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陝西省榆林市今天(6日)通報”鐵籠女”調查結果,透過DNA鑒定確認當事人”小雨”是來自漢中的陶姓女子,2010年走失遭拐賣後,與先生生育一子一女,並稱她未如網傳遭受虐待監禁。
據通報,本案有2人涉嫌拐賣婦女遭刑事拘留,”小雨”的先生李某民因為追效期已過未被追訴。調查中發現的外來人口管理、戶籍登記及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等違規違紀問題,則有13名基層官員幹部遭到處分。
徐州”8孩母”案引發的婦女拐賣問題備受關注後,陝西省榆林市佳縣3月驚傳類似的”鐵籠女”事件。當地的李姓男子近兩年在”我是李奇峰”影音平台直播,透露其妻”小雨”是撿來的。
有網友說,李男在直播時曾展示一輛帶有鐵籠子的三輪車,自稱小雨不聽話就將她關進去。
“小雨”的真實身分也引發爭議,外傳她是失蹤的青海大學生王國紅。
陜西榆林聯合調查組6日通報查明情況稱,經親屬辨認以及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DNA比對,”小雨”認定是陝西漢中市佛坪縣失蹤女子陶某俠。
網傳她疑是2009年9月青海民族學院失蹤女大學生王國紅,經青海、陝西公安機關多次進行查證核實與DNA比對,認定”小雨”不是王國紅。
通報稱,”小雨”1983年出生,2002年5月在佛坪縣高中就讀期間,出現言語混亂、精神錯亂等狀況。同年6月,在洋縣某衛生院精神科治療。2003年6月,回到家中長期服藥控製病情。2010年8月,在西安市周至縣陶某家居住期間兩次走失,第一次走失後8月31日被親屬從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接回,此後再次走失。
經調查,2010年9月,吳某娃在西安市鄠邑區某廣場遇見”小雨”,見其精神不正常,遂帶回自己家中。之後,吳某霞(吳某娃的姐姐)聯係王某明(李某民的三哥),稱其弟弟家中有一精神異常女子可介紹給李某民當媳婦,並索要所謂為該女子看病等花費的人民幣一萬元。
2010年9月14日,李某民、王某明將8000元交給吳某霞、吳某娃,李某民帶著”小雨”回到佳縣共同生活至今。
2022年3月10日,公安機關對吳某娃、吳某霞等涉嫌拐賣婦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偵辦中。李某民涉嫌收買被拐賣婦女犯罪,已過追訴時效。
通報並稱,網傳”小雨”遭受虐待等訊息不實,所謂的”山洞監獄”是其先生堆放東西的土窯;”鐵絲網”實為雞棚、羊舍安裝的金屬網護欄(約80公分高);”窗戶上密集鋼筋”實為窗戶上安裝的防盜窗;大門口和房頂的電線杆安裝有兩個監視器,則用於羊舍和院落安全防護。
經醫院體檢,”小雨”並沒有網傳腳底燙傷,全身皮膚(包括雙下肢、足底)未見明顯疤痕、淤青、擦傷,四肢關節活動正常無畸形。
當地村民陳述,”小雨”精神異常,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飲食起居由李某民照顧,未發現他虐待”小雨”等情形。
至於網傳”鐵籠子”,則是2017年至2021年期間,李某民駕駛機動三輪車接送兒子上下學,給三輪車安裝了鐵皮車棚。因”小雨”生活不能自理,李某民接送兒子時都帶著”小雨”,並在車棚內放置被子、凳子,行駛途中插住或者鎖上車棚門。2021年,兒子住校後,李某民將車棚拆卸下來,一直作為養雞棚使用。
經調查,2012年11月3日,”小雨”生育一子,佳縣中醫院違規辦理了”出生醫學證明”。2014年5月25日,”小雨”生育一女,因無力撫養,李某民將該女送養給劉某兵(婚後未生育)。
通報稱,”小雨”在佳縣期間,民政部門將其納為農村一類低保物件;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患者後,醫療衛生機構定期開展隨訪、健康指導等服務;評定為精神二級殘疾後,民政、殘聯等部門發放年度生活補貼、護理補貼、精神病人服藥補貼。
聯合調查組表示,據3月25日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上海)鑒定意見:”小雨”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處於發病期。3月29日,她被送往精神衛生專科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同時落實專人照顧其兒子的學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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