃維平對各種采訪應接不暇,也影響到了其妻子的正常休息。

被影響到的還有棗莊市婦幼保健院。棗莊市婦幼保健院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頻繁的媒體曝光吸引了很多人前來醫院探訪,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了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的開展,現在醫院也不想再就此事接受采訪了。


或臨超生罰款

喜添千金後的黃維平也並不是毫無顧慮。

11月1日下午,黃維平接到了他所在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電話。該工作人員稱,“1號上午,居委會開了個計生會議,討論到了他添小孩的問題了,但是還並不確定是否須要繳納罰款。現在超生三胎的情況並不多,並且他的這個事情也比較特殊,所以我們也是抱著祝福的心態,把事情講清楚,如果上級部門有什麽要求,我們也會及時傳達。”

黃維平稱自己之前對計生方麵的政策沒有了解,隻是簡單覺得超過了“已婚育齡婦女管理的年齡上限(49歲)”就不受計生政策約束了。

事實上,計生政策的規定卻並非如此。

11月1日,棗莊市衛生健康委計劃生育指導與家庭發展科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解釋稱,“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常生育三胎的家庭的確應該接受罰款,對於黃維平是否應該被罰款,我們正在核實調查,要掌握他們前兩個孩子的信息,才能確定他生三胎是否符合罰款要求。最終結果我們也會向社會公布。”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征社會撫養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規定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外,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組織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組織依法給予相應處理。

在滿足有些條件時可以超生。《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女方又懷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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